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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城县公布污水渗坑治理方案:分为应急、后期两个阶段
新华网石家庄6月1日消息,5月31日晚,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政府向社会正式发布了由清华大学、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编制完成的《大城县渗坑治理方案(简本)》。方案对渗坑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介绍,科学安排了治理计划。
今年4月,位于天津市和河北大城县的多处污水渗坑被曝光,引发公众关注。其中,大城县南赵扶镇原砖厂渗坑总面积约为27.6万平方米,废水量约为23.7万立方米;原化肥厂渗坑总面积约为2.9万平方米,废水量约为1.8万立方米。每个渗坑内均包括若干个小坑。
按照方案,大城县渗坑治理分两阶段进行。在应急治理阶段,渗坑废水经应急处理后实现PH中性、重金属达标、COD和氨氮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水质。其中砖厂渗坑低浓度废水经处理后直接排放白马河,执行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其中第一类污染物应满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化肥厂渗坑高浓度废水经处理后暂存渗坑里,然后进入大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综合排放三级标准(其中第一类污染物应满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方案提出,对渗坑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和底泥进行应急处理,各项治理均需达到相应标准。在后期治理阶段,渗坑采取人工湿地等生态恢复措施,确保水质长期持续好转。
方案提出,渗坑治理原则为污水治理+底泥治理+监测防控。在治理污水和底泥的同时,对渗坑及周边地下水30米以内潜水含水层、承压含水层,布设监测井开展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含水层污染范围和程度变化等,确保渗坑及周边集中供水井、民井等用水安全。
根据渗坑污染监测结果,结合电力供应条件,方案综合考虑治理设施建设规模投资与治理进度确定:2017年7月31日,完成低浓度废水治理目标;2017年9月10日,完成高浓度废水治理目标;2017年9月20日,完成固废治理目标。
(本文原题为《河北省大城县公布渗坑治理方案 确保渗坑水质长期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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