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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名辱国前议员强闯立法会,涉藐视法庭罪最高可获刑7年

海外网
2017-07-1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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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雄等人企图硬闯财委会会议室。(图源:香港东网)

海外网7月16日消息,香港立法会前候任议员梁国雄、罗冠聪、刘小丽、姚松炎继在司法覆核中败诉,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15日,在部分反对派议员护送下,4人企图硬闯立法会财委会会议室。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直指4人已非议员,如闯入立法会开会即属藐视法庭,如他人协助亦可能犯上藐视法庭。

据香港《东方日报》16日消息,梁国雄、罗冠聪、刘小丽、姚松炎14日被剥夺议员资格,法庭颁令禁止4人以立法会议员身份行事。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亦明言4人只能出入立法会大楼地下及他们之前的议员办公室所属楼层,即九楼和十楼。15日早八时许,4人再次现身立法会大楼,并去到属禁足范围的五楼与其他反对派议员开会。

多名反对派议员护送梁国雄等四人到财委会会议室。(图源:香港东网)

至接近早上9时,4人到地下大堂,在多名反对派议员包括胡志伟、尹兆坚、许智峯、涂谨申、杨岳桥、谭文豪、陈志全、毛孟静护送下,由大堂乘扶手电梯到同属禁足范围的二楼,企图硬闯财委会会议室。立法会方面严阵以待,加强保安,当他们一行人抵达会议室门口即遭保安阻止,场面一度混乱,扰攘5分钟后,硬闯行动失败告终。4人转到二楼议员及官员专用的媒体采访平台,梁国雄更于此接受媒体采访,期间立法会秘书处职员虽有阻止,但梁未有理会。

对于4人在部分反对派陪同下企图硬闯会议室,梁君彦直指梁国雄等人被裁定丧失议员资格后已不是议员身份,法庭的裁决亦包括禁止4人用议员身份行事。如4人或其他人协助4人冲入立法会开会,即违反禁令,属藐视法庭。

(左起)刘小丽、罗冠聪、梁国雄及姚松炎在立法会二楼媒体采访平台位置见媒体。(图源:香港东网)

本身是执业律师的亚太法律协会会长邝家贤指,若该4名被撤销议员资格人士进入立法会会议室,企图以议员身份出席会议,会构成藐视法庭。而立法会主席已向议员公布该4人被颁布禁制令,不能以议员身份行事,若其他议员或人士仍协助该4人进入立法会企图以议员身份出席会议,则不能推说对禁制令不知情,协助者亦可能构成藐视法庭。

大律师陆伟雄也指,若法庭已颁布禁制令,禁止某人到某些地方以某些身份行事,某人仍以被撤销的身份进入某些地方出席会议,此行为已看似构成刑事藐视法庭。至于协助者,若事前已对禁令知情而仍作出严重的阻挠行为,以协助被禁制人士进入有关地方,亦可看似是构成刑事藐视法庭。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也指,法庭已命令禁止4人以议员身份行事,如仍作出违反命令行为即属藐视法庭,除非有暂缓执行命令,否则四人不应再以议员身份行事。惟如要控告4人藐视法庭,需由提出司法覆核议员资格的一方,即政府提告。至于协助4人闯入会议室的议员是否藐视法庭,需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知悉法庭禁令,是明知故犯。

据了解,根据《普通法》,被控藐视法庭,若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最高刑罚是判监7年。

(原题为《香港4名前辱国议员强闯立法会 涉罪最高可囚7年》)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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