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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印书馆120岁︱商务的版权官司,与《四库全书》的因缘
今年恰逢商务印书馆成立120周年、张元济先生诞辰150周年。6月10日,“商务印书馆与中国现代转型”学术工作坊在上海社科国际创新基地举行,本次工作坊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世界中国学研究所、近代上海史创新型学科团队联合主办,工作坊召集人、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周武研究员表示,“商务印书馆是一座丰碑,希望以这次工作坊向它致敬。”
与会者包括华东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王家范,张元济之孙、上海文史馆馆员张人凤,巴德学院历史系教授高哲一,科罗拉多大学东亚系教授魏定熙,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范军,武汉大学教授吴永贵,商务印书馆百年资源部主任张稷等多位国内外专家学者。为期一天的工作坊议程紧密,分“商务印书馆与跨区域文化网络的构建”、“商务印书馆与现代中国的知识生产”、“文化工业与商务人的生活世界”三个议题,先后有17位学者分享了他们对商务印书馆的研究成果,从不同层面拓宽了商务印书馆的研究边界。澎湃新闻选取印第安纳大学历史系助理教授王飞仙和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李志茗的报告整理成文,以飨读者。
与会者合影
商务印书馆与金恩公司的版权官司及前缘后续
王飞仙的报告题目是《化敌为友:由商务印书馆与金恩公司的交流看跨区域网络的形成》。她首先梳理了1911年初美国金恩公司(Ginn & Co.) 控告商务印书馆侵犯版权案及其历史背景。
晚清时期,中国学习西方,出现大量新式学堂和学生,对新式教科书的需求很大。但是晚清的书商没有能力在短时期内编写这么多新式教科书,所以大多采取翻印外国教科书的方式。商务印书馆在这一时期翻印了上百种外国教科书,以低廉的价格出售给当时急需教科书的中国学生,获利颇丰。
新兴的教科书市场对外国出版商来说也极具吸引力,特别是当时正在进行国际化扩张的大型出版社。美国金恩公司成立于1867年,1900年左右开始向拉丁美洲和菲律宾销售教科书。他们虽然对中国市场饶有兴趣,但由于缺乏了解,一直未敢做进入中国的尝试。当他们知道自己的教科书被商务印书馆盗版翻印之后,再次看到了教科书在中国市场的价值,但又担心如果进入中国市场,他们的版权得不到保护,难以赢利。
1911年初,金恩公司控告商务印书馆翻译的V.P.N. Myers著General History(《迈尔氏通史》)侵犯其版权,这是历史上中美两国第一起关于版权的诉讼案件。此案很快引起上海商界的注意,上海书业公会、美国出版家协会,以及双方政府都尝试介入这起官司,因为这不仅是一本书的版权问题,也关系到晚清教育改革以来的教科书市场的利益分配问题。
当时,国际上关于版权保护的通用条约为《伯恩公约》,但是大清和美国都不是这个公约组织的成员,所以唯一适用的就是1903年《中美续修通商行船条约》第十一条——关于版权保护的条款。但是此条款有一个非常致命的漏洞,它只保护专为中国人编辑书籍的版权,就是说为其他地方读者所写的书不在这个条约的保护之内。所以,根据此条款中国出版社可以任意翻印非专门写给中国人的图书而不被处罚。
商务印书馆翻印的金恩公司的这本《迈尔士通史》,是写给美国高中生的历史书,所以它并不受条约保护,故最终判定商务印书馆不违法。关于该案,王飞仙指出,以往的研究以外务部档案和当时英文报纸为主,视此次胜诉为中国近代外交史、商业史上的罕见胜利,并无后续研究。但是结合张元济日记、美国国务院档案和金恩公司总经理George Plimpton个人及其家族档案等材料,她认为这个官司只是双方斗法的一个回合,此事件前缘后续同样值得深入探究。
