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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高考试点:让学生走向“关注自我,有意义的学习”
2017年高考进入最后倒计时阶段,今年也是浙江新高考录取的第一年。目前,招生录取准备工作已紧锣密鼓展开——公布了在浙招生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发布了招生录取方案,并开展了全覆盖的录取模拟演练;研发和使用一系列考试招生管理新系统等。
作为我国新一轮高考改革的试点省,浙江紧密结合省情特别是教育发展现状特点,经过两年多的探索,走出了一条既体现浙江特色,又能为国家层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借鉴推广范本的高考改革之路。
对接高中课改,让学生有更大选择权
浙江省一直走在课改前列,注重践行“选择性教育”理念,让学生走向“关注自我,有意义的学习”。在此背景下,浙江高考改革从以下几方面破题——
以“3+3”和“7选3”方式扩大学生的选择范围,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根据新的考试科目设计,学生能有35种选择,完全打破了传统文理分科的局限。数据显示,浙江今年参加高考的学生选“纯文”的约11%,选“纯理”的近20%,选“2文1理”或“2理1文”的近70%。这表明,改革实现了由相同科目竞争转换为特长科目竞争,较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实行全科开考,所有科目的学考、选考每年都有两次机会,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学校学科教学计划,选择学考和选考的时间及次数。
过去“平行志愿”难以兼顾地域、学校、专业等因素,文科学生的选择余地更小,而浙江新的选科模式和志愿设置方式有效弥补过去的不足。据统计,目前浙江考生无论报考什么科目组,至少有68%的专业选择余地,最高可达91%。
“浙江高考改革体系包含统考统招、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等四种模式,再辅之以高校自主招生、农村专项等招生通道,学生选择高校的范围非常广泛。”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说,“通过选择,让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使高校找到适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实现‘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录其所愿’。”
取消录取批次划分,倒逼高校教学改革
高校招生以往都是按本科到高职院校分批次进行,这样的模式导致在人们观念中形成了高校等级之分甚至贵贱之别。浙江新的录取方案取消录取批次划分,所有高校实行“同台”无差别竞争,这样一来就彻底打破了以往的规则,实现了所有高校招生的起点公平。
在此基础上,由以前的以院校为投档单位改成以专业(类)为投档单位。按考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从学校平行志愿,变为专业(类)平行志愿。普通类高考考生可填报80个专业平行志愿,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将依据考生位次、志愿顺序进行。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80个志愿依次检索,一旦符合投档条件即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
对于大学来说,不同专业对于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考生的难度,要在自己的兴趣擅长与高校的要求之间兼顾和平衡,但同时高校所有专业将失去学校的“庇护”,直接接受考生的选择,面临市场机制的竞争淘汰。这样一来就倒逼高校必须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改变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高度同质化的局面。目前,许多高校主动应对高考新方案,调整和整合专业结构,扩大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范围,强化院系招生的作用和影响力,从学科专业层面积极推进招生选才与教育培养的衔接。
浙江从2014年开始试点面向中职生的职业技能考试,如今已覆盖到全部17大类。同时,高职提前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实行多元录取模式以及“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5年起浙江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试行“一档多投”,2016年扩大到35所院校。“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在有效扩大考生选择权的同时,加强了学校间竞争特别是专业竞争力度,促进了高校的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
完善综合改革,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体系看起来复杂,但背后的价值指向十分明确——鼓励学生个性需求、高校多元选拔,同时保证制度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浙江于2011年首创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几年来,参与试点院校、专业和录取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2015年,共有55所高校参与改革试点。
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围绕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两条主线进行了严密的制度设计,由高校依据考生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高考三方面成绩,通过材料评审、综合测评、合成综合成绩等“三次遴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内在统一。
调整资源配置方式,招生计划适度向特殊群体倾斜,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为相对薄弱地区和弱势群体创造公平竞争的机会。从2014年起,浙江面向12个县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第一批次录取率提高了3个百分点;2015年又实施了高校专项计划,29个县区自主招生录取率在全省占比由10%提高到23%;2016年扩大了地方计划总量,受惠县区扩大了29个,并根据教育部的意见更加“精准”地设定受惠群体。
(原题为:《浙江新高考试点:推动从育“分”到育“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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