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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金融大V的“场外收割”生意
又一个野生金融大V倒了。
坐拥400余万粉丝的金融大V徐晓峰“翻车”。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虚假广告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对徐某提起公诉,徐晓峰名下的7只基金全部被清算。
近年来,一些金融从业者在自媒体平台上呼风唤雨,一手托市场,一手掌握了百万级粉丝。但是“股神”没见到几个,倒是不少大V把大刀砍向了膜拜自己的粉丝,完成精准收割。早些年,“股市黑嘴”廖英强利用自身的“荐股”影响力,搞“抢帽子” 操纵市场,被证监会开了1.29亿元罚单,他竟然叫嚣是“打广告”,之后锒铛入狱。再后来,是500多万粉丝的金融大V黄生,通过自媒体营销,搞非法集资,把粉丝精准骗入自己操控的喜投网,涉案金额高达6.62亿元。
从司法机关披露的案情来看,这次金融大V徐晓峰割韭菜的手段更隐蔽、更间接。徐所涉嫌的三项罪名(虚假广告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非法经营罪),不再是传统的“抢帽子”“非法集资”等典型的金融犯罪,而是转向“场外收割”,利用自己的影响、号召力,在股市之外收割、坑害自己的粉丝。
徐晓峰的收割伎俩之一,是从事非法的期货交易。他以无资金限额、无交易限制等为诱饵,将粉丝引流至自己掌握的“期货分仓”软件上,诱骗粉丝参与期权买卖,从中赚取佣金。而徐和他的公司根本就没有期货经营资质,涉嫌非法经营罪。
收割伎俩之二,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恶意发布虚假广告,甚至明知道是网络诈骗短链接也当成“广告”发布,把信任自己的粉丝亲手推进网络诈骗的陷阱当中,毫无廉耻,以身试法。
需明白,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本身,就可以构成犯罪,不仅仅是接受行政处罚。至于为网络犯罪“作伥”,《刑法修正案(九)》专设一个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即可能构成此罪。这个罪名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的第四大刑事犯罪。
徐晓峰的倒掉,希望更多的大V引以为戒,别以为发虚假广告、帮网络犯罪吆喝、搞“杀猪盘”,用龌龊手段“坑粉”,法律就不管,撞到法律红线,连本带利要一起算,V再大也大不过国法。金融大V要摆正心态,不要把自己的粉丝当成冤大头,挥霍粉丝们对自己的信任。金融大V一再落马之后,也提示网民们理性看待这些自媒体上呼风唤雨的人物,你拜大V想发财,大V把你当韭菜。
当下,金融大V收割粉丝的吃相越来越难看,手段却越来越隐蔽,从“操纵市场”转向“场外收割”,这就需要自媒体平台强化监管,金融、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彻底肃清社交网络里的这些蝇营狗苟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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