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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刊文:强迫学生填指定志愿,无异于半路抢劫
据《人民日报》报道,南方Y省进行招生工作时,当地一所中学的校长要求该校全部20多名高考分数超过660分的学生,不论他们自己心仪哪所大学,都必须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而这种强迫学生报志愿的情况并不只存在于Y省。
学生填写高考志愿本是自愿,为什么学校还要插一手,而且强行指定学校专业呢?所谓无利不起早,正是因为学校利益绑架了学生填志愿。
据报道,我国一些省份和地方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制订了一些极为“功利”的标准。比如在评判一个中学的成绩是否出色时,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有多少学生考上清华北大这两所大学,并会根据人数的多少给中学“加分”。只要考生被北大、清华录取,奖励学生每人次3万元,奖励学生所在班级集体任课教师6万元。所以北大医学部的护理专业是躺着中枪,大概一些学校测算了在北大各专业中,报这个最保险。
既然学生考北大清华与学校利益关系密切,学校干扰学生按照自己的意志填志愿则就被认为是很正常的事,甚至因此走向极端。比如一所中学的一名考生,在拒绝按照学校要求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后,竟在校长办公室遭到副校长、教务长、班主任等人的“软禁”,被轮番“劝说”长达6小时,然后次日再次被叫到校长办公室“做工作”……最终,在距离报考系统关闭仅剩1小时的时候,这名学生无奈在校领导的“监视”下填报了北大医学部,才获得人身自由。这种赤裸裸的绑架已经涉嫌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这样的做法,不但对考生的整个人生轨迹、前途和命运造成严重的干扰,甚至会对他们在这一人生阶段正在逐步成型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带来巨大的扭曲。从这样的意义来说,学校利益绑架学生填志愿无异于半路抢劫。
(原题为《绑架学生填志愿 无异半路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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