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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用平台可查询数据逾3亿条,将向纵深发展启动二期建设
6月28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召开2017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继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首部地方综合性信用法规《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之后,相关部门正研究起草与信用条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一批重点领域信用政策也将抓紧出台。
本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是在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系列信用改革文件和全国首部地方综合性信用法规《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在本市率先出台的背景下召开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66家成员单位和各有关单位约200余人参加会议。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沈晓初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上海以地方性法规为引领,规章、标准规范等为支撑的信用制度体系全面建立。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在国家发改委每月对全国36个省会以上城市信用监测工作排名中,上海始终保持领先位置。
此外,上海在全国信用建设中努力争先,比如:积极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城区),联合苏浙皖三省获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积极参与国家首批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一体化建设,以及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试点等工作。
澎湃新闻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除了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做好宣贯释义和政策解读工作外,目前相关部门正研究起草与信用条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抓紧出台一批重点领域信用政策,研究制定政务诚信实施意见和重点行业领域联合奖惩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国家层面有明确要求的统一信用代码转换、双公示数据推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信用典型案例报送、联合奖惩备忘录落地等信用工作;同时将推动实施一批重点信用项目和工程,启动上海市信用平台二期建设,建设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实施信用惠民工程,全面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截至目前,上海已有99家单位确认向上海市信用平台提供4.6万余项信息事项,可供查询信用数据3.15亿条。在专项资金申请、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务员、律师等职业人员管理、道路交通治理、社区治理和新能源汽车补贴及牌照申请等场景中信用应用事项超过700余项。全市已建22个信用平台的子平台和15个服务窗口,平台累计提供查询2347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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