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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里·安德森访谈I:风格、方法、霸权
佩里·安德森,1938年出生,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政论家。1962至1982、2000至2003年任《新左评论》主编。现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学和社会学教授,《新左评论》编委会成员。
去年,安德森教授在上海接受了《上海书评》的专访,现分三部分刊出。在访谈的第一部分,安德森教授谈到了风格与形式、一般的方法与特殊的方法、霸权国与霸权体系、封建主义与绝对主义、儒家与法家。
我想从风格谈起。几十年来,您的写作风格受到了从左到右许多知识分子的褒誉:它明晰、透彻、渊博、雅致。我注意到,您似乎尤其偏爱“风格清晰”(clarity of style)、“形式简洁”(economy of form)的文字,并对某些特定的分析模式——比如G. A. 柯亨和弗朗哥·莫雷蒂(Franco Moretti)的模式情有独钟。另外引人注目的是,您在非常长的一段时间里都用essay(译作“论说文”或“随笔”)这种形式来写作,您最近出版的三本书(《美国外交政策及其智囊》《印度意识形态》《新的旧世界》)都是在《新左评论》或《伦敦书评》发表过的论说文的结集。为什么这种形式意义重大?它与您的理论关心有什么关系?
安德森:从来没人问过我这个。你的问题引发我思考——我自己并不怎么反思这些事情。我要说的第一点是,我一生的大多数时间——长达五十年——都在参与期刊(journal)编辑工作。这是我的首要活动。我的主要技能是当编辑。如果你在编一本期刊,那你始终都在处理论说文(essays),或者说文章(articles)。如果你为期刊写作,你就在写论说文。因此,某种意义上,这是工作的特性,是我的初始训练。
在一本期刊的内部,总是存在我所谓的“达尔文主义式的空间争夺”,而这却是不少作者,尤其是美国作者常常不明白的。每个作者都想在期刊里获得尽可能多的空间,但并非人人都能有那么多空间,所以你必须在行文上要多简洁就多简洁。这是我试图在《新左评论》制定的一条规矩:文章不要有重复和冗余。美国社会科学,包括人文学科的文章都有这么一个公式(这是个非常坏的习惯,但愿没在中国传染蔓延开来):在文章开头,你简要说一下你准备说什么,然后在文章的主体部分,你展开细说,最后,你再重复一遍你刚说过的话。一样的东西说三遍。读者一点惊喜也没有,因为读者已经被提前告知了:“这是我将要说的”,“这是我的结论”。为什么要费劲听上三遍呢?这是我们无论如何应该避免的习惯。提前的概述、预先的摘要是最不好的,但学术期刊都要求这么做。
然后第二点,你说我偏爱风格清晰和形式简洁。实际上,在我眼里,这两种品质是相伴相生的,因为如果你有一个清晰的分析,那就意味着,你没有在论证的时候混进对论证本身来说是次要的很多元素。写作在形式上应该是简洁的,因为它在论证上是清晰的。关于风格,你提到某种“特定的分析模式”,还举了两个例子。实际上,我并不特别欣赏诸如杰里·柯亨(Jerry Cohen,即G. A. 柯亨)的风格,在我看来,他的风格太枯燥、太学究气(scholastic)了。它很清晰,但不吸引人。与之相对照,我想提两位意大利作者。两个人都是我的朋友,他们的写作既简洁又明晰,却都异常雅致:他们是历史学家卡洛·金兹伯格(Carlo Ginzburg)和文学学者弗朗哥·莫雷蒂。我不会妄图把我自己和他们任何一个人相比。金兹伯格具有那种我们称之为 “阿提卡”(Attic)——雅典式——的纯洁风格,语言非常简明、质朴,却又强有力。莫雷蒂虽然是一位出类拔萃的作家,但他的散文的节奏是口语的节奏,十分接近于一场生动对话的语言。任何有幸聆听莫雷蒂讲话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极好的老师,而他的写作风格就拥有他讲话时的那些品质。我写的散文几乎是他的反面。你说它受到了从左到右许多知识分子的褒誉,但实际上,很多人抱怨纷纷,部分原因是我经常使用相对罕见、口语中很少使用的拉丁文单词。少年时,我最崇拜、最喜欢的作者不是我的同时代人,而是十八世纪的作家、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吉本的杰作《罗马帝国衰亡史》是一部高度正式的、精心反讽之作,我曾将其视为某种绝对的范本,或许我至今仍无意识地受到它的影响。后来,我最欣赏的二十世纪英语作家是伟大的英国小说家安东尼·鲍威尔(Anthony Powell)。他的十二卷系列小说《随时光之曲起舞》(A Dance to the Music of Time)常常被视为英国最接近普鲁斯特的创作。不过,作为一部复杂的叙事,它在许多方面其实是高于普鲁斯特的。鲍威尔的写作之所以与众不同,部分是因为其中存在大量十七世纪句法和用语的痕迹——我们文学的这一阶段最令他着迷。这些不过是我想给你提供的参照,它们或许影响了我自己的风格。
