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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团结农业”:建立合作互惠的社群精神
这年头,城里人对农产品多少有点不放心。怕用药过量,怕重金属残留,怕闻所未闻的新问题。你身边可能也有人,纠集一干同事、朋友,团购老家亲朋的放心农产品。另一些人,则主动找到信得过的农民,请他们代为种养,钱可预付,斤两也不苛求,只求用生态方式种养。如遇天灾、疫病造成交货困难,钱不用退,大家一起担着。因为他们看到:自己和农民的关系是“你好,我才好”——只有让农民安枕无忧,他们才不需要用化学品来化解自己肩上的风险,只有让农民得到合理的回报,他们才能生产靠谱的食物。这些形形色色的“团购”,无意识间与一种十几年来在世界各地快速发展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CSA”具备了一些共同点。
什么是CSA?
“CSA”是英文“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的缩写,中文常译为“社区支持农业”,也有译为“城乡互助农业”。CSA是指一群消费者组成的“社群”,来支持农民做生态农业,共同分享成果。(注:英文“community”既可以表示具有地域范围的“社区”,也可表示没有地域范围,却以共同的身份、利益、价值观等联系起来的“社群”,CSA消费者通常属于后者,所以CSA毋宁译成“社群支持农业”更为恰当,强调群体内部的交往沟通与合作互惠)
一个严格意义上的CSA,在消费者团体和农业生产者之间订有一份协议,协议内容通常包括消费者们共同预付款给生产者,约定采用生态原则生产,并共同承担生产风险,消费者们有时还会去农场帮忙,甚至自己解决产品的物流配送问题。
CSA最早成气候的版本,应该是上世纪60年代中期出现在日本的“提携”(Teikei),这个词形象地说出农民与消费者之间相互体恤支持的关系。在德语国家,它被叫做“团结农业”(Solidarische Landwirtschaft),同样是描述这种关系。
但在法语中,它被称作“为了维持农民农业的联合”(associationpour le maintien d’une agriculture paysanne,简称“AMAP”),强调的却是这种模式的使命——它不仅是为了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菜,而是在当今追求规模和利润的工业化农业不断取代小规模家庭农业(即“农民农业”)的进程中,用这种方式给它提供一个避风港。因为,相对于工业化农业,农民农业更能保护环境、保障食物品质、活跃地方经济、维持乡村社会关系、保存传统文化。
可以说,CSA是被工业化的农业生产(大型农场)、加工(大型加工商)和流通体系(大型连锁超市)两隔的农民和消费者重新联手,共同追求农业的生态、健康、公正的一场日常生活运动。
CSA这个概念来到中国大陆其实也已经十几年,但它东渐后的含义却与在西方不同。有时,它被用来泛指包括农夫市集、团购小组、消费合作社、短链社会企业等各种促进消费者和生态农民的直接交流和交易的新型流通模式。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生态农场明确将自己定义为“CSA农场”,或启动自己的“CSA计划”,直接向消费者预售产品。这固然是好事,因为农场主不仅预先获得了消费者的资金,少了后顾之忧,而且得到了明确的市场信息,再也不用盲目生产,更何况还减少了中间环节,让产品的价值充分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分享。
但是,这些属于“农场找消费者”性质的CSA,消费者差不多相当于参加了一个网络团购,既不为生产者分担风险,团购成员之间也不认识、不接触,不构成“社群”,自然不会组织农场劳动、产品配送等社群活动,只不过是各自在家等快递。有时,消费者还会以超市购物养成的习惯挑剔蔬果的外观和搭配,让CSA的本意无法体现。因此,很多CSA农场做得并不容易。
而那些默默无闻的“消费者抱团找农夫”性质的实践,则过于朴素与无意识,缺少理念驱动与技术指引,既难以传播复制,也未必给农民带来了可靠的支持。货真价实的“社群支持型”的团购小组,非常少。
在这种局面下,却有大企业开始劫持CSA概念,比如把自己的电商宅配服务叫做“CSA+”,用时髦概念博取消费者的注意力和好感。在这种情况下,特别值得看看国外的CSA是怎么个做法,走过了怎样的历程。一项对欧洲CSA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这么个机会。
