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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说|由少变多且不透明的平台抽佣,难以保障的劳动者权益
2022年初的一天,我与朋友在上海五角场吃完饭后,用某网约车App叫了一辆网约车回家。车辆是特惠快车,车费金额一口价。车行至半路,司机师傅A突然问我:“平台给你的价格是多少?”我回答说,将近90块。司机A愣了一下,有些哭笑地说:“竟然这么多呀?”
在我的追问下,他解释道,乘客端和司机端显示的价格不一样。这一单,在司机端显示的是69.62元,而乘客端显示的是80多元,中间的差额就是平台抽成。
在好奇心驱使下,我继续追问是否知道平台每单抽成。司机回答,不知道。平台和第三方公司从没有告知过具体抽成数额。App上只能看到每单自己赚了多少钱,并不清楚平台拿了多少,乘客付了多少。直到一次,他和一位坐在前排的乘客偶然对了一下数额,才发现其中问题。那一单,乘客支付了15.76元,而司机只收到13元,13元中还有0.5元是信息服务费,需额外扣除。
“在这之后,每一位稍微远一点的乘客,我都习惯对一下价格。基本都会少掉20%以上。”司机A说。下车前,我拿出手机核对。果然,我需要支付89.64元,而司机A只收到69.62元,差值约为22%。
第二天打车,我又和司机B聊了起来。司机B在许多平台上都注册为司机。他知道平台会抽成,但不清楚具体比例。平台不会告知司机,只有通过乘客和司机相互比较,才能知道每一单到底抽了多少。司机B表示,从过往经历看,这一单最低要抽25%。
此外,司机B补充道,其他平台也要抽25%左右。行业内基本一致。下车前,我和司机B核对发现,这一单我要付103.76元(有5.18元红包抵扣,实际支付98.58元),而司机收到78.08元,果然差值约为25%。
我的好奇心被勾起。问了一下身边朋友,他们表示,之前也有相似经历。一位朋友说,前几天从这家平台叫的车,支付了38.45元(优惠了15元,原价为53.45元),司机拿到41.4元,差值约为22%。
现实:抽成比例变化
2018年3月21日,某打车平台正式登陆上海,上线了出租车及快车两种业务。上海用户可通过三个APP使用该服务。此前,该平台只在南京测试。
当时,为获得司机和市场,该平台打出的广告是,对司机的抽成仅为8%。在上海地区注册的司机,可享受开站三个月内“零抽成”。相比之下,另一家平台抽成在20%左右。这博得了一些司机的好感。有些司机表示,“不需要额外补贴,只要抽成维持在8%,就一直干。”
当时城市街头放置的广告牌
这个承诺没有维持很久。2017年时,曾有南京司机发帖质疑过8%的真实性,但也未给出任何证据。
图片来源:https://tieba.baidu.com/p/5496329496
2019-2020年间,陆续有司机和媒体发现,该打车平台抽成上涨,已不是“永久8%”了(据笔者检索,2019年,即有自媒体文章表示,抽成提升至22%)。这些报道指出,根据该打车平台现行规定,抽成比例随不同时间段变化。平峰期司机抽成上调至20%,高峰上调至13%,远高于先前宣传的8%的抽成。伴随政策调整,司机收入明显下滑。
现实:不透明的抽成规则
随抽成规则变化的,也包括平台的补贴。报道中,司机表示,该平台2020年增加了奖励和补贴活动的数量。但也有司机不认可:“这些补贴不是所有司机都能拿得到的。”
更严重的问题也开始暴露。众多报道中,司机师傅不知具体抽成规则。
2021年,一些自媒体和司机在抖音、B站等平台晒出自己的流水单和乘客支付记录,质疑了该平台不透明的抽成规则(详情见后文)。当年8月,第一财经记者电话暗访平台客服,客服起初表示“没有抽成一说,乘客端和司机端的计费方式不同”,而当记者亮明身份后,客服却表示“抽成比例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但属于内部信息无法告知。”
而当年12月北京青年报的报道,证实了抽成规则不透明是当前网约车行业内一个严重问题。刘师傅表示:“平台具体抽成多少,咱也看不到。反正每天就这么十来个小时在路上‘跑’。”一直以来,他只能看到自己的收益,至于乘客支付了多少、每一单平台具体抽成多少,刘师傅并不知情。
此外,在能力范围内,通过检索互联网公开信息,我又发现了多个司机爆料平台秘密抽成的案例。抽成比例从35%到15%不等。
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相关部门,一直关注网约车平台的抽成问题。2019年起就有规制。公开数据库显示,2019年至今,共有14个省市发布的文件中提及网约车平台抽成问题,要求平台企业确定并公示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而国家层面也一再发出了监管的声音。
2021年3月22日,发改委牵头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中规定“引导外卖、网约车、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合理优化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利用平台经营的抽成、佣金等费用……”
2021年5月7日,滴滴就舆论热议的滴滴平台抽成过高问题作出回应,详细说明了滴滴订单的费用组成和抽成规则。