然后你还提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我写的论说文和我出版的书之间是什么关系。这里要稍微纠正一下。你说:“您最近出版的三本书都是在《新左评论》或《伦敦书评》发表过的论说文的结集。”实际上,我从来没有出过一本仅仅把我在别处已经发过的论说文结集的书。如果我要把我的若干论说文放进一本书里,那么与之前发过的文章一道,我总会专门为这本书再写点什么,以便赋予这本书一个如其所是的形式。比如你看《交锋地带》(A Zone of Engagement)——显然这本书没有被充分地、以一种可以理解的方式翻译成中文——其中最长的一篇论说文,也就是把福山作为讨论起点的《历史的诸种终结》(The Ends of History,注意是复数的“终结”), 就是为完成这本书而写的。在《光谱》(Spectrum)中,我希望在左右翼观念之间有所平衡,但又意识到,我需要再多些中间派的东西,所以我专门为此写了关于哈贝马斯的那篇文章(text),就像为了照顾左翼,我也专门写了关于历史学家布伦纳的一篇。在《新的旧世界》里,关于欧洲一体化理论很长的一章,以及作为结论的、关于欧洲观念的过去与未来的几章都是在书里第一次出现。常规的形式是,如果我决定要把一些论说文放在一起,我就会为此写些别的东西,以求形成一本连贯一致、内里协调的书。
佩里·安德森著:《交锋地带》,Verso,1992年5月出版。佩里·安德森著:《光谱》,Verso,2005年11月出版。我想说的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在英语,以及大多数的欧洲语言里,论说文(essay)这个术语的边沿是非常暧昧模糊的。一篇论说文可以是一篇文章,但也可以是一本书。欧洲语言中一些最好的书就被冠以论说文之名——只要想想洛克的《人类理解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就可以了。就我自己而言,相当多的、我出版成书的东西,最初只是一些比较小的计划,本来只设想为文章,或是其他专书的章节。我最早的两本书《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和《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是如此,直到我最近的三本书还是如此。《印度意识形态》《美国外交政策及其智囊》《霸权的诸次突变》起初都是为一部更大的、关于今天的国与国之间问题的著作而写的章节,但我写着写着,“一章”就写到了一本书的长度,所以我就把它们作为单独的书出版了。一篇论说文最终的长度总是无法完全预测的,而这将会决定它是一本书还是一篇文章。所以就我的经验来说,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的(categorical)差别。
佩里·安德森著:《印度意识形态》,Verso,2013年10月出版。佩里·安德森著:《美国外交政策及其智囊》,李岩译,金城出版社,2017年1月出版。与风格密切相关的是方法。您对分期(periodization)、分类(categorization)、系统(schematism)方法的娴熟运用——尤其体现在《国际主义略说》(Internationalism: A Breviary)这样的文章里——令我印象深刻。在《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的前言,您说您试图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经验议题)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理论问题)之间探索某种中介地带,同时在“一般”(general)和“特殊”的意义上检视欧洲的绝对主义。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对您提出了批评,认为您发展出的只是一个静态的社会结构模型,您与E. P. 汤普森那场著名的论战亦与此相关。后来,在《英国马克思主义的内部论争》(Arguments within English Marxism)中,您致力于把汤普森和阿尔都塞的洞见统一在一个框架里。时至今日,您似乎依然坚持着自己的观点。我想请教,在您的全部著作中,是否存在某种方法上的一致性?
