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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炮车”干扰监测数据再被通报,掩耳盗铃为何屡禁不止?
3月1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人为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案例,其主要是采用雾炮车进行数据干扰。而雾炮车本该是用来缓解雾霾的,如今却成了弄虚作假的惯用伎俩。
近年来,此类事件屡有发生,这一做法更是多次被通报和追责。哪些地方发生过此类事件?为什么“雾炮车”成了“背锅侠”?
据了解,雾炮车喷射的水雾颗粒极为细小,能达到微米级,可以进行液雾降尘、分解淡化空气中的颗粒浓度,能有效分解空气中的污染颗粒物、尘埃等。
而提到“雾炮车”干扰监测数据,宁夏石嘴山“冰雕”事件依然让人印象深刻。2017年,生态环境部通报雾炮车干扰宁夏石嘴山市环保局楼顶国控站点,遇到低温后,大楼外的水凝结成了“冰雕”。一度引起舆论热议,照片至今仍在网上流传。
除上述宁夏案例,记者梳理发现,仅2017年生态环境部通报的雾炮车干扰国控站点正常监测事件就达到6起,还包括云南省红河州污水处理厂国控站点,江西省吉安市红声器材厂国控站点,湖南省邵阳市一中、市化工厂国控站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政府、农科院国控站点和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国控站点都受到过雾炮车喷淋干扰。
同年,生态环境部再次通报,江西省新余市飞宇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经查,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因考核压力大,安排雾炮车在国控站点附近开展喷雾作业。
尽管生态环境部明确禁止,但近年来用雾炮车干扰环境监测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2019年1月29日下午,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空气站视频监控系统发现,一辆雾炮车行驶至民德路与苏圃路交汇处遇道路拥堵,驾驶员在明知附近有空气站的情况下未按规范及时关闭喷雾设备,致使水雾喷洒到空气站采样口,涉嫌干扰环境监测数据。
2020年12月24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九江市德安县老年中心的站点采样区域周围局部环境被雾炮车喷淋案例,并表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021年,多地再次出现类似事件:如生态环境部通报河南省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城市空气站受到雾炮车喷淋干扰,洛阳市“吉利监测站”、平顶山“规划院”两个国控城市点位受到雾炮车喷淋干扰,要求严肃查处。同年8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通报9起上半年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其中5起使用雾炮车进行干扰作业。
类似事件为何屡禁不止?
雾炮车围着国控点位附近不停地转,大量喷洒,短期内确实能减少相关污染,数据或许会“好看”。
但这种掩耳盗铃、投机取巧、自欺欺人的方式,真的能长久吗?
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改善空气质量并不能一蹴而就,也不是靠着某些“神器”,而是应该脚踏实地下真功夫、攻坚克难啃硬骨头、久久为功。
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类似破坏环境监测的行为,不仅使数据丢失了真实性,误导环境治理决策,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只有严把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才能更好地确定治理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完善相关细节。
因此,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从为人民服务的角度出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冲破数据的藩篱,真实反映环境监测情况;在评估机制方面,应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增加移动监测点位,尽量减少类似干扰措施的影响;在提高监管能力方面,应建立严肃的问责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在监督机制方面,应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提高公众参与度。多措并举,多方助力,才能让监测数据信得过,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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