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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悄然进入2.0时代:不懂与市场沟通的不是好监管
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200亿元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均与上次持平,单日净投放1100亿元。而上周(6月12日-6月16日),央行已通过逆回购操作净投放资金4100亿元。市场的反应也随之缓和了很多,同业存单利率回落,股份制银行发行的三个月期同业存单利率从上周的5%左右降至4.88%,三个月Shibor利率出现两个月以来首度下滑。6月16日,市场上也流传出银监会的“三三四”现场检查将延期,更强调摸清风险底数。
相比于此前两个月的“监管风暴”,此时的市场突然平静了下来。
5月12日银监会发布通报,银监会通报近期监管重点工作。其中,对新增业务,严格按照监管标准进行规范;对存量业务,允许其存续到期实现自然消化;对高风险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应对预案,与之前表态相比,态度明显缓和。九州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称,5月12日标志着进入“监管协调2.0时代”。
资管业务作为银行业轻资本、轻资产、轻型银行转型的重要支撑,在新的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下如何转型,6月17日,在“2017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多位专家、监管业人士与市场人士围绕“监管新政对资管业务的影响及应对”的主题展开了讨论,尽管在具体问题上有争议,但统一协调监管、监管要兼顾市场预期等成为了共识。
资管行业“大”势已成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文红表示,近年来,我国资管业务发展较快。截至2017年3月末,不考虑交叉持有因素,各类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规模超过100万亿元,其中,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资管产品占比分别为48%、50%和2%。具体来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29万亿元,占比为27%;信托产品22万亿元。
2009年以来,银监会指导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建立了理财产品信息登记制度,实现了理财产品从分散到全国集中统一登记的重大转变,也进行了“全流程、穿透式”的产品信息报送。同时,加强了信息披露,向社会定期发布理财市场半年报、年报,提高透明度。银行不得发行没有在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理财产品。在系统登记的理财产品会由系统自动赋予一个登记编码,投资者可以从“中国理财网”上查询,也可以要求银行提供这个登记编码,核实所购买的是否为银行发行的正规理财产品,从而有效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董事长梅世云指出,银行业理财这一年来保持着平稳增长。到2017年4月,发行产品的支数保持在21%的增长速度,总金额大概的增速保持在17%、18%左右。其中,风险等级为中等量风险的产品应该占了99%。针对银行理财中饱受诟病的“刚性兑付”问题,梅世云指出,目前浮动收益性理财产品已经占到全部银行业理财产品数的78%,银行正在逐渐打破刚兑。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发言认为,现在金融产品可以分成七大类,有券商、银行、公募、私募、保险、信托、期货,加起来将近有114万亿元,由此可见理财的需求很大,整体的资管行业的发展空间也很大。然而,现在面临的监管如果过严,现在在监管趋严的情况下,恐怕会对行业带来的冲击比较大。
不懂沟通的不是好“监管”
4月中旬,银监会监管显著超预期,股市、债市双杀;4月25日,监管层态度和媒体风向再度趋严,市场预期明显恶化,股票、债券、商品三杀;5月11日,监管态度再度缓和,市场预期重新改善,股市、债市均有所上涨。市场对于监管政策预期的变化,是4月以来金融市场走势的主逻辑。
一时之间,对监管部门的质疑之声频发。
银监会一直高度关注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风险和监管问题,一方面不断地完善监管制度,另一方面,也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在监管制度方面,根据理财业务在不同阶段上所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发布了一系列的监管规定,现在应该说已经基本形成了对理财业务的一个监管框架,基本上也涵盖了理财业务的各个环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文红表示。
李文红指出,“由于法律关系还不是很清晰,监管标准还不够统一,有一些资管产品也出现了结构复杂,嵌套投资,杠杆叠加和监管套利等等问题,所以说进一步完善我国资管业务的监管制度,统一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对于维护我国的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于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她表示首先要把握好金融创新、金融效率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平衡;加强监管协作,不断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制度。她明确表示,银监会一直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统一资产管理业务标准规制”相关工作。同时,在统一的资管业务监管原则下,起草了配套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理财新规在推动理财产品合理转型、强化风险隔离、控制期限错配、限制嵌套投资、规范委外业务、控制杠杆和集中度风险、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下一步,在新旧规则转换过程中,“一行三会”将会继续密切协调配合,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做出过渡期安排,实现新旧规则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
最后她表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做好政策解读,促进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不断提高制度建设与持续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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