2016年5月,总部设在法国的“国际CSA网络”(URGENCI)发布了研究报告《欧洲CSA概览》(Overview of 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 in Europe)。它是对经历十几年快速发展的欧洲CSA的地毯式摸底。报告基于一项对24个国家进行普查所得到的403个CSA的数据,并辅以资料研究,由各国可持续农业领域的研究者和CSA推动者执笔,在前117页,给每个国家单独写了一份报告,梳理其CSA发展历程与特征,在最后的8页,用一系列统计数据,呈现出欧洲CSA发展的普遍规律。
2015年8月在德国举行的欧洲CSA研究小组会议启动了此项研究(图片来源:URGENCI网站)
法国:“农民农业运动”和“批判性消费运动”的产物
如前文所述,CSA在法国被称作“AMAP”,意思是“为了维持农民农业的联合”。法国的第一个正式意义上的AMAP诞生于2001年。到2015年,据统计大约已有2000个AMAP在运转。据法国AMAP协会Miramp在2015年的一项统计:全法约有3500个农场参与AMAP,向32万人提供食物。2011年,法国政府还有过一项统计,估计全法有6%的人在不同程度上参与过AMAP,这是大约400万人。
法国AMAP发展之蓬勃令其他欧洲国家望尘莫及。这和法国特定的历史、政治和社会条件有关。法国长期以来倾向于保护自己的农民和农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当英国决定放弃自己的农业,用进口农产品喂饱工人阶级,集中精力发展工业时,法国却立法保护本国农民免受外国农产品冲击。“三农”问题在法国政治中的特殊地位,加上法国人对农产品“风土”(terroir)价值的推崇,让农民农业之存续能够得到法国民众的高度认同。
但是,法国的家庭农场也在受到工业化农业体系的冲击与侵蚀,不仅数量迅速减少,农民的生计也受到挤压。因此,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有一场高举农民权益的“农民农业运动”,其活动包括反对国际快餐连锁和超市用“垃圾食品”冲击农民生计、破坏饮食文化,甚至拆掉过一家麦当劳餐厅。而与此同时,经历过疯牛病等一系列工业化农业造成的食品安全危机的消费者们,也以自己的社会运动——“批判性消费运动”(也叫“负责任消费运动”),加入到反对工业化食物体系、支持农民农业的行列中来。法国如蘑菇般疯长的AMAP运动,正是农民和消费者的这两场批判性运动的合流的产物。其实,无论哪里的CSA,都源自农民和消费者在面临工业化食物体系的围困时意识到彼此利益的一致。
对参与AMAP的法国消费者来说,“做AMAP”是一种投入身心的生活方式,而绝不只是给钱比较爽快的团购。其中很多人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到CSA提货点的管理、会员招募、生产者和消费者沟通、收集合同和支票、策划活动、编辑网站、博客和电子通讯等一系列工作中。而即便是外围成员,也定期参加CSA组织的活动。
法国只有一半的CSA农场有有机认证,其余的一般绝大多数也已经达到了有机生产标准。法国AMAP界也长期在辩论究竟是否应该要求CSA农场具备有机认证,但是目前的共识是:应该采取一种多方参与、公开透明的社会性监督手段——“参与式保障体系”(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简称PGS)来保障农业生产的生态水准、维护产销之间的信任。国内的生态农业界也正在研习并初步实践这种替代性认证模式。
比利时:GASAP网络提供交流平台
比利时是个小国,但是CSA的数量却达到138个,仅次于法国。比利时主要分为北部讲荷兰语的弗兰德斯(Flanders)和南部讲法语的瓦隆尼亚(Wallonia)两个语言文化区。两区的文化、社会状况不尽相同,因此CSA的发展也有较大差异。
弗兰德斯地区的首个CSA诞生于2007年,开办者受到了荷兰和美国实践的启发。本次普查在弗兰德斯发现了47个CSA。最近几年,弗兰德斯的CSA得到了大量来自媒体、农会和政府部门的关注。部分原因是:弗兰德斯的土地压力非常大,很多新农民无法获得土地。而CSA却证明了:在有限土地上的耕作,在经济上也是行得通的。弗兰德斯的CSA农场平均面积仅2.08公顷(31.2亩)。而与此同时,比利时的农场和农场主数量在快速减少,绝大多数的农民已经超过50岁,其中绝大多数没有可以继承农场的后代(土地通常被企业兼并,而非转让给新农民)。