王飞仙介绍,在这起官司之前,两家公司已经“相看两讨厌”。1908年,双方即有了初次接触,商务印书馆提出代理金恩公司教科书,但金恩公司开出的条件十分苛刻,双方没有谈妥,于是商务印书馆就开始直接翻印金恩公司的教科书。
到1910年,商务印书馆翻印教科书引起了金恩公司的注意,金恩公司的总经理Plimpton表示,如果商务不停止翻印行为,他们就到中国来开分店。是年,张元济游历欧美,经过纽约的时候,特意去拜访了Plimpton,这是二人的初次接触。
张元济本人其实对翻印欧美教科书的行为非常反感,他认为商务印书馆应该起到保护版权的示范作用,但当他代表公司去谈判的时候,还是以商务印书馆的权益为先。他告诉Plimpton,律师已经研究过了,1903年的条约对商务印书馆有利,不惧怕金恩公司的诉讼。他还告诉Plimpton,金恩公司在中国开分店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们在中国并没有必需的人际关系和销售网络,不足以和商务印书馆竞争。若要商务停手,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让商务印书馆做金恩公司在中国的全权代理。然而金恩公司不同意,所以才有了1911年的诉讼官司。
通过诉讼,金恩公司获得了很多关于中国市场的信息,决心在中国发展。透过联络教会学校和与YMCA有关连的老师,他们也形成了一个自己的邮购销售网络。到1910年代末期,这个网络已有了300个客户,但和商务的销售网络仍无法相比,因为金恩公司无法真正打入中国市场。商务印书馆持续翻印他们的教科书,对他们是一个很大的威胁。1920年,金恩公司估算,商务印书馆靠翻印他们公司的书,已累计赢利15万美金,这大约是他们在中国营业额的一半,如果金恩公司想在中国市场更进一步,就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
反观商务印书馆。在经过跟金恩公司的互动后,商务印书馆在欧美出版界变得非常有名,被认为是一个有条约保护的、合法的“盗版商”。在诉讼官司结束不久,夏瑞芳作出指示,商务印书馆与外国图书公司交涉的时候,如果外国书商不同意商务开出的条件,那么就翻译对方最畅销的书,以此来逼迫对方就范。这个策略虽然有点“流氓”,却非常管用。王飞仙认为,这也是夏瑞芳了不起的商业手段之一。
但是到了1917年左右,商务印书馆开始注意到他们在国外的名声很不好,一些纸张供应商以及小型出版社拒绝和他们合作。张元济知道后开始改变策略:如果国外出版社提出条件,那么商务可以放弃翻印,来换取合理的代理条约。
1920年,George Plimpton带全家来上海,一个目的是代表美国基督教团体,用十万美金投资他们认为有前途的政治人物,来推动中国的统一;另一个目的就是和商务印书馆谈判。
Plimpton一家刚到上海,张元济就开车去接他们,在上海观光、吃饭、逛古董店,张元济还引荐傅增湘给Plimpton认识,因为Plimpton本身也是藏书家,他后来从傅增湘那里购买了几本古籍。张元济还带Plimpton一家去参观上海印书馆的总部,派员工24小时陪同。不管Plimpton去哪里,商务印书馆分店的人都会去火车站接他们、招待他们。
这使得他了解到了商务印书馆的实力、网络以及诚意,经过数次磋商,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商务印书馆停止翻译金恩公司的教科书,金恩公司则给出他们能够给出的最好代理条件。
两家公司从此化敌为友,双方编辑部此后开始往来,商务印书馆还派了一个年轻的经理去金恩公司总部学习美式的管理方法,他回国后出版了中国第一本关于企业管理的书籍。金恩公司自此解决了在中国发展最大的问题,得到了有力的伙伴,达成了双赢的局面。
“这个例子是商务印书馆与其他国外大型出版机构接洽的一个缩影,再结合其他商务与国外大型出版社商谈的例子,我们就能看到商务印书馆的跨国网络是如何形成的。”王飞仙最后总结道。
