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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设立国内首个“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

法制网
2017-06-07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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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青岛6月7日电 今天,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律师协会、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发起设立的全国首个“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在青岛中院挂牌成立。根据三方共同签署的《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律师协会选派律师进驻化解和代理中心,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化解和代理中心公示援助律师和服务电话。当事人对生效刑事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自行委托律师;青岛中院可以引导申诉人、被申诉人委托律师代为进行。申诉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的,可以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实施意见》规定,律师经审查认为原审裁判错误,应依法再审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报经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可以向青岛中院提出律师意见书。对经审查认为申诉不能成立的,依法向申诉人出具法律文书,同时送达代理律师。认为案件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纠正。认为案件存在瑕疵的,依法采取相应补正、补救措施。青岛中院在化解和代理中心建立律师阅卷室、会见室,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等提供方便和保障。对法律援助律师复制相关材料的费用予以免收。《实施意见》还对明确法律援助范围条件、扩大律师服务工作范围、完善申诉立案审查程序、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公开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律师代理申诉执业管理、建立健全律师代理申诉激励机制等作出全面规定。 

(原题为《青岛国内首设“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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