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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推出微信报警平台:可发图片视频和位置信息,需实名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实习生 曾雅青
2017-06-28 16:0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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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江西公安微信报警平台”于当日统一上线运行,使用者可通过微信进行报警、求助、投诉等操作。

江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110”电话语音报警及“12110”短信报警的辅助手段和补充,微信报警平台具有文字、语音、视频、图片、位置定位等多种传输方式,报警人可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选择灵活多变的报警方式。

受理7项报警,说不清位置可发定位

澎湃新闻在微信中搜索“江西公安报警平台”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微信报警”,即显示出一份“江西公安微信报警须知”,详细说明了该微信平台可受理的7项报警即举报事项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和举报,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救助以及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阅读过“报警须知”后,主界面显示出“我要举报”、”我要报警”、“我要投诉”、“我要求助”4个模块。使用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模块,在界面中填写地点、时间、事件、目前状况等要素。

江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使用者发送的相关图片、视频、语音要清晰、全面,尽量多地提供警情现场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最下方“提交”按钮即可。

“公安机关收到报警后会通过微信公众号与报警人进行沟通,报警人可以使用微信对话界面发送文字、照片、声音、视频等信息进行交互。” 江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在报警人说不清楚自己所处地理位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位置定位,直接将自己所在的位置发到微信报警平台。这样民警就能根据定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警。

报警人需保证信息真实性,多次报假警将被屏蔽

江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需注意的是,首次使用“我要报警”功能时,使用者需按要求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进行实名注册;而求助、投诉、举报则不需要实名注册。

江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微信报警平台的上线运行,旨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群众报警、求助、投诉的方式和渠道,使报警人在不便暴露自己身份等特殊情况下具有便捷隐蔽的报警手段,以提高警方接处警工作效率。

不过,江西警方同时提醒,微信报警平台只是“110”电话语音报警及“12110”短信报警的辅助手段和补充,并非最佳报警方式。如遇紧急情况,仍应选择“110”电话报警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此外,报警人要保证自己提供的信息和报警内容的真实、完整,并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多次进行不实报警的微信账号,会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屏蔽。

对恶意骚扰,谎报警情、威胁恐吓、谩骂侮辱、诬告他人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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