工作坊现场
商务印书馆与《四库全书》的因缘
李志茗的报告题目是《商务印书馆与<四库全书>的因缘》。从1912年至194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古籍仅丛书就有53种,包含子目8992种,另有《说郛》100卷及《续藏经》7140册,可以说古籍出版在商务印书馆的出版中占有重要地位。《四库全书》原本有七套,因战争焚毁等原因,仅文渊阁、文津阁、文溯阁三套完整地保存下来,另一套文澜阁系经多次补抄得以幸存。其中完整的两套文渊阁和文津阁《四库全书》都是商务印书馆影印出版的。报告中,李志茗详细介绍了商务印书馆影印《四库全书》的曲折历程,并纠正了一些论著中的不实之处。
商务印书馆最早有影印《四库全书》的想法是在1917年。当时商务印书馆的负责人张元济听说上海的犹太籍富豪哈同有意出资印制《四库全书》,出于民族自尊心和责任感,他觉得此事应由中国人自己来做,便函呈北洋政府教育部,请求借京师图书馆藏《四库全书》影印,但很快被驳回。张元济退而求其次,希望与哈同合作,但仍然无果。京师图书馆藏《四库全书》为文津阁本,这是第一次影印的失败。
第二次发端于北洋政府。1919年,梁启超、叶恭绰等向大总统徐世昌建议影印《四库全书》,得到其同意,并命朱启钤、叶恭绰负责此事。许多论著都说是他们二人拟请商务印书馆承办,但李志茗认为,其实是张元济主动去接洽此事的。当时叶恭绰拟印300部,委托张元济估价。张元济请鲍咸昌估价,估单显示约花费70万元,为期19年。张元济问印出能否赚钱,答曰可以。于是,张元济决定请傅增湘代揽承印《四库全书》业务,拟以五厘为酬。随后,张元济托人转交叶恭绰影印《四库全书》样纸及估价单等,请叶逐条注明寄还。过了20天,叶恭绰并未寄还,张元济还请人去催。
1920年9月底10月初,张元济与同仁详算《四库全书》印刷成本,并多次讨论影印《四库全书》事宜。他主张采取消极办法,一方面请政府预先垫款,另一方面发售预约券,卖出若干后再行开印,以由政府负责盈亏、商务印书馆代为承办最佳。为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张元济决定进京与朱启钤、叶恭绰面议。他先与叶恭绰谈,未谈拢;又与朱启钤谈,意见仍然不一致。结果第二次影印也流产了。
第三次来自商务印书馆内部。一般都说此次旧事重提缘起于1924年张元济决定影印出版文渊阁《四库全书》,以庆祝商务印书馆馆庆30周年。但是根据《郑孝胥日记》等材料,李志茗认为,1923年郑孝胥等就在讨论出版《四库全书》的问题,郑孝胥是发起人之一,而且极力促成此事。之前商务欲影印的都是文津阁《四库全书》,而这次“商借文渊阁本”靠的是郑孝胥的关系,此为商务首次与文渊阁《四库全书》结缘。
这套书收藏在紫禁城中,由清朝皇室保管,但已不再是其私产,归民国公有,因此商借该书除了要征得皇室的同意,还需得到北洋政府的许可。郑孝胥认为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应由皇室发起,已向溥仪提过建议,又亲自与绍英打招呼,所以皇室这边没有问题,只要北洋政府批准即可。但政府方面,须由商务印书馆自行交涉,并“请保护并专车运送”,确保安全。
商务印书馆获知这一信息后,马上向北洋政府提出申请,并得到北洋政府批准,交通部也派出专车。当文渊阁《四库全书》打包装箱进行到三分之一左右的时候,曹锟的心腹李彦青向商务印书馆索贿6万元未果,乃以总统府名义阻止起运,以至功亏一篑。事后,张元济、郑孝胥都努力想办法挽回,但均无功而返。第三次就此胎死腹中。
第四次仍与北洋政府有关,系来自段祺瑞临时政府交通总长叶恭绰、司法兼教育总长章士钊的动议。1925年6月10日,叶恭绰致电张元济:“京津同人颇主乘时重提印著《四库全书》事。机不可失,务望指定一人来商种切,并希赐复。”因为有上述三次与政府打交道失败的经历成立,张元济很谨慎,经多次电报往来确认后,商务印书馆终于派李宣龚于8月17日赴京,商谈印制《四库全书》问题。