此外,由于比利时的农业过分集中于乳制品和猪肉的集约化、外向型生产,因此也非常容易受到国际市场波动的冲击。2015年,比利时的奶农和猪农就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但当前的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又很难有大的调整来保护他们,因此民间开始自发以CSA运动来应对现状。
在瓦隆尼亚,CSA被称作“GASAP”(法语Groupe d'achat Solidaire de l’AgriculturePaysanne),意为“农民农业团结小组”。首个GASAP诞生于2006年,由布鲁塞尔的两名受到法国AMAP启发的年轻农学家与一座未经认证的有机农场共同创办(报告将布鲁塞尔归入瓦隆尼亚)。随后,GASAP在布鲁塞尔地区快速发展,普查在当地发现了90个,还有一个在新鲁汶。为了规范并服务于这场蓬勃发展的运动,2007年,一份“GASAP章程”被制定出来,同时一个“GASAP网络”根据章程成立。章程中涉及到主要原则包括:
1)支持农民农业;
2)短链或直接的销售;
3)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团结;
4)自我组织与亲密融洽。
GASAP网络为成员提供关于农场信息的互动地图、创意工具包、生产者名录等工具,并以支持团队、信息会议等手段协助新GASAP的建立,它还致力于促进成员团体之间的沟通与经验交流,尝试解决各种实践中的问题(比如产品选择太少,消费者会员不认识新品种、不知该怎么烹制,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关系的疏离和导致的消费者的高流转率等)。正因为GASAP在这方面的重要工作。大学研究人员和政府部门也经常找它来咨询有关可持续农业与食物体系的问题。因为它提供这种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因此也得到了来自欧盟、政府部委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覆盖其自身运作成本。
渐渐地,创新诞生了。原本一个GASAP的生产者平均只能向10~25户会员提供蔬菜和水果,现在,几个农场主和加工商联合起来成立“超级GASAP”,向更多的会员提供品种更加多样的农产品和加工品,从蔬菜水果、延伸到面包、肉、蛋、奶,以及蜂蜜。
英国:土壤协会起了关键的推动作用
英国第一家CSA——“土地分享”(Earthshare)成立于1994年2月,目的是在苏格兰的芬德霍恩村(Findhorn)实现更高程度的食物本地生产。据估计,本次普查期间,英国的CSA总数约为80个左右。
英国CSA的发展也有着它独特的轨迹。在出现CSA之前,英国农民先向日本的“提携”学习,把本地出产的生态农产品以蔬菜盒的形式寄到会员家里,但是他们只学到了这一层,“蔬菜盒计划”(box scheme)发展了起来,但是并没有学到“提携”的社区互助内涵,消费者只是被动参与。
随后,企业也开始玩“蔬菜盒”,而且比小型有机农场的更便宜,客服还更好,因此小农场就纷纷被打压了下去。这让一部分原本因为认同“地产”和“生态”理念的消费者开始直接和农场主建立联系,开展CSA,来实现自己理想中的生态、健康、公正的食物体系。
英国一个CSA农场的农场主和会员们(除另有说明,本文图片都从报告中截取)
土壤协会(Soil Association)在英国CSA的发展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1999年,它组织了一个会议推广CSA,立即激起了农场主和消费者的浓厚兴趣。此后多年,它持续开展调研工作,为CSA界提供咨询、工具包、技术咨询、案例,以及一个专门的网站。从2013年开始,英国CSA界有了自己的联合体——英国CSA网络(CSA Network UK)。
普查发现,英国的CSA根据所有权,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生产者主导。农场主向消费者出售农场产品的份额,消费者预付通常一个生产季度的费用,所获得的农产品种类和多寡不定,但能确保获得应得的份额,并且是生态生产。
第二类,消费者团体主导。消费者团体建立农场并管理生产,成员志愿承担生产劳动,或外聘专业管理人员。产品既可以在团体内部分享,也可以拿出一部分来对外销售,以收入来支持农场的运营。
第三类,生产者-消费者伙伴关系。一个消费者团体与一个农场密切合作,由前者承担主要的农场劳动,并得以分享产品作为回报。比如剑桥的Cambridge Cropshare就属此类。
