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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报刊文批“又拿补贴又坐公车”:特权思想典型病症
北京市纪委近日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大武每月享受3000元交通补贴的同时,还长期使用该公司公务车辆,额外报销4万多元交通费用,吕大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车改革的一个明确要求就是,拿补贴就不能保留公车,保留公车就不能拿补贴。可现实中,边拿补贴边坐公车的现象,仍然存在。其实,类似这样“两头吃”的事情,不独发生在公车领域。违规公款吃喝、旅游,等等,性质上并无二致:明明已经拿了薪水,却还费尽心思揩公家的油。
党员领导干部本该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做坚决纠正“四风”的先锋,可直到现在,仍有少数人不舍得与旧习气一刀两断。是嫌公车补贴低,是缺那顿饭,还是旅游费用太高?细察通报中被处分的干部违纪情节,这些理由似乎都不足以解释。那他们在留恋什么呢?是被什么蒙住了眼,无视严肃的纪律,被什么缠住了腿,公家利益前就迈不开步?
他们留恋的,很重要的一个东西就是特权。既然是“公家的人”,为公家办事,花公家的钱乃“天经地义”;身为领导干部,权力比别人大,多吃多占多享受是“理所应当”;只要自己能干事,便觉处处离不开自己,违规违纪了,组织又“能奈我何”……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几年、通报曝光已成常态、执纪越来越严的当下,这些人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反而暴露出“不想”放弃特权的顽固心理。
特权思想是一种病态心理,病态的心理必然导致病态的言行。诸如“拿补贴还坐公车”现象,不就是典型病症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的一些干部中,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这些特权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引起了群众极大不满。我们决不能见怪不怪啊!否则,群众是要戳脊梁骨的”!
一名党员有没有特权思想,往往直接反映出他是否合格,我们党如何对待特权现象,决定了我们党能否兑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承诺。周恩来写给自己侄辈的“家规”中的一句话,足以醍醐灌顶:“不能因为伯父是国家总理,你们就有任何特权思想,更不能要求特殊照顾,这是我们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不同所在。”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共产党的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特权。要想不被群众“戳脊梁骨”,“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反对特权,就要从一辆车、一顿饭做起。
(原题为《岂能又拿补贴又坐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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