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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军事管理区操控无人机航拍,被移交至公安机关
近年来,无论是航空侦察、攻击作战,还是航拍美景、事故救援,无人机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与此同时,干扰飞行、坠落伤人、偷拍隐私等“黑飞”带来的安全隐患,也犹如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挥之不去。
“黑飞”指的是无人机未经登记批准的飞行。按照现有的无人机管理法规,除了室内飞行、无人机重量不超过7公斤且在视距内飞行(飞行半径小于500米、飞行高度小于120米)、在空旷地区且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等三种情况外,无人机驾驶员都必须有“驾照”;同时任何飞行器飞行都必须预先提出申请。根据民航局不久前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一系列新规的出台,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黑飞”“扰航”“偷拍”等现象,但如何健全完善有关无人机使用的法律和技术监管机制,明确不同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仍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新闻回放
军事管理区出现“偷窥者”
“发现营区上空有无人机飞行,形迹可疑!”7月6日9时52分,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桂林联勤保障中心某油库上等兵唐家洛发现一架遥控无人机在训练场上空悬停、盘旋,随即一边用对讲机向仓库值班室报告,一边登上岗楼进行观察瞭望,发现库区北侧围墙外,3名男子正在操控无人机。
很快,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将3名男子及无人机操作设备一并带回仓库。
经调查了解,3名男子操控的是重约7千克的某型号四旋翼航拍无人机,拍摄清晰度为1500万像素。拍摄储存卡中共有91张照片、3段视频,其中有17张照片涉及该仓库油罐区、发油台、办公楼等军事管理区。
该仓库当场把无人机拍摄的涉军视频和照片彻底格式化删除,并将3名男子及设备移交公安机关。
7月11日,经公安机关审查,确定这3名男子是地方专业航拍公司员工,此次航拍测绘是为了拍摄仓库附近的工程建设。
“虽然这3名男子拍摄军事设施行为并非故意,但我们还是要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无人机偷拍部队训练情况和营区防卫!”事后,该仓库邀请当地安全部门专家为官兵授课,现场讲解黑客通过无线传输系统漏洞窃取资料的原理,了解当下高清摄像头的最高分辨率以及目前先进无人飞行器的最远飞行距离和续航时间,教育引导官兵时刻绷紧安全保密弦。
追根溯源
“黑飞”现象缘何屡禁不止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日渐成熟,民用无人机尤其是消费级无人机迅速发展。近年来,无人机“黑飞”现象频发,在扰乱空中交通管制、危害航空安全的同时,也容易进入部队营区或演训空域,给部队防间保密带来威胁。尽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的出台,将更好防范安全隐患的发生,但导致“黑飞”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还有不少。
现有法规制度亟待完善。目前关于无人机的规定多为临时性、指导性意见,而且以民航机构的一些行业规范、部门规章为主,有关审批程序、管理规定、适航标准、处罚标准等内容较为笼统,缺乏强制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加之执法监管部门缺乏明确主体,在现实执行过程中面临许多难题。
空域申请手续繁琐、审批困难。组织一次正规飞行必须申请空域、报批飞行计划。然而,申请过程复杂耗时,并且只受理单位用户,也让无人飞行器个人拥有者、驾驶员及航模爱好者失去了申请的主体资格。
违法违规飞行的处罚力度偏弱。对于“黑飞”的处罚,目前只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部分从事无人机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法律意识不高。取得无人机操控员合格资质,必须经过至少一个月的系统培训,花费万余元。大量无人机的生产企业、用户都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一些无人机使用者对“机场净空区”等航空法律规则意识淡薄,也不了解“黑飞”可能会对国家利益、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
同时,由于无人机通常由非金属材料制作,目标小,低空慢速飞行,导致传统雷达无法有效探测,且监管涉及多个环节与部门,存在管控难、防范难、取证难、处置难等问题。
对策措施
管控防范“黑飞”刻不容缓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约有2万架无人机处于“黑飞”状态。作为一项新兴产业,无人机行业的发展需要技术和法律的双重护航,才能一方面堵上安全漏洞,另一方面有利于无人机产业和应用市场的发展。
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无人机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统筹安排、统一制定,生产、适航、注册、审批、飞行、监管、惩处等方面全方位、前瞻性立法,并同步出台与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和行业规定,确保飞行安全和空中秩序正规。
严格无人机登记与“持证购买”制度。从出厂到出售,为每架无人机办理“身份证”,实施“一机一证”制度。积极完善无人机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培训和驾驶员的准入监管,要求相关人员必须熟知监管框架和飞行规则。
运用技术手段对无人机飞行进行监管。如建立无人机及其配套产品市场准入机制,积极建设和完善无人机云平台,强制加装带有标准电子围栏的安全模块。通过大数据、云系统等对所有售出无人机的飞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无人机与军民航空管系统、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并实时采取地理围栏设置、警示、禁区告警等监管策略。
此外,各部队要加强无人机“黑飞”临空的处置能力训练,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职权,有效防范、控制无人机飞行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原题为《以法律之手,堵“黑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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