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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新规①|全国都可异地办身份证,买车有4S店外更多渠道
7月1日起,奔波千里回乡办证换证就要成为历史,异地办理身份证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除此之外,一批新规将实施,影响公众的现实生活,如消费者选购新汽车,除了4S店还可选择更多渠道,将来甚至可能出现“汽车超市”;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受到鼓励,支出可抵扣个税;炒股的小散户将受到风险提示方面的特殊保护等。
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很多人口流向城市,而受户籍限制,如果身份证丢失需要去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将带来很大的不便。
2015年11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的目标。此后,吉林、河北、广东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新政,明确可在本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2017年4月,公安部发布消息称,经过3年的工作,全国公安机关户口登记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居民身份证错号、重号、假号问题基本解决。一人拥有多张身份证的情况将不再存在。7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目前,全国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13819个,其中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陕西等地在全省(市)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汽车销售4s模式被打破,“汽车超市”或将出现
今年4月,商务部正式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被称为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业内认为,《办法》打破了品牌授权为核心的4S模式,为多种模式并行的汽车流通形式提供了保证。
办法出台的同时,废止了2005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向媒体解读新规时表示,老办法对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但确立的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影响了汽车市场活力和潜力的释放,垄断性经营问题日益凸显,亟须调整。
胡剑萍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表示,新规最大特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管理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由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根据新规,汽车销售将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
个税要降:购买商业健康险可抵扣个税
2017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通知》指出,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仅仅是一个开始,抵扣金额较少可能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不够,也许在今后的发展中会是一个问题。
杨燕绥认为,对于税后收入贴近个税累进税率分界点的人来说,抵扣还是很合算的。“比如收入在3500、5000元左右的人,有了这200元抵扣后,相当于降了一个税阶,不仅买了保险,纳税税率也下降了。”
杨燕绥强调,中国要发展长期护理险来应对今后老龄化的护理产业,而商业健康险抵扣个人所得税就是一个很重要,也很必要的开端。
“小散户”炒股有了“特别保护”
2016年12月12日,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开始施行。该办法公布后,“部分风险承受能力弱的小散户将不能炒股了”的声音出现在网络,引起众多讨论。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明确表示,《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各环节的标准和底线,目的是让投资者能够买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经过特别的风险警示程序后,经营机构仍然可以向其销售产品,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权利不受影响,可见《办法》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而是让合适的投资者购买适当的产品。
《办法》明确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不仅如此,为实现公平保护,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专业投资者可书面告知经营机构后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并享受特别保护,而符合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可书面申请并在经营机构同意后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个人账户将受金融机构调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保监会等六部门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仅包括银行存款,还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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