安德森:你的问题里存在对立的两极(poles)。你引用了我写《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时的目标,即致力于同时在“一般”与“特殊”的意义上研究欧洲的绝对主义。对我而言,设法把一般的东西和特殊的东西结合起来,是一个方法论的标尺。这意味着:首先建构一个关于你研究对象的一般概念,然后通过观察特殊案例的异同——也就是在经验领域里比较——来探索、发展或修改这个概念。当时我对此并没有想的特别多,但凭借直觉,我努力用这种方式来处理绝对主义的问题。后来,我在一篇论说文里更加明确地这么做了:我原本打算接着写《绝对主义》的续篇——资产阶级革命,这篇论说文就是在勾勒这个续篇的轮廓。我对自己早先处理资产阶级革命问题的方式非常不满,爱德华·汤普森批评过那种方式,他的批评无可非议。所以这次我就先从重构资产阶级革命这个概念着手,论证马克思构想它的方式是有缺陷的。一旦资产阶级革命的概念经过了更加合乎逻辑的重构,你会发现一个明白易懂的模式浮现了出来——分裂的(divided)历史个案被分为(dividing)两种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资产阶级革命:这解决了保守主义历史学家在反复思考相关观念(notion,其他各处“观念”,原文均为idea)时所面临的经验主义困难。如果用欧洲哲学的方式来表达,我当时反对的,是我认为汤普森所代表的东西,即欧洲经院哲学术语所谓的唯名论:确信世界上有许多特殊的对象,每个本身都是独特的(distinct),因此都需要一个与众不同的名称。这就是汤普森的名文《英国的独特性》(The Peculiarities of the English)的主题。历史上是英国的东西就是英国本身的东西,决不可以和法国的东西——尤其是法国的东西——相混淆或相比较。我反对这种唯名论立场。但我也同样反对与它相对立的结构主义立场——欧洲中世纪传统称之为“实在论”(realism):这是一种柏拉图主义的观念,认为概念作为事物的本质,具有独立于其例证的实在(reality)。由此导致的是一整套的抽象化,而没怎么把握世界的经验多样性。为了反对这种立场,我会强烈要求我《新左评论》的同事坚持这样一种口号:你应该永远记住,任何抽象或一般的论点,唯有在你能为它提供足够大范围的实例的时候,才是个好论点。如果你有一个概念或论点,却没有很多关于它的好例子,那这个概念或论点就不会很有力。
佩里·安德森著:《英国马克思主义的内部论争》,Verso,1980年4月出版。佩里·安德森著:《英国问题》,Verso,1992年3月出版。在写作绝对主义的时候,我觉得我已经提出了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框架,可在一般和特殊的意义上同时展开分析。当我转而写作二十世纪的欧盟时,我面临了一个多少有些相似的难题。《新的旧世界》开篇用了三章讨论作为整体的欧盟,涵盖了欧盟的历史和各种相关理论。然后转到研究三个处在欧盟核心的大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再然后是谋求加入欧盟的大国——土耳其,以及土耳其与一个小欧盟成员国——塞浦路斯——的冲突。其时,我对以下事实感到极为吃惊:百分之九十关于欧盟的著述都是难以置信的乏味、技术化(technical)和缺乏想象力。这些著述充斥着制度的细节,充斥着关于它们的没完没了的讨论,但那些讨论欧盟的专家却几乎从不谈论组成欧盟的不同成员国的政治、文化。所以,我就想把特殊的国别研究和囊括性的一般结构放在一起。在我看来,结果并不完全令人满意,即使仅仅是因为我在2009年完成了这本书:而只是自2009年开始,第一次,关于欧洲层面正在发生的事情的辩论,直接结构了这些国家各自的国内政治。在此之前,它们彼此间颇不相干。如今的情况则完全不是这样了。