2021年5月14日,8部门联合约谈滴滴出行、美团出行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约谈要求,各平台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需合理确定抽成比例和信息服务费水平,整改侵害从业人员权益的经营行为,改善司机经营环境。
2021年7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7部门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十)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2021年7月,中华总工会发布《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要求“发挥产业工会作用,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就行业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劳动定额、报酬支付办法、进入退出平台规则、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奖惩制度等开展协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经济权益”。
2021年9月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合规用工,科学制定平台派单规则,规范定价行为,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保障驾驶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和休息时间。”
2021年11月17日,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强与经营服务所在地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公开发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公开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2021年12月24日下午,国新办就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运输部在会上明确提出:将限定网约车抽成上限!
2021年12月24日,发改委联合8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引导平台企业加强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合理制定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和算法规则,并公开发布,保证制度规则公开透明。”
2022年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实施“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督促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向社会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本平台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发布,同时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抽成比例。同时,交通运输部表示,接下来将围绕以上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并加强跟踪督导。
从这些文件不难看出,政府部门多次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抽成比例和信息服务费水平,并将有关抽成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平台规则告知劳动者或向社会公布。
但这些政策文件层级较低,且理论上均属于规章及以下的效力性文件,不具有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而且,这些也只是笼统的行政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由此,针对抽成问题,虽然监管部门多次约谈各大网约车平台,但缺乏有执行力的文件和实施细则,使得平台也难以把握具体要求和执法尺度,多数时候处在观望状态;同时,执法部门也难以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手段。
