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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黑色市场:快递公司“内鬼”叫卖,有人买来精准诈骗
“我知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面对湖北荆州警方时,杜某心里咯噔了一下。
身为国内某快递公司河北公司的收件员,杜某涉嫌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买卖公民个人信息4万余条,获利四五万元。这是湖北荆州警方初步查明的事实。
像杜某这样的人,在行业内被称为“内鬼”,而荆州警方破获的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包括杜某,共抓获“内鬼”13人,他们与杜某同属一家公司,其中3人还是分公司中层干部。他们与中间商、非法使用者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荆州警方查获的作案工具。 本文图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图近日,荆州警方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在这个黑色交易市场上,“内鬼”将获取的信息在QQ群内叫卖,一旦有买家应声,就私聊谈价成交;按照“新鲜”的程度,叫卖的信息每条2至10元不等,而非法使用者利用这些信息实施诈骗、推销等行为。
交易:QQ群内公然叫卖公民个人信息
这起案件中,杜某以其网名“小何”示人。
2016年11月,与杜某同属该快递公司湖北公司的汪某频繁登录公司客户信息系统,查询客户快递单号信息,引起了公司安保部门警惕。
“汪某是荆州一网点的仓库管理员,有较高的权限,能根据快递单号信息,查询全国所有客户的信息。”办案民警魏鹏说,他们进一步调查发现,汪某和丈夫费某共同协作,将查询好的信息通过邮箱转给了一个网名叫“小何”的人,每条信息收费两元。
通过对“小何”的调查,荆州警方发现,其真实身份为杜某,属汪某所在快递公司河北公司的员工,遂在石家庄将其抓获。
杜某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他今年26岁,工作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公司给像他这样的老员工一项“福利”:某收藏品公司每天要发往全国各地上百件货到付款的快件,他负责上门收件。
“一个卖保健品的客户知道我是收件员,找到我,问我能不能帮他弄一些客户信息,后来我知道卖客户信息能挣钱,就入了行。”杜某供述称。
杜某说,为了保护客户的隐私,公司都隐藏了电话号码,所以在他上门收件时,他只能看到快递单上的单号、客户姓名和住址,而这类信息,在买卖信息行业里的俗语叫“面单”,包含电话号码的叫“成单”。
如何将“面单”变成“成单”?由于杜某只是公司普通员工,没有权限登陆公司系统查询客户信息,于是,他瞄上了那些有权限的中高层干部。
“我们公司内部有个办公系统,可以查到全国各地员工的通讯录,我就随机打电话,打了5个,有2个同意帮忙查询。”杜某供述称,其中一个即是荆州的汪某。
有了客户信息后,如何交易?杜某交代,大体有三种模式:一是快递员将自有的“面单”通过有权限的人查询变成“成单”,然后卖给他人,在这个过程中,查询一条“面单”给两元,一条“成单”卖三至四元。
再有一种是,在QQ群内买“成单”,然后倒手卖给别人,从中赚差价;还有一种是,从别的快递员那里接收“面单”,然后找有权限的人查询好电话号码后,再发送给对方,每条能赚一两元。
杜某还交代,在网上能检索到相关买卖数据信息的QQ群,群里有多家快递公司的员工,经常会有人在群里“吆喝”,出售或收购个人信息,有回应后,双方再私聊、交易。此外,还有卖收藏品、保健品的中间商,主动找上门,贩卖者可根据中间商需求,提供精准的、私人订制式的信息,如那些曾买过保健品的客户的信息。
澎湃新闻从警方查获的证据中看到,一些涉案人员的电脑中,贩卖信息的文件标注着某月某日,有的还分门别类,标着“收藏品”、“保健品”;做成表格的“成单”里,清晰地记载着客户的姓名、住址、电话、购买了何种保健品,还有客户购买何种品牌的汽车、住址和电话。
荆州警方掌握的“价格表”显示,贩卖的信息根据新鲜程度,价格不等,一条近两天出手的“面单”能卖到2至3元,一些刚出炉的“成单”甚至能卖到10元一条,而那些不新鲜的快递单号则按批量打包销售,几百条信息或许一百元都没人买。
在荆州警方抓获的13名“内鬼”中,有一个名叫李某的人,他是杜某的领导,身份是一名负责系统监管的中层干部。讽刺的是,他前脚刚举报同公司员工买卖客户信息,后脚紧接着却干起了贩卖客户信息的勾当。
民警魏鹏介绍,李某在一个月卖了7000多条信息,获利1.6万元。杜某在去年一年的时间内,买卖公民个人信息4万余条,获利四五万元。
“我现在很后悔,因小失大,我做快递员一个月五六千元,做这一行没挣多少钱,却把自己弄进来了。”杜某忏悔道。
下游:私人订制式信息,为下游犯罪提供服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最大危害在于,它是各类犯罪的上游犯罪,不管是敲诈勒索,还是电信诈骗等,多数是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为前提。
民警魏鹏说,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其中有3人系利用购买的公民信息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而“内鬼”为他们实施诈骗提供了精准的客户信息。
