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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聚餐饮酒后回家途中意外身亡,同饮者担责几何

澎湃新闻记者 王乐
2017-05-11 18: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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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饮酒引发身体异常或发生意外造成伤亡,同饮者或者劝酒者是否要承担责任?

最近的一起案例再次引起热议。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小武(化名)某晚参加聚餐,酒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意外身亡。家属起诉后,一审法院判6名同饮者赔偿共计11.3万元,6人不服皆已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宣判。

公开报道显示,近年来,因饮酒发生意外,同饮者被起诉的案例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

有律师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类似饮酒类侵权案件,同饮者若未尽相应义务,或即便没有过错,最终因饮酒造成意外后果,组织者和其他参与者应当分担相应的损失;存在劝酒行为的,甚至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饭局组织者和同饮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6年6月,小武一晚与两拨人聚餐后,在骑摩托车醉驾回家的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事发时,小武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86.2mg/100ml。小武的父母遂将第一拨聚餐的组织者赵刚(化名)和其他5名同饮者告上法庭索赔。

小武父母诉称,小武的死亡是与赵刚等人聚餐醉酒引起的,聚餐组织者赵刚有义务在聚餐完毕后将小武送到安全的地方,请求赵刚等6人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类费用近16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武应当对自己死亡结果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本案赵刚等6人作为小武的同饮者,明知小武驾驶摩托车赴宴而未能劝阻小武饮酒,在小武酒后又未能有效阻止小武驾车离开,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适当的次要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组织者赵刚赔偿小武父母约3.3万元,其余同饮者分别给付小武父母损失费1.6万元。判决后,赵刚和其余5名同饮者不服上诉,该案二审目前尚未宣判。赵刚等人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小武的酒精检测结果,小武在第二场聚餐中也可能喝了酒,且不能无限扩大赵刚等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赵刚多次电话确认小武的安全,已经尽到了足够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菁华分析认为,该案中饮酒者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虽然同饮者不直接造成其死亡,但是由于聚会的饮酒行为,客观上造成死者酒驾,同饮者也应该承担次要责任。

“由于组织和参加聚会的‘先行为’的存在,从而带来了同饮者的‘劝阻酒驾和安全送达’义务。这在法律上称为‘先行为后义务’,简单来说,就是本来没有义务,由于先前的行为而产生了后续的义务。”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菁华解释说,如果未尽相应义务,属于不作为。

周菁华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毕竟该案中死者是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同饮者的责任可减轻。”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元春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同饮者需承担次要责任并无不当。本案中同饮者若未能举证证明及时劝阻小武不要饮酒或者饮酒后不要驾车的相关证据,一般来说要承担5%-10%的赔偿责任。”

钱元春介绍,此类案件中,即使同饮者无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类似情况可以按适当比例由双方分担民事赔偿责任。

多数饮酒出意外者负主要责任,“劝酒行为难举证”

据《北京晚报》今年5月报道,在北京将近15年以来审判的饮酒类侵权案件中,即便在同饮者有过错的情况下,多数过度饮酒者要自负八成以上责任。

江苏裕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孝平称,“这类案件每年都会遇到很多,法院判决大体会倾向于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当事人应该有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同饮者一般只承担次要责任。”

“过度饮酒引发疾病或发生交通意外的情况都很常见,饮酒引发疾病的情况比较复杂,酒驾发生意外的情况更多。”潘孝平称,对于同饮者被判担责任的情况,很可能是因为其存在劝酒行为,“劝酒行为可能会增加饮酒者出事的几率。”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根据是否存在劝酒行为,责任的划分可分为三种情况。首先,不存在劝酒行为,但是饮酒人酒后由于意外原因发生事故的,适用无过错原则,饮酒者、组织者和其他参与者分担责任。其次,劝酒造成的饮酒,发生损害后果的,劝酒者承担主要责任。再次,饮酒者逞能,在没有劝酒的情况下过度饮酒,饮酒者要承担主要责任。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证明他人劝酒存在举证困难,所以大部分责任还是由饮酒人承担。”付建称。

在钱元春看来,若存在劝酒行为,两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民事责任。

“其一,故意灌酒。灌酒者明知过量饮酒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主观有过错。”钱元春介绍,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饮者要对他人的受伤或死亡负责。

“其二,即使没有任何过错,法院适用公平责任,亦可酌情判令劝酒者适当承担补偿责任(不是赔偿)。这也体现了立法本意上的公平、合理。”钱元春说。

“上述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同饮者提出了较高的行为规范,约束了同饮者的行为。日后在酒桌上及酒后,都要做到对他人、对自己负责。” 钱元春说。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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