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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上缴利润是中央银行公共属性的表现
总额超过1万亿元!中国人民银行今年向中央财政上缴利润的数据。
央行和财政以前“吵归吵”,最终还是一家人。央妈和财爸的关系如此密切,超出好多人的想象。
于是,各种疑问来了。这是真的吗?消息是官方的:中国人民银行3月8日宣布,今年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总额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
疑问还有。凭什么?央妈和财爸都是政府组成部门,怎么这么“不平等”?
这不是“平等”“不平等”可以解释的。准确的理解是“各司其职”。财爸是在为国理财,并不是要吞下这笔钱。央妈这么做,也实属平常。这是由中央银行的公共属性所决定的。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银行的银行,是政府的银行,说来说去,都是公共属性。中央银行的经营活动,也是公共经济活动。中央银行垄断一国法定货币的发行权,发钞票所带来铸币税收入,理应是政府收入。
中央银行的其他公共经济活动创造的利润,看似商业活动,但从实质上看,同样是公共权力带来的收入,归属政府收入,完全可以说得通。
当然,央妈“赚”的钱并需要全部上缴,央妈做事也需要钱。严肃点的说法是,中央银行运作需要资金保障。因此,关于中央银行的利润分配这个问题,各国都考虑到央妈需要花钱做事的因素,不会把央妈的全部收入收缴。具体如何保障中央银行经费,取决于一国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中央银行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对于中央银行的利润怎么处理,中央银行法已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中国人民银行的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这样的法律规定,一般老百姓关心不多,因为不直接涉及普罗大众,即使央妈财爸吵架时多数人也没注意到这一点。
可它确实就在那里,是明确的。所以说,央妈依法上缴中央财政利润是有依据的。注意,这里还有一句,“中国人民银行的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这说明,中央财政拨款弥补中央银行亏损,如果有需要的话。可见,上缴利润与弥补亏损是对应的。
从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上来看,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政府部门收入和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基本做法。各部门的收入集中上缴国库,支出需要则通过财政拨款满足。翻阅中国人民银行的部门预算,我们就会发现,这个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有很大的不同。《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预算》中的“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有一个注释:“人民银行系统未使用财政拨款,故本表无数据。”
根据这一预算中的“预算执行情况表”,2020年的预算执行数是2,592,086.99万元。接近260亿元的经费支出却不是来自财政拨款。这一预算中的“预算收支总表”显示,收入来源只有一项“其他收入”,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总之,中国人民银行的收入来源来自其他收入,没有财政拨款。也许可以理解为央行太特别了,经费拨来拨去有点麻烦,就这样吧。关键的是预算编制与执行的透明和规范。
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赚钱了,给政府上缴利润,亏损了,由政府弥补,确实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发达国家中央银行上缴利润,也很平常,而不论中央银行对哪个机构负责。甚至一些私人入股的中央银行,也是如此,且给政府上缴的利润一点也不少。需要说明的是,给财政上缴利润,是给政府上缴利润。
英格兰银行是英国的中央银行,也是世界上第一家中央银行。它是公共机构,但没有英国财政部拨款,而是从各类业务中获得收入,由于收入超过支出,因此每年都要给财政部上缴利润。英格兰银行作为货币发行银行,印钞的全部利润上缴财政部。
在过去的五年中,英格兰银行印钞的利润平均每年略超4亿英镑。如何处理余下的利润取决于英格兰银行有多少资本,因为英格兰银行自身需要资本作为承受损失的缓冲。资本设定为一个得到财政部同意的目标水平,若低于该水平,则英格兰银行可以留下当年的全部利润。若资本高于目标水平,但低于封顶水平,那么英格兰银行留下一半利润,另一半利润则上缴财政部。若资本高于封顶水平,则英格兰银行一份利润也不能留,需要全额上缴财政部。在过去五年中,英格兰银行不包括印钞的业务利润平均略微超过7500万英镑。与印钞利润合计,英格兰银行大约通过财政部回馈给大众的金额约5亿英镑。
美联储是美国的中央银行。美联储不同于单一的中央银行,是一个中央银行“体系”,有三个显著特征,包括一个集中的理事会(美联储理事会)、分散运作的12家储备银行以及公私特征的组合。尽管美联储体系有些私人部门机构的特点,但美联储是为公共利益而设立的机构。美联储利润的94%上缴美国财政部,余下的6%分配给会员银行。2016-2020年美联储上缴给美国财政部的利润分别为915亿美元、806亿美元、621亿美元、549亿美元和869亿美元。
欧洲中央银行是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共同所有的,没有任何私人股东。各成员根据人口和经济在欧盟中的占比支付资本金。欧洲中央银行给各成员分配利润。各成员再根据自身情况将利润上缴政府。例如,德意志联邦银行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同时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一部分。其利润的20%(至少2.5亿欧元)应作为法定储备(到2.5亿欧元为止);余额上缴联邦政府。
日本银行是日本的中央银行。日本银行是一家上市公司,资本金为1亿日元,财务省(财政部)持有55%的股份,私人(包括个人、金融机构、公共组织、其他公司等,主要是个人)持有45%的股份。私人股东唯一的权利是每年得到5%的红利。日本银行的利润在分配红利和公积金后,全部上缴国库。2020年日本银行利润中,有610亿日元用于法定储备,支付5%的股利500万日元,余下的11582亿日元上缴国库。
各国中央银行体制不同,中央银行利润上缴财政(政府)具体做法虽有不同,却是一种普遍现象。现代国家多通过法律对中央银行利润上缴作了规定,是一种制度性安排。有些人过度解读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实际上,在复杂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中央银行需要应对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越来越多,相关制度和政策显然需要与时俱进。宏观经济稳定特别需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和统筹应对,央妈和财爸的合作机会越来越多。
(作者杨志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财贸经济》《财经智库》副主编,著有《新中国财政政策70年》《大国轻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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