“您好,我是中国收藏家协会北京总部业务拓展部经理,北京总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将到您当地体育馆,搞大型藏品拍卖回收活动。”“北京总部有两项福利,一项是人民银行行长为此活动特批一款《人民英雄纪念金条》藏品,发行价49800元,因人行行长特批8个名额享受特惠价位,只需4980元。您在买之后,在将举行的大型拍卖会现场,国家负责优先回收这款藏品,最低按49800元当场签订合同回收。”“这个最低价是肯定的,这是大会公布的,我对我说的话负责。”这是去年12月在抓获嫌疑人刘某女时,荆州警方在其手机中查获的“剧本”。
刘某女供述称,她和别人合伙开了家收藏品公司,曾从杜某等人处购买四五千条信息,买的信息有的转手卖了,有的用于推销收藏品。不过她认为推销收藏品不违法。
公开报道显示,刘某女曾因涉全国最大制售假贵金属纪念币案被判缓刑。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2011年3月,杨杨(化名)与刘某女共同预谋,购买了某电视购物会员郭某和雷某信息后,刘某女冒充湖南卫视“快乐购”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骗取郭、雷信任,由杨杨从定州市鸿运工艺礼品店,为郭、雷各购买假纪念币及银条。
此后,他们用电视购物所用纸箱和普通纸箱包装好,又从北京购买了商业零售发票,并加盖伪造的某银行货币管理发行专用章,通过快递人员将纪念币和银条送至郭、雷处,骗取二人各2.57万元。
报道称,刘某女还冒充“东方收藏”工作人员的身份,故技重施,有的诈骗得逞,有的因对方怀疑,未得逞。
2012年7月,定州法院以出售、购买假币罪判处杨杨有期徒刑三年;以出售、购买假币罪判处刘某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而在荆州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中,杨杨因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被逮捕。“他供称从杜某处购买了一万元左右的信息,从李某处购买了四千元左右的信息。购买这些信息后,他倒手卖过,也用于自己推销工艺品。”民警魏鹏说。
荆州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还有一个叫魏某的人。2014年,他因伪造公文印章被四川江安法院判刑6个月。他供述称,他老家河北定州有很多人做“打书”、“打礼品”行业,他也想做这一行。从2015年11月开始,他从杜某等人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准备做这行,因为没人买,没做成。据魏某介绍,“打礼品”、“打书”就是通过电话向别人推销礼品和书籍。
打击:公安机关将深挖行业内鬼
“行业内部人员已经成为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要主体。”今年5月9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主任许剑卓在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如是说。
许剑卓说,从打击情况看,目前造成危害最大的主要是像银行、教育、工商、电信、快递、证券、电商各个行业的人员,内部人员泄露数据,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
身在看守所的杜某悔恨不已。湖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一级警长刘长久透露的一组数据显示,从2016年4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湖北共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2人,其中各行业内鬼65人,查获涵盖银行、快递等领域的个人信息15亿余条。
许剑卓透露,2016年4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100多起,查获公民个人信息500多亿条,抓获的犯罪嫌疑人5千多人,其中各行业内鬼450多人。
“两高”的司法解释提出严惩“内鬼”,明确“内鬼”的行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许剑卓也表示,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对于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都要追查源头,深挖行业内鬼。
这意味着杜某和他的“内鬼”同事们或将面临更严重的惩罚。“警方抓我的时候,我知道是因为这个来的,但我没想到这么严重,以为拘留几天就完事了。”杜某说,许多行业都有此类行为,原以为法不责众,没想到触犯了刑法。
杜某每次见到办案民警,都问上几遍。“你知道我的案子啥时候能判?判了我心里就有底了,我媳妇快生二胎了,我不知哪天能出去。”
刘长久提醒道,各行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律,提高法律意识,相关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保护好公民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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