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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展开三年行动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22-03-12 09: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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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冲击,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带来短期内部分地区一定程度减收,在地方财源单一、县域经济发展不充分的背景下,基层财政困难较为普遍。”3月11日,云南省政府网站公布的《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描述道。

这份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行动计划定下了总体目标:经过3年努力,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稳增长和防风险、减税降费和财政可持续、短期经济社会稳定与长期内生增长动力、民生福利改善与科技强国“五个平衡”,实现县级财政收入规模明显提升,收入质量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层财政困难局面得到有效缓解。

据云南省财政厅国库处提供的数据,2022年1—2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1亿元,同比减收23.4亿元,下降6.1%。分级次看,省本级收入完成71.3亿元,同比增长1.8%;州市、县市区级收入完成289.7亿元,同比下降7.8%。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完成256亿元,同比下降11.6%;非税收入完成105亿元,同比增长10.7%。

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上看,2022年1—2月,省本级支出完成238.6亿元,同比增长3.1%;州市、县市区级支出完成807.9亿元,同比增长4.8%。

基层财政是我国财政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公共财政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其运行情况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政府履职尽责和民生保障。《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将实施基层财政科学决策行动,优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理顺体制机制。

一方面完善县级行政决策机制。

省级财政定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县(市、区)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财政风险评估,在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县级政府在执行中,除重大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外,新增财政支出需提供明确的资金来源,并报同级人大批准,报上级财政备案,“三保”(即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高风险县不得自行出台当年新增支出的政策。重大行政决策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适时开展政策评估,不符合实际的政策及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调整,确保政策能落实、有实效、有保障。

另一方面,强化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财政管理。

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要求以及共同事权地方应承担部分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出台要求下级配套或以达标评比、督查检查、审计监督、考核评价等名目变相配套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研究出台加强和规范编外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控制经费支出。持续推进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清理工作。

上述行动计划还提出实施拓宽财政收入来源行动,完善财源培植和产业强省政策,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拓宽财源渠道,具体包括实行财源培植奖补、县域经济分类考核奖补、规范和创新产业扶持政策、强化财政金融协调联动以及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提升基层财政效能维护财政安全行动也将实施。这份行动计划提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编预算,全面压减一般性支出,最大限度统筹财政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均衡可及,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履行好财政兜底保障责任。加强基层财政科学规范理财能力考核,对财政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及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财政往来款管理、编外人员管理、乡镇财政管理等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违反财经纪律、屡审屡犯、审计整改不彻底的地区扣减奖补资金。

另外,健全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机制,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督查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责任编辑:蒋晨锐
    图片编辑:张同泽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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