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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游付费或将受限,违规企业还可能会停业哟
文|张书乐(人民网、人民邮电报专栏作者,互联网和游戏产业观察者)
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则越来越细。
从游戏时间的逐步细致,到实名制的越来越准。
防沉迷已经从安全绳变成了保护网。
而现在,更多的细则即将出台,让未成年人上网这件事变得风清气正。
对于涉及到的从游戏到直播乃至社交等一众泛娱乐网络平台而言,意味着什么?
在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3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第五十条指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青少年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服务,并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同时,对于惩处《征求意见稿》,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对此,《南方都市报》记者汪陈晨、《中国经营报》记者许心怡分别和书乐进行了一番交流,贫道以为:
规范就意味着利好、尤其是对一直在舆论旋涡里的网络游戏而言。
一是相关产业,特别是游戏产业早就准备好了。
从去年最严防沉迷令下来之后,给予了游戏乃至后续的直播行业、音视频扥泛娱乐领域相当长的准备时间,整体在技术准备、产品转型和营销转向上都做了一定的积淀。
因此不会有太多市场震荡出现。
特别是游戏产业,未成年人付费问题已经在多年的不懈转型中逐步消融,此刻明确了其服务的收费边界,并不会带来营收上的下挫。
事实上,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1月印发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就已经对游戏付费金额进行了限制。
上述通知指出,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至于游戏时间,则在2021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
该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由此可知,经过如此之长时间的锤炼,游戏产业对于相关监管要求,早已经准备好并在执行中了。即使意见后续落地,也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
二是相关责任,特别是家庭教育的责任将逐步厘清。
长期以来围绕上述产业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一直是备受诟病的舆论焦点。
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反而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对上述领域进行了规范。
同时也厘清服务提供者、家庭教育的相关责任,对于相关产业逐步跳出负面舆论包围、促使产业获得更多正面认知和推动,也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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