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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记者致颅脑损伤,宝鸡质监局一干部被严重警告并接受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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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备受关注的陕西省宝鸡市质监局一干部谩骂殴打记者一事,陕西当地媒体报道称,6月15日,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作出决定,给予打人者安晓明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停止日常工作接受调查。当天,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局长焦志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了这一消息。
据华商报6月14日报道,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原副局长安晓明涉嫌以公务员身份参与中民普健宝鸡分公司经营,记者在前往该局求证时,遭到安晓明殴打。
报道称,宝鸡市民芳芳(化名)称其父亲在陈仓区的中民普健宝鸡分公司用7万元积蓄购买了该公司的原始股,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该公司无权出售原始股,担心父亲受骗,芳芳便将事情向媒体反映。
报道还称,记者在调查期间中民普建宝鸡分公司一名员工称,公司实力雄厚发起人为某局局长,随后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中民普建宝鸡分公司发起人为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某副局长的儿子。记者在求证过程中遭到高新区质监分局原副局长安晓明谩骂、殴打,致记者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
针对这一事件,6月15日,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作出一份《关于给予安晓明同志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其中显示:据党组纪检组调查,2017年1月至6月,安晓明同志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参与其儿子所办企业营销活动(尚在调查中),并在工作场所殴打调查相关信息的人员,其行为已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决定》称,分局党组于6月15日研究决定,停止安晓明日常工作,接受组织及相关部门调查并给予安晓明严重警告处分。
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局长焦志强表示,目前该局关于安晓明的初步调查工作已经结束,“其殴打记者情况属实,参与企业经营情况尚在调查之中,已决定给予安晓明严重警处分,并令其停止日常工作接受组织及相关部门调查。”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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