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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联军”在庚子赔款前大相径庭的抉择
1901年的《辛丑条约》是近代中国签订的最为屈辱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中国需向列强赔偿多达4.5亿两白银的巨款,是为“庚子赔款”。20世纪的最初十年,清廷“新政”的一个实际动作就是终于采纳了当年康有为、梁启超在“戊戌变法”中的主张(讽刺的是,对康梁的通缉令同时却继续有效):废科举,兴学校。自隋代以来历时1300年的科举制度终于在1905年寿终正寝,取而代之的则是雨后春笋般兴起的近代学堂。只需要看一看今天的一些国内大学的建校纪念日,就不难想象当年的胜景:山东大学(1901年)、南京大学(1902年)、湖南大学(1903年)、复旦大学(1905年)、暨南大学(1906年)、同济大学(1907年)、兰州大学(1909年)……最后,1911年建立的,今日与北京大学齐名的清华大学,正是用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创建的。
清华大学庚子赔款与清华大学
尽管美国曾经在列强关于赔款数额的讨价还价中“为中国说话”,但最后在庚子赔款的大饼中,美国还是分到了相当大的一块,计3294万两白银(合2440万美元),这还不包括每年的利息——而美国声称它在八国联军之役中的“损失”(包括出兵中国镇压义和团的军费及美国在华商人与传教士的“损失”两项)仅为一千多万美元。在道貌岸然的“门户开放”政策的背后却是狠狠地赚了一票,这不能不使美国在对华外交中标榜的所谓“公正”和“友善”的形象受到无情的损害,尤其是1904年 4月27日,美国国会悍然通过将所有“排华法案”无限期延长的议案,如此明目张胆的种族歧视更是激起了中国人民极大愤慨,引发了中国国内声势浩大的“抵制美货”的运动。
在这种情况下,1905年7月12日,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鉴于局势的严重性,建议用退还“庚款”余额的方式来平息这场运动。并首次提出了将退还之“庚款”供中国学生留美之用。在华的三十二名美国传教士、教育家等也直接上书总统,明确指出:“我们深信,中国在下一代的发展将大大超过它过去一千年中所曾有过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当培养一批我们所了解的、更好的并将成为新中国缔造者的学生。”失去了这一代,“那么无论在短期或长期内,其结果都将是灾难性的”;在华传教居留达三十余年之久的“中国通”明恩薄更是直言不讳:将退还之“庚款”用于中国学生的教育将使美国在未来中国占据一个强有力的统治地位;因为“新的中国将由新一代的中国人来掌握和领导”,“随着每年大批的中国学生从美国各大学毕业,美国将最终赢得一大批既熟悉美国又与美国精神相一致的友伴。没有任何其它方式能如此有效地把中国与美国在经济政治上联结在一起。”
西奥多·罗斯福正是处于此种长远的考虑,美国参众两院于1908年5月25日通过联合决议,作为“友谊的举动”,免除中国所承担的、超出被证明是赔偿美国政府及其公民实际损失所必需的款额之外的所有债务,计庚款余额1078万美元,分32年退还中国。但美国政府同时迫使清政府声明,无论“将来中国更易执政人员抑或因他故”等,都必须把此款用于兴办学堂与派遣留美学生,不可“将此减收之款改作他用”。
为了开展派遣留美学生工作,清朝政府于1911年在北京开设了清华留美预备学校,直到1924年才改名为今天的“清华大学”。在动荡的民国时期,清华大学却从来没有经费匮乏之虞,也正是因为得到了“庚款”的财政保证,一如一些外国史学家所说:“清华其成功的一大秘诀是,当其它院校求助于军阀政权不稳定的施舍时,清华的年度预算是有保障的”。
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尽管培养一批亲美的“精英”才是美国当局用庚子赔款办学的初衷,但清华在建校后的数十年中,却为中国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科学文化和工程技术人才,诸如竺可桢、梁思成、茅以升、王力等等,其中不乏中国学术界最闪亮的明星。这恐怕也是美国人当初始料未及的。
