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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暖闻之外,残障考生还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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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祥报考清华大学非常有戏剧性,不仅在于他来自有着“苦甲天下”之称的甘肃定西,而考出了高分;还在于他患有先天性脊柱裂等疾病丧失了双下肢运动功能。为此,他请求清华大学提供一间“陋宿”,让自己和母亲居住,方便顺利地完成学业。清华大学招生办第一时间表示确认录取后会展开全方位资助。
其实,清华园内还有不少身残志坚的学生。矣晓沅,因类风湿性关节炎致残,是清华大学录取的第一个双下肢全残疾的本科生。朱晓鹏,患有脊髓血管瘤,左半身失去知觉,但他还和同学创立了清华无障碍协会,竭尽全力帮助更多的人。
清华大学与魏祥的积极互动成为了刷屏的暖闻。它之所以让人感动,正在于这样的故事并不多见,甚至身体残疾成为不少考生被推到大学门外的借口。
虽然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但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比如,2014年,福建漳州肢体残疾的考生刘婉玲,被福建江夏学院退档,理由就是所谓“体检不合格”。
毋庸讳言,我国高校无障碍环境建设起步较晚、起点较低,服务水平及效率还比较低下。校园内是否建设有良好的无障碍设施,这些设施又能否满足残疾学生的实际需求,让他们无障碍地进出教室、宿舍、图书馆,让他们无障碍地利用信息和通信以及享受其他服务和权利,都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单以大学四六级考试为例,直到今年,四六级考试才首次为视障人士开设盲文考场、提供盲文试卷。在此之前,视障学生就一直无法参加四六级考试。
所以,在“人生实苦,但请你足够相信”的感动之外,还应关注残障学生在求学之路上遇到的各种有形、无形障碍,特别是要全面杜绝以“体检不合格”为借口拒录残疾考生,今年的招录不能再发生这种闹剧。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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