佩里·安德森著:《新的旧世界》,Verso,2009年12月出版。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即出。在我着手下一本书的时候,我想到要以相反的方式开始。在处理当代国家间体系这个问题之前,我会先分别写组成这个体系的那些重点国家:美国、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以色列等等,详细考察它们的国内政治(社会的结构、政治制度的性质、经济的特性)。一旦我完成了这些考察,我就会转而关注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模式。所以先是特殊的,后是一般的,再是二者一道——实际上,就是把学院里两样十分隔膜的东西接连起来:一样是国际关系学的著述,一样是比较政治学的著述。这两个领域彼此鲜少联系。在美国,有很多很庞大的政治学系,下面有五六个不同的领域:国际关系、国内政治、比较政治、政治理论——统统互无干系。
您的写作中还有另一个关乎风格和方法的突出特征:您大量的书和文章都聚焦于思想的创作者,而非——如您曾经坦言的——概念(像以赛亚·伯林那样)、话语(像昆廷·斯金纳那样)或文本(像雅克·德里达那样)。比如《安东尼奥·葛兰西的二律背反》写葛兰西,《政治与文学》采访雷蒙德·威廉斯,《英国马克思主义的内部论争》写爱德华·汤普森,《后现代性的起源》写弗雷德里克·杰姆逊,更不用说《交锋地带》及其续篇《光谱》了(目前的中译本将后者的书名谬译成“思想的谱系”),这两本书几乎一章写一位思想家,把“特殊领域的意见资源”存入“政治文化的一般仓库”里。您为什么要写人?为什么对您而言,构建一个思想家,或一个时代的总体思想形象如此重要?
安德森:很多因素——智识的、政治的、性情的——都在这里起作用。就智识而言,到了八十年代,我无疑反对其时在西方处于支配地位的处理观念的方式,即便对那些我可以欣赏的形态也是如此。伯林作为思想家,有非常吸引人的一面,但总的来说,他以一种非历史的方式把观念当成棋子把玩,可以说他不是真正的研究观念的学者——对此,他本人也有自知之明。德里达对于他从文本中提取的东西常常见解独到,但是,这一提取本身却是高度任意的。以斯金纳为主要代表的剑桥学派,在这一领域贡献了比前两位更有力的成果。但是他们在处理某位作者时,也挑三拣四,只选取自己感兴趣的部分讨论,而忽略其他部分。剑桥学派最出色的代表、杰出的历史学家J. G. A. 波考克笔下的马基雅维里,好像只是那个写了《论李维》的共和主义理论家,而从来没有写过《君主论》似的——在另一个聪明的头脑列奥·施特劳斯那里,情况则恰好相反。斯金纳对马基雅维里的处理相对较少,但问题和波考克一样。所有这些例子,都对作为整体的一个思想家的著作的总体性(尤其是其中有自相矛盾之处)避而不谈。
所以当我着手写我的论敌爱德华·汤普森,或是构思一本与英国当时的顶尖文化理论家雷蒙德·威廉斯对话的书,我便想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他们的成就作为整体对待。不过这里还有另一个非常强烈的冲动,即我希望把他们传承给我们的东西,尽可能完整地转达给我们这一代的左翼。在私人关系上,我同弗雷德里克·杰姆逊更亲近,因此关于他的那本书,也多少有些不同:后现代性的概念在杰姆逊那里达到了顶峰(consummation),我试图围绕这个顶点,建构关于这一概念的历史,往复于概念探究与生平考察之间。至于葛兰西,我仅仅集中在他《狱中札记》里的一个核心的难题性(problematic)——这次不是一个概念,而是概念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nexus),但和杰姆逊的书一样,我也致力于把这些概念牢牢地落实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之中。这两本书里我没有试图把两位作者的著作作为整体来重构。
