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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3年起诉猥亵儿童犯罪案件244件248人
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的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动手打妻子不是自己的家务事,这是家庭暴力,属于法律监管的范畴。”“如果遭到家暴,可以向所在单位、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和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全区检察机关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从单纯办案逐渐向外延伸,整体联动,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介绍,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构建大部门合作机制,出台相关制度,拓宽妇女儿童维权渠道,努力让每一名妇女儿童都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
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坚强后盾
2016年6月初,邓某得知广东省内有人愿意购买健康男孩的信息后,产生了偷盗婴幼儿出卖获利的想法,遂找到岳某、李某及蓝某(另案处理)多次密谋作案。同年6月18日22时许,邓某等人按照事前密谋,由岳某驾驶摩托车搭乘蓝某来到被害人傅某家门口,以“付钱带路”的方式将傅某引离家中,邓某则进入家中将幼儿从傅某母亲潘某手中抢走,搭乘李某驾驶的摩托车逃离现场。4人不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藤县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被告人邓某、李某、岳某提起公诉。法院于2016年12月30日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岳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检察机关必须成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各级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在办理伤害、强奸、抢劫、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刑事犯罪中,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专门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广西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强奸犯罪案件2100件2360人,起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犯罪案件131件139人,起诉猥亵儿童犯罪案件244件248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0件177人,起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件8人,起诉拐骗儿童犯罪案件10件11人,起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案件871件1327人;共对500余名妇女儿童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00余万元。
情法相融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近日,在广西某大学就读的大学生小杰与浦北县检察院检察官通电话,汇报了他在学校学习和取得良好成绩的情况。检察官鼓励他继续努力,学好本领,将来做一个对社会和家庭有贡献的人。
2015年2月16日,正在读高中的未成年学生小杰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肇事,造成两位老人一死一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杰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浦北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根据案情和被告人的实际情况,教育引导小杰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最终小杰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2016年4月25日,浦北县检察院依法对小杰作出不起诉决定。同年6月,小杰顺利参加高考考上了大学。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广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轻微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将涉罪未成年人的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作为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及发表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
2014年至2017年4月,广西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50件1795人,决定不起诉236件353人。书面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派辩护律师785人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692次,讯问或询问未成年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5000余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186人次,进行心理疏导2000余人次。
凝聚多方力量提升维权水平
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环节。广西检察机关在认真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帮扶工作,加强与妇联、团委、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努力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水平。
2015年底至2016年7月,北海市铁山港区某小学女生小芳(化名)被邻村男子邓某以玩手机、给零用钱等手段多次诱奸。2017年3月21日,经铁山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案件的发生对小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案发后,小芳产生了焦虑、羞耻、拒绝与人交流、害怕陌生人等不良情绪。为此,承办检察官在结案后多次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芳的父母常年打工,无暇顾及女儿,导致其被性侵长达8个月后才发现。而小芳的父母也因为一直没有登记结婚,导致小芳至今仍没有户口,影响日后升学、就业。随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向当地公安局、卫计委咨询,联系到了具备亲权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帮助小芳完成亲子鉴定,办理落户。与此同时,铁山港区检察院积极与区委政法委协调,为小芳申请司法救助。
据悉,自治区检察院先后在乐业县同乐镇丰洞村、凤山县松仁村创建了“儿童家园”,为当地儿童提供法治教育、游戏娱乐、卫生医疗、社会心理支持等一体化服务。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创建“儿童家园”20余个。
此外,自治区检察机关还组织开展了“春风护蕾,平安护航”“法律助飞青春梦”“关爱未来,法治护航”等主题活动及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共发放法治宣传教育材料50万份,举办各类法治教育活动600余场。
(原标题为《让妇女儿童沐浴在法治阳光里 广西: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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