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外汇局否认“7月1日将出台一系列新规收紧个人购汇”传言

王雷/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7-07-01 15:12
金改实验室 >
字号

央视新闻客户端7月1日消息,针对有网络传言7月1日国家外汇局将出台一系列新规收紧个人购汇,国家外汇局相关人士表示,7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真实合规的用汇不受任何影响。外汇局目前没有涉及个人外汇业务的新规将实施。

对网传外汇局7月1日以后,将启用新版的《个人购汇申请书》,外汇局相关人士表示,外汇局没有新版本的《个人购汇申请书》。外汇局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不变。境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购汇需求申报后,直接在银行办理年度总额之内的购汇;超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

购汇提款方面,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先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此外,对于个人跨境汇款,依据2006年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跨境汇款不存在年度额度。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境内个人办理购付汇业务时,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也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银行据此审核境内个人购付汇交易真实性背景,依法为个人办理外汇汇出业务。

(原题为《国家外汇管理局:7月1日外汇局没有涉及个人外汇业务的新规将实施》)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