梁思成不管美国人的主观意图如何怎样,退还庚款之举还是在当时的中国舆论界引起一片赞美之声,反美风潮也消弭于无形之中,美国政府此举可谓是名利双收。而在美国的“示范”作用下,除了德、奥两国因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而被作为战胜国的中国废除了剩余的庚子赔款的份额之外,其余各国也陆续退还了一部分庚子赔款。1926年初,英国国会通过退还中国庚子赔款议案,条件与美国如出一辙,即希望以英式教育教导中国人,促进英国对中国的影响,发展中英贸易,增进英国经济利益,因此退款需用于向英国选派留学生等教育项目。法国于1925年、意大利在1933年先后退还了庚子赔款。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成功后新生的苏维埃政府也宣布放弃帝俄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包括退还庚子赔款中尚未付给的部分。就连只拿到区区78万两白银赔款的荷兰也在1926年将庚款退还中国,指定65%用于水利事业,35%用于文化事业。到了20世纪30年代,庚子年打进北京城的“八国联军”中的七国已经都免除或被取消了庚子赔款,除了一个国家——日本。
庚子赔款成为日本发展的第一桶金
实际上,若是单算“战争赔款”,日本在欺负中国的列强中是首屈一指。开近代从中国“条约赔款”先河的英国人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总共迫使清政府付出了3000万两白银的赔款,而这仅仅相当于日本在甲午战争后“三国还辽”事件中迫使清廷赎回辽东半岛而付出的赔款,与1895年《马关条约》中日本获得的2亿两白银赔款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而到了《辛丑和约》签订过程中,日本同样继承了《马关条约》以来敲诈勒索的传统,一口气抢到了3500万两白银的份额(算上利息则为7600万两)。此外,在战争中的大日本皇军更是敢于抢劫善于抢劫,甲午战争中作为战利品掠夺了大量舰船、武器、弹药、机器等及金银货币,其价值约为白银8000万两(约合当时的1.2亿日元),而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进入北京后也是捷足先登,赶在各国之前从大清户部银库劫去了291万多两银子。
《辛丑条约》日本前首相吉田茂(他的亲家母和安倍晋三的外公岸信介之母是姐妹)在其著作《激荡的百年史——我们的果断措施和奇迹般的转变》中曾经颇为自得地写道:“对日本产业发展提供必要资金这一点做出巨大贡献的”,当首推“当时日本的纺织出口业”。诚然,从1884年到1894年的10年间,日本的纺织业激增9倍,但在明治维新20多年后的甲午战争前夕,日本每年的财政收入仍不过8000万日元左右,而且由于疯狂地扩军备战,军费开支占到财政支出的40%以上,每年都是入不敷出,只能靠发行国债维持。但到了签订《马关条约》以后,当时日本政商两界的领袖人物井上馨伯爵就说过:“得到这笔赔款前,上亿日元的款额连提都没有提过,所以,想到有3亿5000万日元涌进国内,无论政府或私人,都产生了一种无限富有的感觉!”而日本通过甲午战争从中国所得到的现金及财物,总计合白银3.4亿两,折合日币5.1亿元,相当于日本当时全国年度财政收入的6.4倍!因此,以1895年的《马关条约》为分水岭,日本的重工业突飞猛进,其速度令人瞠目,1896年的机械制造业产值竟然是1894年的3.2倍!铁工厂数量也比1894年翻了一番!铁证如山,来自中国的赔款才是日本快速工业化过程中决定性的“第一桶金”!
吉田茂从中国拿了如此之多好处,那在西方列强返还庚子赔款的“浪潮”中,是不是也应该向“一衣带水”的邻邦意思一下呢,哪怕仅仅是为了收买人心?对此,大日本帝国的回答是:不!
不过,要是说日本是完全地“一毛不拔”倒也有点“冤枉”了日本。1923年3月,日本也效法美、英,由日本国会通过法令,决定把庚子赔款余额移充“对华文化事业”之用,诸如在北京设立图书馆、人文科学研究所,在上海设立自然科学研究所等。
但是日本随即又在这一“似是而非之退还赔款”中动了手脚,不仅中国仍旧需要向日本支付庚子赔款,而且日本把这个“对华文化事业”的计划、规定和管理3项权限的最后决定权都留给了日本外务省的文化事务局,将所谓退还赔款的使用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连当时中国的留日学生都看出日本此举包藏祸心,遂在1923年7月发表宣言,指出“这分明是日本在中国大陆上实施殖民政策之前驱或附属事业而已”,联系日本日后在华的所作所为,这的确是先见之明般的一语中的。但当时的北洋政府却不顾舆论界的强烈反对,屈于日本的压力,继续支付对日庚款。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中国政府(国民政府)向日本支付庚子赔款竟然一直持续全面抗战爆发后的1937年9月,当时所剩余额尙有本金169万英镑,所剩利息98万英镑,合计267万英镑。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重庆国民政府追随美、英,在中日全面战争开始了4年多以后才正式对日宣战,宣布中日间所有条约、协定、合同等一律废止。庚子赔款在中日之间,同时也是在中国与《辛丑条约》所有签字国之间终于画上了最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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