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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率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为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3月15日,聊城市检察院与聊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21条措施共建检援衔接,在全省率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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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从全面覆盖、多方发力、规范统一等三个方面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部署。
一、全面覆盖,稳妥尊重当事人的辩护权
《办法》规定,对于刑诉法规定的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认罪认罚案件提供法律帮助的案件之外的其他一审公诉案件,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办法》规定,对于当事人拒绝援助辩护的、当事人已经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检援两家相互通知及时撤销指派律师,体现了对当事人恰如其分的帮扶。
二、多方发力,护航试点工作从容起步
《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需要,适时启动法律援助,依法配合律师合法履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合理确定办案补贴,满足试点需求。法律援助机构将着力健全资源库,根据案件类型,指派合适律师,尤其针对未成年刑事案件,予以特殊关爱。
三、文书齐备,规范统一提升办案质效
《办法》根据需要法律帮扶的内容,划分为法律援助、法律帮助,将适用法律文书一一明示。《办法》节省了司法资源,顺畅了检援衔接,为试点工作规范统一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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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共同的命脉所在,《办法》的签署开启了聊城检察与法律援助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新征程,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原标题:《聊城:率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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