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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计起诉腾讯公司和原媒体人刘虎网络侵权,索赔160万元
因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新华社记者帮山西商人“平事”受赠250多平洋房》,原媒体人刘虎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被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退休员工汤计以网络侵权为由起诉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刘虎2月24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已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新城区法院将于今年3月21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
汤计则向澎湃新闻表示,所有的东西法庭上见。
新华社退休员工起诉腾讯和自媒体网络侵权
原告汤计在民事起诉状中写道,2022年1月10日,微信公众号“巴蜀独立评论”推送原创文章《新华社记者帮山西商人“平事”受赠250多平洋房》(以下简称:涉案文章),作者为刘虎。涉案文章通过整合方式,大量引述其他自媒体账号及相关人员关于汤计的不实言论。
公开资料显示,刘虎曾先后在国内多家媒体担任调查记者。
汤计在起诉状中举了三个例子,分别是:1、引用公众号“鹈鹕说”文章内容“汤计……利用身份影响力,干预司法走向……他自己则获得了呼和浩特市恒大翡翠华庭小区首期14栋一套价值159万余元的洋房”;2、“宏泰(注:内蒙古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公司几位股东认为……汤计涉嫌受贿、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干预司法等多项犯罪活动”;3、“一位曾经在呼和浩特市媒体工作的人告诉笔者(注:刘虎)‘消费呼格(注:呼格吉勒图)是一方面,这个电影也是汤计淫威来源’”等。
起诉状写道,除了大量引用不实言论,涉案文章还称经“笔者实地探访”,宏泰公司高管说“汤计实际没有出一分钱房款,钱由我们宏泰公司支付了”;“内蒙古资深记者告诉笔者,呼格吉勒图案的翻案……跟汤计的内参根本没有直接关系,他却贪天之功”。
汤计向法院提交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起诉状。
除此之外,汤计对涉案文章中“汤计是否涉嫌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已对此立案调查……丰镇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等亦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有异议,认为刘虎明知上述关于汤计的言论是否属实仍在核查中。
汤计据此认为,涉案文章在明知相关部门正在调查、结果待定的情况下,大量整合、引述未经核实、缺少事实依据的不实言论,严重误导了公众,使公众误认为汤计有违法乱纪行为;刘虎探访所得的所见所闻已经超出客观评价的范畴,也具有明显的误导性。
起诉状写道,涉案文章发表后产生极大的浏览量,并在新浪微博等其他自媒体平台进一步转发、扩散,严重损害了汤计的名誉,降低了社会评价,侵害了汤计的名誉权。
其次,涉案文章所谓“资深记者”关于汤计因呼格吉勒图冤案平反所获荣誉属于“贪天之功”等言论,是对汤计所获荣誉的诋毁、贬损,侵害了汤计的荣誉权。
汤计认为,刘虎作为涉案文章的作者,应当立即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原告名誉、荣誉,并承担赔偿责任。腾讯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责任对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的文章内容进行审核、把控,涉案文章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原告有权要求腾讯公司对涉案文章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防止侵害进一步扩大,永久关闭“巴蜀独立评论”公众号,并就原告的各项损失与刘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汤计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对“巴蜀独立评论”发布的侵害汤计名誉权、荣誉权的全部文章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关闭账户等必要措施;刘虎连续三十日在“巴蜀独立评论”头条文章以及全国公开发行的中央级媒体报纸上向汤计公开赔礼道歉;刘虎赔偿汤计经济损失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以及汤计维权产生的公证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律师费等10万元,腾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法庭上见
刘虎对此表示,汤计屡屡干预司法并以其女儿汤苜名义受赠恒大地产一套商品房的证据是确凿无疑的,作为退休的国家干部,他这是犯罪行为。汤计以名誉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走上法庭,只会让他违纪和违法犯罪的证据加以固定,目前他已委托律师应诉,到时候法庭上再和汤计慢慢说。
澎湃新闻按起诉状上的电话联系腾讯公司,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她会将此起诉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届时再由相关部门作答。
对于此次提起诉讼及此前被举报,汤计2月24日中午告诉澎湃新闻:“我是所有的东西在法庭上见,这也是我的原则,所以你也不要问了……刘虎他自己愿意卡拉OK,自娱自乐,他就自己玩去吧,我跟他法庭上见,其他的不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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