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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李守镇委员:建议劳模只从一线职工中评选,领导干部不参评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守镇。受访者 供图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普职分流”话题受到代表委员们关注。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守镇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他比较赞同高中后再进行普职分流的建议,并认为这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应人才培养的趋势。
作为来自总工会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李守镇呼吁提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建议各级劳动模范只从一线职工中评选,领导干部不参评;建议设立“人民工匠”或“大国工匠”国家级荣誉,满足技能人才在精神和物质上的需求,为实现“到2035年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积蓄力量。
同时,李守镇也十分关注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并建议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推动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健康发展。
将“普职分流”转至“高中后”是一种趋势
澎湃新闻:去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但目前,一方面我国技能人才还存在较大缺口;另一方面,“普职分流”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甚至有很多人建议取消中考后的普职分流。您认为是哪些原因导致家长不愿意孩子进入职业院校学习、尤其是初中后就进入职业院校学习?
李守镇:这是我们当前全社会应该共同关注,也是需要各方力量通力合作去解决的一个问题。
由于传统观念等方面的影响,比如受学本位、望子成龙思想影响,家长都希望孩子能进入高等学府甚至名校读大学,毕业后当公务员、工程师或科学家这样一些被认为是比较体面的工作。
另外,我国还客观存在技能人才地位偏低、收入偏低等问题,这可能也会影响家长和学生的选择。
关于“普职分流”,今年两会一些代表、委员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比如高中后再分流的建议,我也比较赞同。但我们也要知道,这一问题要在实践过程中去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对教育政策制度去进行调整。
澎湃新闻:放到“2035年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的大目标下,您怎么看将“普职分流”放到高中及以后阶段这一建议?
李守镇:在“2035年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的大目标下,我国需要解决技能人才缺口大、技能水平偏低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制造业要向高端化转型的背景下,市场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层次要求越来越高是趋势,因此,将“普职分流”转至“高中后”,把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作为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主体应该也是一种趋势。
关于技能人才培养,我建议,在一些有特殊性、专业性、技术性的工种和技师的培养上,也要发挥国有大型企业、包括新兴行业中的大型民营企业,在职工技术培训方面的优势和作用,通过加强校企合作,解决当前一些职业院校装备、技术、理念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培养出更多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
要借助文艺作品引导全社会大众转变落后思维
澎湃新闻:提到技能人才、工人,在当下的热播剧《人世间》中有很多工人,他们干的活又苦又累,但却都能勤勤恳恳付出,以当工人为荣。当下很多技术工人从事的工种已不是以体力劳动为主了,但以当蓝领工人为荣的人却不多。这种社会价值取向变化是如何发生的?《人世间》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
李守镇:《人世间》的小说原著和电视剧我都看了。这部电视剧横跨50年,用很真实很有温情的故事,展现了东北老工业区几代人的家庭观、亲情观、爱情观及友情观,也弘扬了劳动者的奋斗和奉献精神,反映出了中国工人阶级的优秀基因,以及他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同时,站在新时代的历史交汇点上,回过头来看,我们能更深刻地感受到,我们今天取得的巨大成果来之不易,我们要更加珍惜它。
工人的身份地方发生变化,某种程度上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结果。《人世间》中所反映的20世纪60年代,是我国从农业社会刚刚进入工业社会的阶段,工业是农业基础上的一种进步,工人有稳定收入,所以社会地位也较高,受人尊重。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经济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第三产业快速崛起,各种新业态涌现,工人和工业的地位相对就没那么高了。
我提倡,文学文艺要引导全社会弘扬劳动、热爱劳动。要用优秀的文艺作品来鼓舞人民精神饱满地走上新征程。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氛围,潜移默化中促进人们转变落后的思维观念,逐渐认同职业只有类型差别、没有高低贵贱差别的理念。
这也将有利于我们当下社会从“先富带后”转向走“共同富裕”之路。
建议设立“人民工匠”或“大国工匠”国家级荣誉
澎湃新闻:职业教育已被明确定位为,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教育部提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升职业教育形象,树立职业教育的好口碑。您在提高技能人才地位和待遇方面有什么建议?