经多次交涉,最终确定了影印方案:政府拨款30万元,影印特种30部;商务自筹资金影印甲、乙两种。所谓特种是原书大小的九开本,用于赠送各国,宣传东方文化;甲、乙两种均为缩印,用四开本,纸张、售价也一样,只是封面装帧不同。
9月24日,段祺瑞临时政府内阁通过与商务印书馆签订的影印《四库全书》合同,并于次日颁布命令,准将文津阁《四库全书》运沪交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本则拨给京师图书馆收藏,以供阅览。 该命令还全文刊载在《时报》上。
10月12日,商务印书馆与教育部正式签订影印文津阁《四库全书》合同。20日全书装箱完毕待运,然而就在此时,浙奉战争爆发,陆路交通中断。张元济立即致电李宣龚,建议走海运,否则可能无运书之望。但李宣龚担心海运无准期,书箱抛掷路上危险,决定缓运。
迁延至1926年,段祺瑞政府垮台,叶恭绰、章士钊也相继离职,新政府不仅不管不顾,还指责商务不肯赶紧运印。于是这次影印又功败垂成。
至此,商务印书馆影印《四库全书》的四次尝试皆以失败告终,直到1933年才出现转机。
李志茗接着介绍道,1933年日军占领热河,华北局势紧张,故宫古物南迁,文渊阁《四库全书》也随之转运至上海。为避免《四库全书》遭到浩劫,影印之议又起。鉴于十几年来,全部影印屡遭失败,所以很多学者主张采用易于操作且见效快的选印方式。
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寻求与商务印书馆合作。时任中央图书馆筹备处主任蒋复璁奉命办理,他持其叔叔蒋百里的亲笔信来找张元济,可张元济对选印并无兴趣,请他与总经理王云五商量。王云五知道此事商务印书馆努力多年都未能做成,现在机会难得,应该抓住,虽然当时商务也面临许多困难,但他仍然下定决心与蒋复璁商定合同。
政府有诚意,合同也签了,《四库》书已在上海,直接付印即可。没想到仍有波折,影印《四库全书》引发了很多争议,主要有四方面:一是书的所有权之争,故宫认为文渊阁本《四库》原属其所管,教育部撇开它与商务印书馆合作出版,侵犯其权益;二是库本与善本之争,有不少学者认为库本被篡改甚多,应以善本代替库本;三是选目之争,到底哪些是珍本,哪些应该选印,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论辩激烈;四是有无出版必要之争,有学者认为《四库全书》价值有限,也不符合现今国情,殊无用处,不值得出版。
尽管张元济自称“甚无意于”这次四库选印,置身事外,交给王云五办理,但面对各种反对或质疑的舆论声浪,他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以其声望和影响力释疑解惑,平息事态,减少阻力。
教育部和商务印书馆都坚持选印库本,不过他们也考虑了学界的主张,请了很多专家来讨论选目,编定《四库全书珍本初集目录》。目录确定后,即着手影印工作。从1934年7月至1935年7月,《四库全书珍本初集》分四期陆续出齐,共计231种,分装1960册。
商务印书馆影印《四库全书》的愿望,历时18年,遭遇四次挫败,终于在第五次取得初步成功。正如张元济所言:“《四库》不能全印,诚属憾事,然能印未刊之本,慰情究为聊胜。”尽管印前存在各种非议,但印后广受欢迎,反响强烈,商务印书馆本拟再接再厉,续印二集,因全面抗战爆发而中断。
此外,李志茗还对台湾和北京的商务印书馆在1949年后影印文渊阁、文津阁《四库全书》的工作做了梳理。最后,他还谈及了商务印书馆影印《四库全书》引发的“四库出版热”,“有的受利益驱动,草率上马,做法又不专业,不仅贻笑大方,也不受市场待见。因此,影印四库要慎之又慎,既应吸取前人之长,又须有自己的创新和贡献,不能盲目跟风,粗制滥造,重复出版,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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