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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召开商办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会,坚决遏制类住宅乱象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出席会议,副市长时光辉主持。市住建委对本市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作全面部署。闵行区、嘉定区作交流发言。
应勇指出,当前,上海“类住宅”问题突出,要充分认识到,清理整顿“类住宅”是维护城市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守住城市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在闵行、嘉定开展“类住宅”清理整顿试点的基础上,本市已经制定了《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压实责任,确保“类住宅”清理整顿落到实处。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聚焦企业,依法行政。“类住宅”是开发企业擅自改变规划用途、违规建设形成的,整治处罚对象应是违法违规企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清理整顿。要全面整顿,分类施策。凡是认定为“类住宅”的项目,都要纳入清理整顿范围,并根据是否已销售、是否已入住等情况,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要以处罚促整改,以典型案例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要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对此次清理整顿的项目强化“名单制”后续管理,坚决防止违法转为住宅。
应勇强调,清理整顿“类住宅”,关键是抓落实。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确保整改成效。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区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清理整顿。市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处罚到位、管理到位。
“房价太高,不利于吸引人才,不利于青年人的发展,影响城市的活力、创新能力和长远发展。”应勇指出,清理整顿“类住宅”的同时,要继续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上海严控高房价和高地价不是权宜之计,减少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的依赖不是权宜之计,绝不能以高房价、高地价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解决好住房问题,关键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坚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市场体系“两大体系”、“三个为主”、“四位一体”的原则,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当前重点是规范商品住房销售秩序。要严厉打击炒卖房号、变相涨价等违规行为,对涉嫌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一经查实,从严处理。要在加大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增强有效供给。要健全房屋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各类房屋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
【延伸阅读】
上海将全面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上海市委、市政府5月17日召开本市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会,会议印发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城管执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本市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近年来,本市部分商业办公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不按规划批准的使用性质进行建设,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擅自将房屋规划用途由办公改为居住,形成了所谓的“类住宅”。“类住宅”严重违反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在城市规划和功能布局、房地产市场秩序、人口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危害。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商业办公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坚决遏制并杜绝将商业办公项目违法改为住宅的现象。
据统计,全市纳入本次清理整顿的商业办公项目近1700万平方米。《意见》明确,以开发企业作为整改责任主体,并提出了分类整顿措施。对于尚未入住的约1200万平方米房屋,若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开发企业要自行整改,通过项目所在区组织的联合验收后,方能继续办理竣工验收、销售、房屋交易登记等手续。对于已实际入住的约500万平方米房屋,其相关信息将记入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实际用于居住的,开发企业和业主承担整改责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将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
《意见》同时明确,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存在误导行为的,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消除影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处罚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采取限制违法项目开发单位参与土地招标、拍卖,金融机构不对其发放新贷款等措施。完成清理整顿的项目,实行“名单制”后续管理。
按照《意见》要求,本市将加强对商业办公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公寓式办公项目将不再审批。商业办公类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混淆房屋使用性质的内容。对部分符合规划条件、区域功能定位、产城融合等要求的商业办公用地或项目,在满足环保、安全等前提下,可参照本市城市更新等相关规定,按照规划程序予以调整,用于建设租赁住房。
另据了解,在《意见》出台之前,闵行、嘉定两区已先行启动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上海通盈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绿地峰尚汇”项目、上海复地驿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浦江驿优商务广场”项目、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D9空间”项目、明发集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明发商业广场”项目,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已依法对项目开发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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