第四类,社区所有农场。一群消费者共同投资并拥有一个农场,聘请农夫管理生产,产品未必都在团体内部分配,也会对外销售。位于什罗郡北部的Fordhall Farm就是这样一座有着8000名股东的社群农场,2006年它差点被开发商推平,是社区的支持挽救了它。
2013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揭示了威尔士地区CSA成功的要素,恐怕对各地的CSA实践都有参考意义:
- 清晰的组织架构;
- 良好的沟通;
- 符合实际的定价和价格预测;
- 合适的农场选址;
- 稳定的地权;
- 临近比较充足的消费人口;
- 水平过硬的农场管理者。
英国CSA也有自己的问题。本次普查询问了23个英国CSA:什么是CSA的内涵?获得最多认同的是“生产优质农产品并分享收获。”而获得最少认同的是“存在长期的契约”。报告还指出,英国CSA还存在依赖公益性资助的情况,一旦资助中断,一些CSA变得难以为继。
意大利:“团结经济运动”中的一种形式
严格意义上的CSA在意大利并不十分发达。但是,意大利早就有一种与CSA精神一致,且活动也十分相似的东西发展得蓬勃兴旺,叫做“GAS”(Gruppi di Acquisto Solidale),意为“团结采购团体”。它是一种讲理念的消费者团体,追求消费行为的环境友好和社会公平,虽然它“团购”的对象以食品为主,但有时也涉及服装、化妆品、汽车保险和燃料等等。
GAS其实是意大利一个更大的社会运动——“团结经济运动”之中的一种形式,这场运动追求各种经济主体都能公平共享经济发展的果实,彼此之间合作互惠。意大利的GAS虽然没有全国性联合会,但是它却一直从团结经济遍布全国的网络中得到启发与支持。
意大利的第一个GAS成立于名城比萨,注册于1994年,名叫“Caps”。一百多个家庭组成一个团体,向一个农场主提供稳定的收入,与之讨论生产规划,并参与农场劳动——其实正是一个典型的CSA。本次普查进行时,约有1000家GAS已经注册。
在农产品采购中,GAS与CSA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其一,GAS的价格包括两种形式:固定的“公平价格”(既满足农民需要,消费者又买得起),和各种形式的预付款和资助,而不像CSA必然是预付款。其二,相比CSA,GAS也不那么强调消费者与生产者共担风险、分担劳动、共享成果。
但GAS作为一种消费者的生活运动,内部的组织水平和参与度非常高。普查中有超过1/4的GAS成员参与管理产品的物流配送,超过2/3的参与决策,大约一半参加过农场开放日或其他类型的活动。
欧洲CSA的整体面貌
接下来可以看统计数字,了解欧洲CSA发展情况的整体面貌:
1)增长过程
欧洲CSA的增长过程,为了避免法国过分蓬勃的发展遮蔽欧洲的整体状况,本报告的数据不包含法国的数据。
1978年,欧洲的首个CSA“科卡涅的菜园”(Les Jardins de Cocagne)在瑞士成立,此后CSA在欧洲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陆续出现萌芽,主要在瑞士、法国和意大利;
二、1994~2004年期间,在法国以外的国家,主要是意大利、荷兰和瑞典,出现了微弱的增长。但在法国,自2001出现第一个之后,2015年已经猛增到了两千个!
三、2004年后,CSA数量在全欧洲呈现稳定而迅猛的增长。
2)由谁发起
接受问卷调查的403个CSA项目中,41%是消费者发起的,33%是农民发起的,18%是由农民和消费者共同发起的。其余8%是由协会、基金会、企业和公共机构发起的。此外,比利时和西班牙等国还存在少数由生产者的联合体发起的CSA,比利时的案例前面已经写到。
3)多少消费者
从这403个CSA获得食物的消费者总数达到70865人,相当于每个CSA近176人——这还仅仅是当前样本下所获得的数据,如果把法国的数据纳入其中,估计全欧洲有50万~100万人从CSA获得食物。
4)何种原则
关于CSA所秉持的原则,这三项得到最多认同:“农场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伙伴关系”占85%;“以提供优质食品为目的”占93%;“以环境友好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占88%。
5)何种契约
在这些CSA中,52%采用口头契约,45%有书面契约。但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56%的契约至少会涵盖一个生产季节,因为只有较长期的承诺和相应的预付款,才能充分分担生产者的风险。
6)消费者在其中做什么?