李守镇:我有以下几个建议,一是加强政治感召,如挖掘和运用红色资源,用党和国家的奋斗史、劳模工匠的奋斗故事,激励更多青少年和劳动者钻研技能、提高技能,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如:为技能人才提供更多参与管理决策的机会,提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落户、住房、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社保、职业培训、劳动时长等公共服务,使他们能居有定所、安居乐业,推动全社会的技能积累和传承。
三是强化供需结合,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需求预测机制,对新兴专业、紧缺专业、传统专业、落后专业分类进行改革,提升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议价能力。
四是完善激励机制,体现技高多得的价值导向。如: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的规定,适时设立“人民工匠”或“大国工匠”国家级荣誉,规范工匠人才评选标准,提高优秀技能人才在国家科技奖励等各类荣誉表彰中的比例。各级劳动模范只在生产经营一线的职工、工人和工匠中来评选;厂长、经理、董事长等领导干部不参加劳动模范的评选,可参评先进工作者评选;各级劳动模范表彰仪式上,当地或行业的最高领导应出席。同时,要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结构、增长机制和考核办法,提高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如:可明确全国劳动模范月薪不低于3万元、省级劳动模范月薪不低于2万元、地市级劳动模范月薪不低于1万元。此外,建议开展年度工资结构、工资增长情况等专项调查,推进薪酬调查发布制度,发挥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作用。
总之,一方面要营造劳动光荣、劳动能创造幸福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尊重技能人才,给予他们应有的待遇,让他们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得到满足。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有待完善
澎湃新闻:听说您今年两会还准备了一份《关于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提案》,请问主要是针对哪些问题提出的?
李守镇: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近年来,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打造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有关部委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界定企业用工责任,明晰劳动者基本权益,并从公平就业、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平台规则算法等多个方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化程度也不断提高。
但在另一方面,这一系列文件涉及部委多,督促政策落实的协调难度较大,政策执行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性质定位亟待明晰和规范;平台企业利用“垄断性”算法单方制定修改接派单规则、提成比例、奖惩规定等现象仍然普遍,劳动标准和保护措施亟需完善;劳动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劳动安全保障仍存在风险隐患。
除了这些问题外,新就业形态的具体类型与特征尚未厘清,导致法治风险尚难清晰识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培育及权益保障多维体系仍需完善;平台用工多场景合规与行政监管仍需加强,需探索研究保护劳动者和平台经济发展之间保持动态平衡的现实路径,以便促进新业态就业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促进新兴行业及其从业者健康发展
澎湃新闻:针对这些问题,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您有哪些建议?
李守镇:为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在提案中提出了四个方面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制度。加快新就业形态领域的理论研究步伐,完善相应的劳动保障标准,出台与新业态形势相适应的法律规定,修改《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对劳动者、劳动关系、职工、工资收入等基本概念做出界定,消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部分群体在适用法律上的现实困难。同时,我建议,相关部门在起草《基本劳动标准法》过程中,明确平台企业在平台用工关系中的义务及在多方关系中的责任,确认政府主管部门对平台企业的监管职责内容。
二是建立劳资协商机制。今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正式实施,从法律层面确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全国总工会制定了《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帮助和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所以,要发挥工会作用而不是单打独斗;要平等协商而不是单边决定、强制执行。同时,还需要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推动政策落地。出台政策文件后,要真正落地实施、产生预期效果,离不开地方相关部门的配套措施。所以,我建议,各有关中央部委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督促各地人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细化任务措施,全力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四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如: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也可以增加劳动者收入,提升就业质量。我建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在解决突出问题、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鼓励平台经济创新,培育有一流国际竞争力的平台企业。同时,平台企业行业协会要加强引导,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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