佩里·安德森著:《后现代性的起源》,Verso,1998年7月出版。不过上述四个例子有着共同的政治意图,即把一份遗产传递给我同时代的左翼,传递给那些可能会接着走下去的人们。但另一方面,我写作后来收进《交锋地带》和《光谱》的文章的首要目的则颇为不同。这里,我主要写的不是左翼思想家,而是中间和右翼的思想家。我确信,1945年以后,典型的左翼文化变得过于内向自守了——人们只对左翼观念感兴趣,对那些来自相反阵营、极具原创性的思想家却漠不关心。我视这种狭隘为贫乏,它只会,如葛兰西所见,削弱而非强化左翼。一些人认为,只有认同了一个思想家的观点,才能尊重或欣赏他(或她):这完全是胡说(blind)。这就是为什么我写了韦伯、伯林、福山、哈耶克、施米特、施特劳斯、奥克肖特:试图睁开我方的眼睛,去发现其他方面的财富——同时不妨碍继续批评他们。
最后,我还想再补充说一点我关注作者以及他们的作品的原因。今天,在西方——在中国也这样吗?——严肃的书评实践正在缩水。如今很普遍的做法是:所谓的书评人把书当作“由头”,离题万里,自说自话,对名义上被评的那本书,实际上完全视而不见。《纽约书评》和《伦敦书评》都鼓励这么做。在我看来,这种做法是麻木不仁的庸俗市侩气的一种表现形式(a form of callous philistinism)。几乎很少有哪本书是很容易就写出来的。把人家辛辛苦苦写的书——不管你觉得写得怎么样——仅仅作为满足你表现癖,让你出风头的借口,这让我无法接受。就像我经常对我的朋友、《伦敦书评》主编玛丽-凯说的那样,这就等于你请人到家里来吃晚饭,然后一整晚不跟他说话,甚至看都不看人家一眼。好像有点失礼吧?
一直以来,您都十分关心hegemony(根据不同语境可译作“霸权”、“领导权”或“统识”)的问题。在您早期关于英国的论述中,您就使用了这个概念;后来从领导权/霸权的角度,您在《新左评论I》的第一百期(1976)和《新左评论II》的第一百期(2016)分别发表了关于葛兰西,以及葛兰西的继承人的文章;您2009年和2016年在北京演讲的内容都与美国霸权有着直接的关系。当我把您的北京演讲、您关于乔万尼·阿瑞吉的讨论,以及《美国外交政策及其智囊》的《帝业》部分结尾段落结合在一起看,我认为您试图表明的是:虽然美利坚帝国仍旧是今天的霸主(hegemon),但它最终可能失去这一位置,因为(in the sense that)整个霸权/领导权的观念会在二十一世纪发生变化。您是这么认为的吗?此外,您关于二十一世纪的霸权的讨论,与哈特、奈格里的“帝国”观念之间,是否存在某种相似性?——尽管我承认,二者有巨大的差异。
佩里·安德森:《安东尼奥·葛兰西的二律背反》,载《新左评论I》,第一百期,1976年11/12月。佩里·安德森:《葛兰西的继承者》,载《新左评论II》,第一百期,2016年7/8月。
