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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综合研判,黑龙江绥芬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绥芬河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3月2日零时起,将绥芬河市长春小区、绥芬河市阳光小区7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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