一方面,执法部门和社会对抽成问题投入很多关注;但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依旧我行我素。平台抽成俨然成为平台经济业态治理的难题。而其中又涉及多方利益,不仅关乎劳动者权益保护,也涉及反垄断和企业经营自由等。如何监管网约车平台抽成,仍需细致研究论证。
当下,不妨对照现有政策要求,实质看看平台是否存在合规上的问题。
合规性
1、形式层面
形式层面,政策文件要求网约车平台公示抽成规则,并告知劳动者。
例如,2021年5月7日晚,滴滴网约车公司CEO、司机生态发展委员会主任孙枢就近期滴滴司机、媒体、自媒体关注的“抽成”等问题做出回应和说明。
2020年,滴滴网约车司机收入占乘客应付总额的79.1%。剩下的20.9%中,10.9%为乘客补贴优惠,6.9%为企业经营成本(技术研发、服务器、安全保障、客服、人力、线下运营等)及纳税和支付手续费等,3.1%为网约车业务净利润。滴滴承认,确实存在一部分司机收入占比较低的订单,如顺路单;其中,抽成高于30%的订单占总订单的2.7%。
截至本文完成之前,即2022年3月9日,我并未在互联网公开信息中找到该平台相应公示信息。于是,我和我的朋友临时注册成一名该平台司机,进入打车司机端的App,看看司机是否能从App处获得相应信息。
遗憾的是,在司机端App,我们并未找到相应抽成规则。咨询自动客服后,客服表示“平台抽成为每一张订单平台收取0.5元信息费。”而拨打人工客服电话后,人工客服回应,不知晓平台的抽成内容。
此外,我们阅读了该平台的《网约车司机服务协议》(2021.07.27版),其中与抽成有关的内容为“第3.8条 费用支付”,其中明确表示会将相关结算标准进行公示,但遗憾并未明说所谓结算标准是否包含“抽成比例”等信息。
以下是我们在App内部浏览时的截图,供参考:
至此,从平台方信息来看,其并没有告知劳动者和公众其平台的抽成比例和相应规则。
这并不说明该平台不对司机抽佣。从一些蛛丝马迹看,平台内的确存在抽成。例如,春节期间,平台对司机发放了免佣卡,意为有3单免去抽佣,而春节期间流水最高会返20%。平台还在一份招募特惠车司机的广告中表示“特惠车司机抽佣相较快车更少”。
因此,在合规的形式层面,该打车平台存在较大瑕疵。
2、实质层面
实质层面要讨论的,是该平台对司机的抽成,是否超过合理标准。
2021年5月,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企业责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一线城市进行了深入调研后,发布了《2021年中国一线城市出行平台调研报告》。
该份报告指出,“所加盟平台的抽成方面,其中,59.78%的司机每月抽成在15%-25%区间,34.08%的司机每月抽成25%-35%,其余少数司机每月抽成在15%以下(4.7%)、35%-50%(1.2%)及 50%以上(0.56%)。”
相较行业水平,该平台抽成比例并没有突破“想象”,但这不表明每单抽成20-35%属于正常且合理的水平。何谓合理,还需要结合抽成的计算方式、平台经营状况和司机运营状况,综合考虑。
对此,我想简单谈谈网约车司机的生存状况。在清华大学的报告中,一线城市司机在扣除各类租金、油费及平台抽成之后,每月实际收入均值为7711.29元。每月能获得10000元及以上高收入(实际收入)的司机仅占10%。报告作者将这现象归因为“平台抽成过高以及一线城市原本的高物价”。
而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所谓高收入司机,每日出车时间在12小时至16小时,甚至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出车才能维持,本质上仍是以体力换取收入。
和我聊天的两位司机师傅也是如此。司机A租了第三方公司的车,专职跑某平台。他每天需要工作15-16小时,一个月扣除7500元租车费和杂七杂八的油钱,剩下不到1万元。这还是因为他熟知该平台的积分算法和补贴奖励规则。为维持每月收入不减,司机A几乎全年无休。
而司机B因自己拥有车辆,免去了缴纳高昂的租车费,可以稍微轻松些。他本是互联网员工,下岗后从事网约车服务。每天跑10-12小时,一个月能收入1万元左右。
对他们而言,生活的重压已经使其很容易接受平台不透明的抽成规则,最多和匆匆路过的乘客一吐心中不快。但只要平台能派出订单,每日流水能维持在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他们还会继续从事网约车服务。
司机B跟我说:“抽成高我们都知道,但没有办法,一方面其他平台抽成也高,另一方面现在工作不好找,不去跑网约车,就只能送外卖。那也是这个平台。”
3、奖励与补贴
滴滴网约车CEO、司机生态发展委员会主任孙枢曾在说明“抽成问题”时表示:司机的收入=司机分成+司机补贴。其中司机分成包含每笔订单的基础收入、其他收入(乘客支付的动态调价、调度费、感谢费、春节服务费等全额给司机,平台支付的空驶补偿等)。而司机补贴包括平台发放冲单奖、早晚高峰奖、节日补贴等(司机当天补贴一般是第二天统一到账)。
因此,在计算实质抽成比例时,需要综合司机分成和司机补贴(即下图中的方式2)。
该说法有一定道理。随着该打车App重新上架应用商店,平台对乘客端和司机端都发放了大量补贴。从新闻报道和该App中,都能看到,平台一直对司机有着许多各种活动。
但补贴和奖励能否合理化平台高比例的抽成呢?
