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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挂牌以来“民告官”案占受理案一半以上
截至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1424件,审结841件。其中,受理行政案件964件,审结55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
7月20日,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下简称三巡)召开了成立以来的首次媒体见面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会上获悉了上述消息。
据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第三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地域来源多在江浙沪,其中行政案件数量明显。
在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案件中,江苏占37%,上海26.5%,浙江占21%。而福建、江西两地案件相对较少。
澎湃新闻注意到,江苏一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就入选了第三巡回法庭的典型案例。
据通报,2014年5月7日,袁某向江苏省政府省长邮寄《再给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征地、用地、绿化补偿等信息公开申请函》,要求江苏省政府公开扬州泰州机场高速路建设相关征地和补偿费发放、使用情况,或责成地方政府公开上述信息。
江苏省政府于2014年5月8日收到该申请函后,将其作为信访信件最终转至袁某所在地方的信访部门处理。
同年5月20日,袁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江苏省政府履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审法院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袁某上诉后,江苏省高院以相同理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袁某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法院判决,确认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终驳回袁某的再审申请。
对此,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虞政平称,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确立了向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正确方式,阐释了对明显不符合法定申请形式、未依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申请的行政处理原则和司法审查标准。
虞政平提醒,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用正确的方式,向政府信息指南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一般不宜以向法定代表人个人邮寄信访件的方式提出。
“总体来说,巡回区的法院行政案件的办案质量还是不错的。但在办案过程中,也有20%左右的案子纠正了原审法院的裁判理由,之后维持了原审裁判结果。”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说。
据王旭光介绍,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比较多的情况,第三巡回法庭着重采取一些措施。
比如,加强与下级法院信息沟通,指导辖区法院强化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对已经生效的裁判做好说理讲法,做到服判息诉。
此外,还定期收集巡回区法院行政审判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召开研讨会、发布典型案例、印发会议纪要等形式,及时指导下级法院。
第三巡回法庭行政审判团队还注重收集近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其他巡回法庭审结的行政典型案例,以此提高办案质量,统一巡回区法院的办案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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