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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吉喆:近三年中企“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超600亿美元
5月12日,国新办举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能合作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在发布会上表示,国际产能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途径和重大举措。国际产能合作旨在发挥中方在装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和其他方面的比较优势,对接中国和沿线国家供给能力和发展需求,共同发展实体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先后在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倡议,掀起合作热潮。“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三年多来,已经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响应和支持。
宁吉喆提到,习近平主席强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开展跨国互联互通,提高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通过提高有效供给来催生新的需求,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使顺周期下形成的巨大产能和建设能力走出去,支持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有利于稳定当前世界经济形势。”
宁吉喆介绍,近年来,中方以“一带一路”倡议为统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坚持企业主体、绿色有序、开放平衡、互利共赢的原则,同沿线国家一道推动产能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合作机制广泛建立。在双边层面,中方同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30多个沿线及其他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有关文件,把产能合作纳入机制化轨道,和有关国家对接规划和项目,共同为企业间合作穿针引线、铺路架桥。在多边层面,中方积极参与和引领区域、次区域合作,推动发表《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等重要文件,和有关国家共同谋划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快形成开放包容、多方共赢的合作格局。
二是重大项目批量落地。中国高铁、核电“走出去”的第一单都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印尼雅万高铁已签署商务合同并有望全面开工,巴基斯坦卡拉奇2号核电机组项目顺利开工。一批沿线国家亟需、采用中国装备和技术的钢铁、有色、建材等领域重大项目稳步实施。2013至2016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截至2016年底,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合作建立初具规模的合作区56家,入区企业超过1000家,总产值超过500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超过11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8万个。仅今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就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近千份,完成营业额144亿美元,同比增长4.7%,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近一半。沿线国家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基建、装备、技术、服务和品牌的重要市场。中国企业也为沿线国家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产能力、加快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机会、改善民生福祉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三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中方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和商业性金融作用,发起设立产能合作基金等金融平台,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产能合作项目,为企业开展产能合作提供有力支撑。截至2016年底,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沿线国家发放贷款超过1100亿美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超过3200亿美元,对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应保尽保;9家中资银行在沿线26个国家设立62家一级分支机构。中方与沿线22个国家签署了总额超过9000亿元人民币的本币互换协议,推动产能合作与人民币国际化相互促进。中方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驻外使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外交、商事、信息等各类优质服务。
四是投资环境逐步改善。中方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和规范化水平,督促企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和环境责任。截至2016年底,中方与53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54个沿线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且积极商签标准化合作协议、签证便利化协议等各类合作文件,促进资本、技术、人员等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共同为企业开展产能和投资合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同时,中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沿线国家共同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加大领事保护力度,推进双边执法合作,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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