一方面,补贴和奖励的类型丰富多彩,使得我这个非内部人员无法准确统计,一个司机能够获得多少这方面额外收入,这些收入数量与平台从订单中抽走的部分相比,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
此类数据,不仅我个人统计不了,在互联网公开数据和各家研究机构报告中,也没能找到端倪。实际上,平台发放的补贴和奖励,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随机性,会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策略进行动态调整。这使得司机只能了解当下的奖励活动,无法知悉奖励和补贴的总体情况。
同时,对司机而言,并非每一项奖励和补贴都是丰厚的。例如,司机群体中经常吐槽有些鸡肋的奖励活动,如下图:
15单奖励4块……可真多呢!图源:https://tieba.baidu.com/p/7449216388
另一方面,这些补贴和奖励活动并非轻而易举就能化为实际收入。很多司机并不买账。“讲得好听点,是平台在给司机更多补贴。其实,没有这些补贴,司机按照以前的计价标准照样可以跑出这么多的流水,何况这些补贴并不是所有司机都能拿得到的”。
在平台司机的几个贴吧中,经常会看到司机抱怨活动的系统与程序过于“智障”、判断错误、活动设计不合理等。司机A在和我聊天中透露,该平台发放补贴和奖励,大多要求特定地点区域和时间区间。但奖励和补贴的认定是算法和程序自动完成的,有时程序会出现故障,比如在奖励活动要求的时间段中,汽车开到指定区域边界时,可能由于定位系统问题,导致系统判定不满足要求,司机拿不到奖励。
因此,奖励和补贴能否合理化平台普遍过高的抽成比例,有待商榷。
余声
笔行至此,我已呈现出这段时间的调查与研究。本文目的是,希望网约车平台能够合理化、透明化自家的抽成规则。笔者并非指责任何一方,也并没有给出实质性的建议。因为清楚知道自己能力有限,只希望能将互联网上和生活中体会到的一些事情和信息分享给更多的人。
网约车平台对订单的抽成,其性质并非“作恶”,而是程度上可能“作恶”。例如,司机B曾提到有顺路派单功能。司机设定好回家目的地后,系统分派顺路订单,不耽误司机回家行程。相比普通订单,此类订单抽成比例更高,但司机B表示理解和接受,因为这方便了自己,也能增加收入。
现有政策文件中要求的透明化与合理化,在我看来,是一个可行措施。当然,还有值得更加深挖的地方。例如,平台的抽成比例调整,对平台经营而言分量几何,对司机生活而言影响多深;限制平台抽成的法理基础是反垄断、劳动者权益保障,还是其他新的理论?(注:某平台在出行领域的份额尚不处于垄断地位)。
从更为宏观的视角看,提出这类问题,目的在探讨和谋求如何更好地塑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平台经济环境。在市场竞争压力下,许多网约车平台往往采取利用低价和低抽成抢占市场份额,然后把低抽成变成给司机的奖励与补贴,再逐步过渡到较高的抽成水平。这就使得,随着平台市场份额增大,平台内劳动者的利益却不断被削减。
如果说,某种商业模式的发展,需要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来完成,那么这种商业模式并非正义,也不应是我们所追求的。一个健康的平台经济环境,应是平台与平台内的成员共同富裕。早在2018年《电子商务法》中就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侵害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而2021年10月,《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新增了互联网对劳动者的保护:“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劳动者保护的相关规定。对于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保护从业者的身心健康、工作环境安全以及获取公平、合理报酬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权利。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限制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在其他互联网平台就业。”
2022年2月14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联合修订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网约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并将“存在严重侵害网约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监管事项中。该通知强化了地方对于网约车执法的力度。
可以预见,网约车行业监管趋严是未来趋势。或许,平台是时候重视和考虑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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