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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昆:开展预算联网监督要不缺位不越位
7月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昆表示,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遵从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确定的人大、政府职责与工作程序进行,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监督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当日,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主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承办的“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座谈会”在广州举行,刘昆在会上作了讲话。
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6月中旬,在总结广东等地经验做法基础上制定的《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财政部予以转发。
《指导意见》明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任务是开展对预算决算的全口径审查,实现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相应地,预算联网监督信息内容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部门预算决算草案、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分部门、单位按功能分类科目的预算下达、调整和执行的及时性信息等。
《指导意见》还明确,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应当具有查询、预警、分析、服务等基本功能,设有查询分析、监测预警、审查监督、代表服务、政策法规等主要模块。
“查询的内容和预警设置的参数标准等,都要符合预算法、监督法规定,注意与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相协调、相区别。”刘昆举例说,预算法规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算,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省级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等,联网监督系统的预警规则、标准和参数在设置时,就要围绕法律的规定来进行。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总体规划,即争取用三年时间,在横向上首先实现人大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联网,再逐步与政府收入征管、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联网,实现预算收支信息的横向联通对比;在纵向上,由省、市和有条件的县三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构成,逐步实现纵向信息传输应用。通过建立健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逐步实现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在座谈会上,刘昆强调,在使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时,要建章立制,规范系统使用和管理,要明确人大与政府在推进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构建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过程中,不干预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行。要注意预算联网监督与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相互衔接协调,避免监督同质化。
刘昆还强调,在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按照预算法、监督法规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对财政预算收支的执行进度、转移支付下达、部门预算执行、政府债务限额余额、重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和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各地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依照法律规定程序,确定预算监督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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