安德森:你这么想是对的:领导权/霸权一直是我写作的核心主题和关切。事实上,我在2017年春天出版的新书就叫做《这个H词:霸权的诸次突变》(The H-Word: The Peripeteia of Hegemony)。我们有H弹(H-bomb,即hydrogen bomb,氢弹),也有H词(H-word,即hegemony,领导权/霸权)。这本书是关于hegemony观念的各种命运和变异的比较语文学史:从它在古希腊和十九世纪德国的复数起源,到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马克思主义者在俄国对它的重构,再到葛兰西在意大利对这些马克思主义者的遗产的阐发。然后,我考察了德国保守主义法学家海因里希·特里佩尔(Heinrich Triepel)在第三帝国治下关于霸权的重要著作,考察了冷战时期在美国和法国的讨论对这个概念的影响。在那之后,我们的故事转到了阿根廷和印度对这个概念的创造性使用。在东亚——中国和日本——从古至今的各种传统中,这个术语的西方抑扬(inflexions)在霸道和王道的二分中被颠倒:前者强调的是强制(coercion),后者强调的是合意(consent)。这本书的最后几章考察了hegemony观念在当代的若干用法:比如在清华大学教授国际关系的中国思想家阎学通,以及今天英国、德国和美国的政治思想家和意识形态宣扬者对它的使用。这本书的企图是要重建这一十分漫长、复杂而迷人的历史。
佩里·安德森著:《安东尼奥·葛兰西的二律背反》,Verso,2017年4月出版。佩里·安德森著:《这个H词:霸权的诸次突变》,Verso,2017年4月出版。至于你具体的问题:我是不是认为美利坚帝国今天仍旧是全球霸主,但最终可能失去这一位置,因为整个霸权/领导权的观念会在二十一世纪经历一场变化?是的,这大致是我的观点。美利坚合众国依然是一个具有星球规模的霸权国家(hegemonic power),但它可能在未必有任何其他势力(power)取代它的情形下,失去这一位置。你看到一些西方作者明确地,同时一些中国作者隐晦地表达了这样的看法:中国将成为新的全球霸主。你很可能也知道马丁·雅克出过一本书叫《当中国统治世界》(注意是“当”,不是“如果”)。我攻击过这本书,不同意其观点。不过,可能会出现一个没有单一霸权国的霸权体系(hegemonic system):在这个体系里,资本主义呈现出自我平衡的内稳态,它如此普遍,再也不需要一个维稳的最高统治者了。这是一种可能发生的、高度负面的情景(scenario),但绝非完全没有根据。
我的立场可以和两位意大利思想家形成对照。乔万尼·阿瑞吉在他的《漫长的二十世纪》一书中同样设想了霸主的逝去,认为美国可能没有后继者。但是他设想的那个情景有着非常良性的形态:随着世界市场社会的到来,资本主义被克服了。显然,我对如是的结论表示怀疑。你可以在奈格里和哈特的《帝国》一书里发现同一种视野的另一个变体——对此我持更大程度上的批评态度。他们认为霸权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美国——他们眼里的美国一片美好(rosy)——几乎是人类的一个典范。对他们而言,全世界将要变成某种扩大版本的美国。美国的宪法好得很,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伟大的美利坚民族完全是文化多元的,是普遍的,因为它有那么丰富的移民。这就是未来。在这个未来中,诸众会接管一个成了放大版美国的星球。我认为,这完全是妄想。
您的欧洲史著作研究了这样一个问题:中央集权的绝对主义国家,是如何脱离中世纪封建主义的分裂统治权(parcellized sovereignty)而兴起的。由此联系中国的历史,我很容易想到现代中国思想先驱章太炎的话,“欧美日本去封建时代近”,“中国去封建时代远”,因为中国在很早之前——秦以后——就有了“绝对主义”。类似地,毛泽东晚年论及中国历史,也有所谓“百代都行秦政法”的说法。不过,您在《两场革命》里阐释中国晚近政治史中的古代遗产时,似乎更多地强调了儒家,而不是——比如说——法家。这里存在脱漏吗?
