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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试水危险驾驶案“一步到庭”速裁:从起诉到宣判只需2天
王某、蒋某两人没有想到,自己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检察院审查起诉加上法院判决,只用了两天时间。两人走出法庭时都还有点懵:不是说起诉加审判至少也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吗?
“这是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一种尝试。在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优化法律文书、类型化证据规格。”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李勇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
据李勇介绍,在前期速裁程序试点中,办案人员发现基层危险驾驶案件量大,但证据简单事实清楚,特别是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程序还有进一步简化的空间。于是,在借鉴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一些简易审模式的基础上,针对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我们探索‘一步到庭’的办案模式”。
从检方受理到法院宣判只需2天
为什么在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过程中探索“一步到庭”模式?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解释称,在前期速裁程序试点中,办案人员发现,基层危险驾驶案件量大,但证据简单事实清楚,特别是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程序还有进一步简化的空间。
据李勇向澎湃新闻介绍称,“一步到庭”办案模式中,对于危险驾驶案件,公安机关通过网上流转血液酒精鉴定文书等方法,将侦查期限压缩至2到3个工作日,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后,次日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当日开庭并当庭宣判。由于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当日开庭审判,因此形象称为“一步到庭”。
澎湃新闻从建邺区检察院获悉,目前,危险驾驶罪基本上是当日起诉当日审判,其他罪名的案件从检察机关决定适用该模式的当日或次日起诉至法院,法院2个工作日内开庭判决。
“一步到庭”简化了程序,会不会影响案件质量呢?
李勇解释称,案件平均办案天数2天,同比缩短70%。庭审时间平均每个案件在5分钟左右。对承办人来说,不但审查报告和起诉书减少了很多繁琐内容,还省去了开具多份法律文书的程序。但是由于实行类型化的审查报告比以往更加突出审查重点,案件质量反而更有保障。
据介绍,从3月7日开始,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开始,截至6月19日,建邺区检察院共办理“一步到庭”案件58件58人,占速裁案件47.1%,其中办理危险驾驶42件42人,所判刑罚基本上为拘役或单处罚金。
“一步到庭”如何预防硬币的另一面
据介绍,为了保证“一步到庭”案件办案质量,建邺区检察院采取了权利告知“一单式”,法律文书“表格化”,出庭公诉 “值班制”等多项办案机制。
“一单式”,即将委托辩护人告知书、诉讼期限告知书、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意速裁程序具结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合并,在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一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并由其逐项签字确认。
“表格化”,即对原有公诉审查报告进行简化,制成表格式审查报告,省略繁琐的程序性事项,使审查重点进一步突出,一目了然。起诉书也实行表格化,省略诉讼过程和证据列举,回归起诉书指控指南和划定指控范围的功能。
“值班制”即在相对集中办理的基础上,由一个公诉人出庭,将他人办理的案件一并出庭。
对此,李勇发现,“一步到庭”模式,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繁简分流。然而,“如同硬币的两面,‘一步到庭’办案模式在充分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如果把关不严,也容易侵害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公平正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李勇说。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7月20日,由南京市检察院和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共同举办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研讨会,邀请江苏省检察院、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等上级单位专家、领导,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学者,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相关人员50余人,分别围绕“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实践探索、被告人权利保障等四个专题,就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建邺实践经验和实务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考量的更多的是相关程序的价值取向问题。他认为,速裁案件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应思考如何避免伤及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它的重点不在庭审,在庭前,庭前的人权保障状况保障到位。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吴宏耀则表示,检察院和法院就现场查获案件做“一步到庭”的改革探索,就一定有所价值。但轻微的案件不能因为轻微而有所草率,司法机关要改变传统办案模式下大包大揽式的检察官、法官观念,尊重、落实诉讼职能的分工,切实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确保辩护律师的实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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