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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新规②|河北杜绝“天价鉴定费”,深圳实施反贿赂标准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2017-06-30 13:41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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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七月,一批地方新规开始实施。如深圳将实施全国首个反贿赂领域地方标准,该标准虽主要适用于商业组织,重点规范社会领域的预防腐败工作,但也为党政机关提供了一个参照。

此外,河北新规规范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设定收费上限,杜绝曾受诟病的“天价鉴定费”;上海、浙江关注环保,上海将国五排放标准的车型进一步扩大到重型柴油货车,浙江则停止销售低于国Ⅳ标准的普通柴油。

深圳:国内首个反贿赂领域地方标准实施

近日,国内首个反贿赂领域地方标准——《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以下简称《深圳标准》)发布,并将在今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了组织建立和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的整个流程及相关要求。标准主要适用于商业组织,重点在于规范社会领域的预防腐败工作;其他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以参照使用。

据正义网报道,关于该标准的制定和出台背景,深圳市纪委副书记孟昭文在发布会上指出,标准化的管理手段引入贿赂治理领域,有助于从行贿受贿两端严密防控贿赂风险,促进全方位、立体式反腐制度体系的建立。

“在司法办案中,大多数涉行贿犯罪企业都曾表示不愿去主动行贿,因为行贿行为既增加了商业成本,又增加了法律风险。这些企业的行贿原因往往是担心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前行贿,而自己则输在了‘竞争的起跑线上’。”长期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现任天津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孙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深圳标准》的引入,可以让所有导入体系标准的企业都有了一套可遵循的、可量化的标准,使企业脱离通过不正当手段竞争的怪圈。”孙明说。

《深圳标准》共分为10章,包括术语和定义、反贿赂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贿赂风险评估、支持、实施、绩效评估及改进等章节,通过明确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的整个流程,发现、预防和管控贿赂风险,积极应对反贿赂贸易要求提供全面的管理框架和指南。

河北:杜绝“天价鉴定费”

日前,河北省司法厅与省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我省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作出新的规定。新标准设定收费下限杜绝不正当竞争,设定收费上限杜绝“天价鉴定费”。新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并出具合法票据。

此次新标准规定了两类鉴定项目的收费方式,第一类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收费,此类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鉴定项目列表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收费鉴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但不得超过30%,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鉴定项目可上浮,但不得超过30%。第二类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之外的司法鉴定项目,该类项目收费现阶段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鉴定事项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和鉴定标的额等因素协商确定。

通知还规定“物证类中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涉及财产案件的,根据诉讼标的额和鉴定标的额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但收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此次新标准以设定下限的形式杜绝不正当竞争,明确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收费标准,以设定上限的形式杜绝“天价鉴定费”现象的出现,保证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上海:重型柴油货车须达"国五"

2017年6月,上海市环保部门表示,从7月1日起,上海市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车型进一步扩大到重型柴油货车,超标车辆将不予注册登记。

届时,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重型柴油货车必须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30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或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上海市的国四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须在2017年7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含25日)经上海市环保部门确认,仍可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逾期不再办理。

东方网报道称,据统计,近年来上海市重型柴油货车呈逐渐增长趋势,2016年新增量在1.5万辆左右,每年新增NOx和一次颗粒物排放约6400吨和180吨左右。新增的重型柴油货车实施国五标准后,每年可削减NOx和一次颗粒物960吨和90吨左右,即在原有基础上削减15%和50%左右,减排效果还将在车辆生命周期内体现。

浙江:全省停售低于国Ⅳ标准的柴油

2017年5月5日,浙江在线报道称,机动车尾气是杭州空气的首要污染源,占三成以上。目前,浙江省车辆“喝”的是国V汽油。近日,《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出台,明确今年,浙江省要开展浙Ⅵ标准车用清洁汽油销售试点,杭州是试点之一。

在销售油品方面,从2017年7月1日起,浙江省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Ⅳ标准的普通柴油。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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