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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严惩拐卖犯罪,用死刑守卫底线
拐卖妇女、收买被拐妇女,这种既古老又绵延至今的罪恶,让民众义愤填膺。民有所呼,法有所应。3月8日,两高工作报告回应民心,强调严惩拐卖犯罪。对于罪恶,绝不容忍。
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强调,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强化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司法保障。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强调,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
这些话既是重申,也是表明强烈态度,释放出从严打击拐卖犯罪的强烈信号。
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刑为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又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等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该数罪并罚就数罪并罚。
虽然我国目前从严把握死刑的适用条件,但是对残害妇女、儿童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亮出了鲜明的态度:“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这是向以身试法者发出的“死亡警告”。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很可能伴随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行为,要逐一调查,该数罪并罚就数罪并罚。对于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也应当坚决查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态度正是“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这将改变以往出于种种顾虑导致有些案件处理偏软的状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2000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从14458人降至1135人,年均下降11.4%;起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由155人增至328人。这一方面显示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改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下降,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对于历史积案的处理,宽严相济,当严则严。
此外,根据2021年4月9日印发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研究论证对反对拐卖人口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推动将反对拐卖人口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打击拐卖妇女还需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在此前的徐州丰县事件的激烈讨论中,“买卖同罪同罚”成为舆论场里的最强音。人是万物的尺度,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如果有时候的处罚比买动物类、植物类犯罪还轻,那会导致刑事评判失去恒定的标准,有悖于公认的正义常识。
徒法不足以自行,关键在于执行、落实。即使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可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和收买行为,关键在于执法。期待两高的表态,将有力推动惩治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提升民众的安全感,用死刑守卫底线。
(作者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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