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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治|建立全国统一电子病历体系难在哪
日前,国家卫健委公开表示正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卫健委这一表态在医疗产业界迅速引发广泛关注,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构建全国统一电子病历体系初见曙光。
建成全国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电子病历体系将会给广大中国百姓、医疗机构以及医疗产业带来积极影响。首先,作为数字化的医案、病案及个人健康记录,电子病历可以整合集成患者的核心健康数据,以先进技术手段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得出更加精准的诊疗方案,有利于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其次,电子病历既能克服手书病历字迹潦草、信息错漏等弊端,提高数据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又可方便医生及时调取患者病史、就医记录、检查结果等信息,避免重复检查和患者奔波,从而大幅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生工作效率,并为远程诊断、分级诊疗、医保控费等提供有力的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智慧医疗服务。与此同时,海量病历数据的集中存储也将极大方便医学临床教学与研究,医疗大数据分析能够促进发掘医学潜在规律,助力学科发展。
中国探索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信息管理体系相关工作已开展了十余年,顶层设计持续不断完善,统筹实施亦在稳步推进。其中,原卫生部于2010年12月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对电子病历的基础功能予以了较详尽的规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2月发布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则对电子病历的使用、保存和管理等做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制;国家卫健委于2018年8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专门强调了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医疗信息系统,逐步解决信息孤岛、信息烟囱等问题,逐步形成基于平台、整体统一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2020年12月,国家卫健委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加快开展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联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覆盖省域的信息互认。
目前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已经基本完成HIS(医院信息系统)、LI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PACS(影像数据管理系统)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大多数三级医院都建立了远程医疗、区域影像诊断等信息系统。全国7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接入省统筹区域平台,2200多家三级医院初步实现院内信息互通共享,全面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
以上海为例,上海现已实现了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跨院互联互通,明确44项互认检验检查项目,构建市内就诊检查记录“一张网”,各级医疗机构100%接入,市级医院互认率达到91.7%,区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互认率达到83.96%,提供给患者“检查不重复、省钱又省心”的就医体验。同时,患者还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随时查阅门诊电子病历卡和电子出院小结,实现免册就诊。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实现统一集成、互联互通的电子病历信息体系,在省域、市域等层面事实上已经积累了较多实践经验,并且技术难度也并非高不可攀。但是,在历经近二十载耕耘,大多数医院都实现了病历“从纸质到电子”升级换代,为何大多数的电子病历和医疗数据共享却仍然局限于地区或医院的“内部范围”,迟迟未整合为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信息体系?面对各界长期以来的呼声,中国医疗卫生系统究竟需要攻克哪些关键挑战?对此,我们可以从解析当前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现实基础出发。
2000年左右,中国各地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等临床医疗系统的信息化升级陆续启动,具体实施过程中多数由各地自行采购和建设,初期缺乏整体规划,因此客观上存在信息系统不统一、信息标准不一致,接口各不相同,无法互联互通等问题。基于此现实,若要全面打通各类网络藩篱,真正建立起囊括全国14亿人口的电子病历体系,首要挑战便是实现相关技术规范的标准化,如确立上下一致的电子病历信息规范,明确软件操作、数据接口等的统一技术标准,并形成规章,要求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等遵从执行,从而打通病历数据跨医院、跨地区共享的技术障碍,顺利完成原有系统改造和更新。
在解决了技术规范标准化问题之后,接踵而来的挑战就是实现病历数据的全国互联互通。除了打通技术关节,达成此目标还需要极其严密的顶层设计与规划,以实现14亿人的病史病案、医学影像、检验报告、健康档案等数据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无缝衔接与互通共享。这项工作不仅意味着多个部门间通力协作与协调,还必须确立一系列关于医疗数据开放方式、质量、标准、使用条件、安全保障等的国家法规、政策和实施细则,因此将会牵涉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也势必会触动到不少相关方的现实利益,进而形成第三个关键挑战,即如何在顺应数据互联互通大趋势的前提下实现多方利益共赢。
具体来说,受制于目前国内医疗信息化市场复杂而分散的生态,一家医院信息体系的运转可能会由几十个厂商同时服务,且各家业务系统还可能是未打通的。如果每家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都需要实施改造升级以便与国家平台联通,那么之前合作的厂商必然会收取接口费,医院因而不得不承当一笔庞大的额外开支。与此同时,在有了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后,只要获得患者授权同意,医生就能直接调取已有诊疗数据,重复检查检验的数量将大大降低,然而这对医院来说却意味着失去一笔不小的收入,经营压力随之变大,而这其中一部分被稀释的收入难保会换种形式转嫁到患者身上。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一些医院为了避免触动既得利益格局,会主动选择维持现状或拖延升级。由此可见,相较于技术难度,建立全国统一电子病历体系更大的关键挑战还在于协调患者、医院、厂商等的不同利益,找到能平滑实现互联互通的多方共赢路径。
值得一提的是,来自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的挑战也不容小觑,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由于医疗健康信息是每个人最重要的隐私之一,又具有极高的潜在商业价值,因此当前亟须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规的基础上,出台严密的医疗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对数据使用主体、使用方式的监管办法及各类实施细则等。同时,还需要在妥善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制定数据脱敏和科学应用规范,以支持深度医学研究的数据使用,实现保护和创新的合理平衡。
综上所述,尽管数据互联互通是信息时代的大势所趋,但实现电子病历全国互联与共享却仍然是一件复杂而困难的事情。克服技术规范标准化、数据互联互通、协调多方利益差异、数据和隐私保护等关键挑战尚需要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长期努力与耕耘。
虽然现阶段全力推进全国统一电子病历信息体系的建设尚有一定难度,但可先从大健康、大卫生和跨部门协同的视角统筹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标准体系,以优先化解技术规范标准化的挑战,从而为下一步解决电子病历数据开放共享、实现多方利益共赢等难题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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