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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女子自杀遭传谣“因开五类车被查”,广州警方行拘7人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实习生 赵灿 骆志艳
2017-06-13 11: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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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6月9日,一名女子在广州大道南洛溪桥脚附近某河涌自杀身亡;事发后,7人因传播“女子开‘五类车’被查导致跳河死亡”的谣言被警方行政拘留。

针对此事,6月10日晚,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官方微博@广州海珠公安 通报称,6月9日14时20分许,一名女子在广州大道南洛溪桥脚附近某河涌自杀身亡。结合视频监控及家属、目击者证言,警方查实女死者杨某(37岁,湖南人)当天从花都区到广州大道南某医院复诊抑郁症。14时14分许,杨某从医院出来,独自沿广州大道南转入南洲路路段行走,随后自行走入河涌深处溺水死亡。

通报称,在民警与群众对该名女子施救过程中,现场围观人员杨某(男,49岁,河南人)、吴某(男,36岁,湖北人)、陈某(男,60岁,湖北人)在一旁起哄,并散布“落水者是因警方查扣五类车被追而掉进河涌里”的谣言。海珠警方于当晚对该3人进行传唤调查。经审查,证实了杨某、吴某、陈某3人的违法事实。目前,警方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杨某等3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6月10日,有某媒体在未经认真核实该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做了不实报道,误导了公众。对于蓄意歪曲事实、故意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进行查处,以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希望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针对“有人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传谣被拘”的传言,6月13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发来通报称,经调查取证,海珠警方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人员陈某、甘某、熊某、缪某等四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6月9日14时许,一名患抑郁症女子在广州大道南洛溪桥脚附近河涌自杀身亡。当时并不在场的陈某、甘某分别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上编造该女子是因为开“五类车”被查导致跳河死亡的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熊某、缪某分别在6月10日某电视节目采访中散布相关谣言。

通报称,经警方传唤调查,陈某(男,28岁,广东汕头人)、甘某(男,35岁,福建人)、熊某(男,51岁,江西人)、缪某(女,25岁,江西人)等均表示当时不在事发现场,所传播的谣言是听来的,没有事实依据。目前,海珠警方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上述4名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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