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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法院:为民办实事,执行暖民心

2022-03-15 17: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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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宁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执行案件,帮申请执行人拿到了征地补偿款。

2013年9月5日,丰宁抽水蓄能电站征占了申请执行人鲍某等16人的土地,与四岔口乡永利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永久用地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按照每亩33000.00元补偿款进行补偿。2015年用地指标批复后,每亩土地补偿标准增加为66500.00元。第一次分配补偿款时,村民小组分配方案约定自留地补偿款全部归个人所有,鲍某等16人按照自家自留地亩数领取了补偿款。第二次分配增加部分补偿款时,鲍某等16人迟迟未能领取。鲍某等16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1年7月19日诉至丰宁法院。丰宁法院于2021年12月8日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鲍某等16人征地补偿款共计355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该民事判决。鲍某等人无奈于2022年2月17日到丰宁法院执行局立案申请执行。

(图为执行法官为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

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考虑到此案涉及当事人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积极和村委会负责人多次沟通,强调应按时履行法定义务,积极申请筹措资金补偿百姓,经执行法官和村委会的多方奔走,成功将到位资金给付给申请执行人,鲍某等16人终于全部拿到了占地补偿款,此案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积极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坚决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威严,确保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最大程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标题:《丰宁法院:为民办实事,执行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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