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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评云南贡山独龙江“全乡禁卖酒”:没有一丝对法律的敬畏

阿古俄子/红网
2017-07-07 11:39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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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晚间,云南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政府通过该县县委宣传部微信公号“贡山发布”刊发消息,回应近日网络热议的独龙江乡“全乡严禁卖酒”一事。(7月6日中国网)

从该乡禁酒的主观意图看,我们能理解其良苦用心。据了解,当地不少群众嗜酒如命,喝酒闹事随处可见,甚至有人因酒致贫。当地政府为社会治安考虑,为群众脱贫着想,初衷无错,事关大局,这酒似乎也不得不禁。然而,当地禁酒的方式方法,却让人不敢恭维。

在“商家禁止卖酒、群众禁止喝酒”的红头文件里,我们看不到任何一丝对法律的敬畏,反而看见了权力任性乱作为的影子。

众所周知,咱们国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卖酒、不能喝酒。对公民个人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站在商家的角度看,只要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销售的酒不是假冒伪劣产品,那么谁也不能禁止其合法卖酒,谁阻止谁犯法。喝酒与否是个人自由,政府无权干涉,强制群众不饮酒,侵犯了群众的正当权利。

更何况,当地群众饮酒成风有历史和环境因素,旧社会医疗条件差,当地经年多雨、潮湿,群众认为喝酒能祛湿,久而久之,相沿成习。如今,医疗条件改善,卫生常识普及,喝酒能否祛湿已经有了答案。政府该做的不是严禁卖酒、喝酒,而该多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

另外,对酗酒闹事扰乱秩序、损害他人权益者,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可治,照章办事即可,怎能因为一部分人酗酒,就要让所有人戒酒?

所以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站在什么立场想,独龙江乡政府的这纸“红头文件”都是站不住脚的,是妥妥的“非法行为”。如果要纠偏,最急需做的是给这个乡的领导们补补课,办办学习班,让他们多了解点法律常识,以免以后再乱作为而让政府颜面扫地,群众权益受损。

中国古代在引导移风易俗时,有个成功的经验,就是君子上行下效、化民成俗。独龙江乡如要引导群众戒酒,正确的打开方式不是乱开方子,粗暴扰乱市场,干涉公民自由,而该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普及卫生常识、宣传饮酒危害,教育引导群众相互学习,渐进式化民成俗,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才是禁酒的良方。

(原标题为《 “全乡严禁卖酒”没有一丝对法律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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