佩里·安德森:《两场革命》,载《新左评论II》,第六十一期,2010年1/2月。
安德森:某种类似于封建主义的东西无疑存在于中国的东周——春秋战国时代,因为当时的政治主权是高度分散的,形形色色的地方统治者及其臣属,名义上从大权旁落的君主(residual king)那里获得土地和头衔。这比较像封建制度:对周天子(monarchy)怀有残存的效忠。但中国的古典政治思想里有一个十分惊人的特征,从孔子以来的所有思想家,都毫无例外地认定一个单一统一王国(unified realm)的价值,将其视为根本前提。不论是孟子,还是更现实主义的思想家如荀子都坚信这点。眼下可能是分裂的,但这是件很糟糕的事情。原则上,理想总是要统一(unification)。自从秦朝实现了统一,这个大一统(unity)的前提就成了无条件的前提。分裂确实发生过,但分裂绝对不可接受,也不会持久。在这个意义上,说秦以后中国没有任何类似封建主义的东西是对的,反之,你们有一个中央集权的皇帝-官僚制国家。这个国家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形式——它在宋以前更贵族制一些——但它的基本结构历朝历代都没变过。
佩里·安德森著:《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Verso,2013年4月再版。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8月再版。在我讨论绝对主义那本书的后记里,我费了一番功夫对比中国这段历史和日本历史。在日本,确实有类似于十分纯粹的封建主义形态的东西,你几乎可以和欧洲的封建主义逐条对上,尽管,封主和封臣的关系在日本更加不对称一些。欧洲的封建主义最终产生了集中了封建阶级力量的绝对主义国家。在日本,这一转型从来就没有完满实现过。德川幕府是日本前现代时最强大的一元化(unified)统治形式,但它从来没有演变成一个绝对主义君主政体。它的结构颇为独特。而这是一个关键区别。我为什么要强调这点呢?因为那本书最重要的论点之一是:一般而言,与存在于农业(agrarian)官僚帝国(empire)——比如中国——的帝制(imperial state)相比,封建主义提供了一条容易得多,且快得多的通往资本主义的道路。这就是为什么,日本是二十世纪唯一一个多少完全赶上欧洲资本主义的非欧洲社会。我所做的区分是,日本的封建主义不能像欧洲的封建主义那样,自发地、内生地实现这一过渡,而它之所以停滞不前,乃是因为它缺少绝对主义转型。对欧洲的绝对主义转型而言,一个关键的助力来自古代希腊、罗马的古典遗产。在日本,从中华帝国借来的智识和制度就相当于它的古典遗产,但这种助力相较于古希腊、古罗马要羸弱得多,于是,使明治维新这条通往资本主义的捷径成为可能,就需要来自西方的外部压力。这大致是我的观点。所以我完全同意章太炎的论述起点。
佩里·安德森著:《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Verso,2013年4月再版。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8月再版。现在我们来谈儒法问题。杰出的海外华人学者何炳棣把汉初以来帝制中国的传统公式用英语总结为:“以儒家缘饰,以法家行事”(ornamentally Confucian, functionally Legalist)——也就是他的版本的“儒表法里”。根据这个传统思想,儒家为权力奉献了装饰性的外观,而法家则提供了权力运作的内核。我个人认为这过于简单化了。法家非常关切的是对官员的控制。如果你读《韩非子》,你会发现,在韩非对秦始皇的先人所建之言、所献之策中,有相当一部分聚焦于这个难题。群臣百官为所欲为:作为统治者,你怎么能控制住他们?你需要一套规训他们的机制。当然,法家也关切对民众的控制。在这方面,你不能只依赖仁义,你必须有法律——清晰的、毫不含糊的法律:如果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将遭惩罚。但是,如果阅读文本的话,你会发现重点更多地落在了控制官员,而非控制民众上。而儒家不断发展——当然,这是在其具有传奇色彩的创始人久已离去的时代里——则成了法家的反面:在我看来,儒家这种学说的本质关切是,如何最好地安民。统治者应该显示仁义,官员应该务农重本,提供小范围的教育,施行大范围的教化。当然,与此同时,儒家学说同样关切如何凝聚文人士大夫,如何在后者当中注入集体精神(ethos)。因此,不论是儒家还是法家,都有这样的两个方面,但是这二者在不同学说中所占据的权重不同。不过,历史地说,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从很早开始,儒家就在国家意识形态层面取得了彻底的支配权,完败法家。到南宋,朱熹把四书经典化,让《孟子》成为了某种神圣的文本,而法家传统则几乎被禁绝。韩非子变成了所谓被诅咒的作者(auteur maudit)——几乎不存在一部关于他的像样的学术评论。直到十八世纪的日本,才第一次有学者敢于为他作注。而在中国,这还要等到十九世纪。意识形态上,儒家眼里容不得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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