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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上海二中院发布电信诈骗案审判白皮书
6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发布了2012-2016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白皮书获悉,2012至2016年,上海二中院共审判一、二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件,涉及被告人205人,被害人达2160余人,涉案金额总计1700万余元。
在上述57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行骗共计8件,发布虚假买卖信息行骗共计17件,发布虚假培训、考试信息行骗共计5件,冒充各种身份行骗共计9件,通过虚假办理电信套餐行骗共计5件,通过窃取个人信息行骗共计2件,其他诈骗形式共计11件。
犯罪空间呈分散趋势
上海二中院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诸多特征。
首先,作案手法比较隐蔽,形成该类犯罪独有的“非接触式”特征。
例如,2014年11月至12月间,一名犯罪分子通过他人改装了五台移动POS机,使上述移动POS机增加了记录、存储以及发送在该POS机刷卡消费的相关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至其指定手机的功能。嗣后,他即将上述移动POS机提供给一些商户用于正常刷卡交易,窃取他人大量信用卡信息,并使用6条信息用于制造伪卡,售予他人7条信息并套取被害人近40万元钱款,其余43条信息留待使用。
其次,电信网络诈骗还呈现出跨国界作案、团伙作案、互不相识、危害范围广等特点,诈骗团伙将拨打诈骗电话、转账取款等环节转移至国外,呈现犯罪行为和结果“两头在外”特征。
例如,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期间,犯罪分子萧铭等人在越南胡志明市设置电信诈骗机房,先后雇用20余人,并以1、2线分组。在购买京东、淘宝等电商客户资料后,1线人员冒充京东、淘宝等电商客服与前述客户电话联系,谎称电商错将客户设为VIP客户,而VIP客户每月要在电商处有人民币500元的消费,否则电商将同额扣除,客户要撤销设定需通过支付卡所属银行。
随后,2线人员冒充银行客服人员与客户电话联系,谎称撤销设定需要到银行ATM机上根据他们的指令操作。客户在ATM机上操作时,被要求将账户内钱款存入指定的账户。继而,在境外的团伙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骗得钱款转账至其他账户,并在境外的ATM机上取现后交团伙人员吕韬。
犯罪活动组织化、集团化
上海二中院分析,犯罪分子多选择夜间、节假日等银行休息的节点实施诈骗,拖延了公安机关对其账户的冻结时间,给赃款追缴增加了难度。如上述萧铭诈骗案中犯罪分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后,立即安排在境外的团伙成员,在本地的ATM机器上取现,大陆司法机关难以追回赃款。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较传统诈骗犯罪的另一重要不同之处在于,此类犯罪面对的被害人群体是整个电信网络使用者,被害人人数相比传统诈骗犯罪呈几何倍数放大。且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多为团伙作案,各成员分工精细,协作有序,呈现企业化、集团化趋势。
例如,2013年4月,一名犯罪分子在上海崇明县长兴镇长明村113号开设了上海初登商贸有限公司,招募17名话务员,冒充“上海国际收藏协会总部”及自称“中华国玉艺术文化有限公司香港总部上海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名义,通过每天拨打电话,以大型感恩回馈活动、幸运客户抽奖等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将低价购进的玉印、玉玺、清明上河图等玉器、字画物品以人民币4980元、1980元等不同价格高价销售给被害人。2013年4月至10月间,上述被告人采用电话销售的方法,通过虚构及夸大事实的方法,致使150余名被害人被骗取合计350余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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