关于消费者在CSA中扮演的角色,64%的受访CSA回答“与生产者共担风险”,41%回答“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比如配送、农场劳动等等),58%回答“共同分享农场收益”。
要说消费者的工作具体包括哪些,受访CSA的回答及其所占百分比分别为: “帮忙生产”58%,“帮忙包装和配送”41%,“帮助管理和组织”50%,“参与决策” 55%,“参与开放日和社交活动”68%,“交流菜谱”54%,“投资农场”19%。
7)产品种类
起初,绝大多数的欧洲CSA农场主要从事蔬菜生产,受访的403个CSA中的94%至今都是如此,但其他产品也已经在丰富CSA消费者的餐桌——58%的CSA如今提供水果,38%的提供蛋类,29%提供蜂蜜,26%提供乳制品,25%提供面包。
8)地产地销与自助交付
由于CSA依靠较小的地域范围内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直接合作来共同开展食品生产与流通,因此,产地到餐桌之间的距离也必然缩到最短。
在受访CSA中,73%的消费者自己到提货点自提,42%到农场自提,24%采用消费者自助采摘,只有20%通过宅配来交付产品。
瑞士“超级CSA”Notre Panier Bio的提货点,该团体拥有22个农场和540会员。9) 认证,还是不认证?
虽然绝大多数的CSA农场都在生产中遵循有机农业原则,但在受访CSA中,获得有机认证的只有44%,另有4%获得了生物动力农耕(也叫德米特,一种有机农业流派)认证。41%的CSA不要求农场拥有有机认证,因为消费者会员对农场足够熟悉,不需要外人来给个判断,同时能省下认证费用。甚至有一些CSA明确排斥认证。
此外,也有7%的农场尚未达到有机标准,但其中的大部分正在向有机农业转型。
西班牙卡塞雷斯一个CSA的农场考察活动10)土地权属
绝大多数受访CSA农场的农场主拥有农场土地,或租赁了农场土地。其中,47%农场主拥有完全产权,11%是农场主租借的,另有10%是一种兼具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混合产权。
17%的CSA的农场土地是由消费者团体租赁的,仅有4%由消费者团体拥有土地产权。另有1%是消费者和农夫合资购买或租赁土地。
在少数国家,尤其是北欧,CSA通常是一种社区农场,一群城市消费者共同租借或者购买农场,然后自己亲手种地。
11)生产者独立性与收入构成
CSA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让农民在消费者的支持下获得安全和自主。这在如今世界各地工业化农业不断冲击家庭农业的局面下,对家庭农场存续的意义重大。这表现为:CSA农场上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家庭成员,由于不需要扩大生产,雇员的比例很低。在受访CSA中,74%的CSA生产者自己就是农场主,11%的是兼职雇员,只有7%是全职雇员。
收入方面,只有22%的生产者从CSA获得其全部收入,而68%还有别的收入来源,其余10%的生产者缺少信息反馈。“别的收入来源”包括:其他销售渠道(36%)、其他工作(28%),和政府补贴(18%)。
一部分受访者提供了其收入构成的更详细的情况——占受访者总数27%的生产者从CSA获得不到1/4的收入,10%从中获得1/4~1/2的收入,9%从中获得1/2~3/4的收入,其余缺少信息反馈。
的确,即便在欧洲,CSA在整个食用农产品流通大盘中所占的比重也十分微小,不过它至少证明:这种替代方案在充满“竞争力”、也充满问题的工业化农业面前,既被需要,也具有可行性。但它成立的基础,是一种合作互惠的社群精神。中国的CSA界或许可以携手制订一份“行业宪章”,让CSA的概念和原则先得到明确,然后再让它深入人心。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谷声Gusheng”,经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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