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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EP国际经贸评论| “一带一路”共赢发展的新思路
从策略和政策的角度来说,中国可以通过以下七大行动来破除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障碍,加强经贸合作,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贸易畅通。
第一,中国应和东盟、印度、俄罗斯这三大经济体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如前所述,东盟、印度、俄罗斯是“一带一路”国家的重要经济体,同时也是中国周边的经济体,重要性非常强。同时,这三大经济体的发展也有利于作为中转,增强中国和“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联系。如果这三大经济体不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推进将比较困难。因此,应考虑加强和东盟、印度、俄罗斯之间的合作。
一方面,中国和这三大经济体之间的双边关系要加强。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创造新的平台增强和这三大经济体之间的联系。目前中国和东盟已签署自贸协定,并共同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中国和印度正在研究自贸协定问题。未来中国可加快和印度的自贸协定研究进程,并尽快推动进入谈判阶段。中国也应考虑和俄罗斯签署自贸协定,并及早进入研究阶段。
对于合作平台而言,中国、东盟、印度均是RCEP成员,中国、印度、俄罗斯均是金砖国家成员,中国、俄罗斯、东盟还均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但这些平台并没有将中国、东盟、印度、俄罗斯都包括进去。中国可以提议建立新的合作平台,包括这四大经济体。在中国的主导下,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这有利于消除它们对于中国单独主导“一带一路”建设的误解,增强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
第二,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应以传统的国际分工模式为主。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产品内分工为特征的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开始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这种分工模式产生的原因在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运输成本的下降,以及信息技术的兴起使得信息沟通更加方便。“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普遍存在贸易便利化程度低和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中国和这些国家间的运输成本也很高。因此,目前占据主导地位的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不宜成为中国和“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模式。
在中短期内,中国和这些国家间的经贸合作还是应以传统的产业间和产业内分工为主。传统的分工模式和“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现实条件较为吻合。由此,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曾经占据“半壁江山”的加工贸易模式并不适合“一带一路”国家,因为这些国家附近并没有合适的提供中间品的发达经济体。而对于中国而言,当时是由日韩等经济体提供的中间品。中国可以帮助“一带一路”其他国家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此同时,中国向这些国家出口资本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第三,中国应将中西部区域建成对接“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通过“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西部省份的对外开放,从而达到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目的。中西部地区本身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具有地理方面的优势,更加靠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另一方面,为建设“一带一路”推进的设施联通、陆上运输也有助于中西部地区发展对外贸易。为此,一方面中西部地区自身应加强和“一带一路”所有国家的经贸联系,另一方面,也应该鼓励东部发达地区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起相应的产业。
中国还应推进东中西之间的交通运输设施建设,降低从中西部运输到东部港口的运输成本,让中西部地区更加便利地通过东部港口出口和进口货物。同时也方便东部地区货物从陆路运输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西部地区发展是中国增强和“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联系的重要条件。
第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要有所侧重。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是路上的国家和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则是经过东盟沿印度洋到北非的路线。在中短期的建设过程中,中国可以有所侧重,侧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一方面是因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东盟起重要作用,而中国和东盟已经有很强的经贸联系;另一方面沿海国家经济更容易发展起来。当然,这并不是说忽视丝绸之路经济带,而是先投入更多精力发展更容易建设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然后通过其带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最终实现“一带”和“一路”的齐头并进。
第五,中国应花费更多精力推动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中国在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绝不应放弃对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反而是要花费更多精力推动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一带一路”国家中的东盟、印度、俄罗斯本来对中国就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国对于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一方面可以加强中国和、东盟、印度、俄罗斯的对话,另一方面也能对冲美国在亚太地区对自身的限制,甚至可以将美国吸引到“一带一路”建设中。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还有利于北美和南美其他国家和“一带一路”建设的对接。因此中国推进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和“一带一路”建设并不矛盾,而是互相补充。未来中国应“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具体而言,中国可考虑在积极推进RCEP完成谈判的基础上,吸纳俄罗斯以及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中的美洲成员加入RCEP,从而最终完成亚太自贸区的建设。与此同时,还可以在APEC的框架内,直接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
第六,中国和“一带一路”国家间的自贸协定要谨慎推进。目前已有学者提出建设“一带一路”自贸区的建议。但是应该看到,“一带一路”国家差异很大,对于东盟、印度、俄罗斯,中国理应通过自贸协定增强经贸联系。但是对于其余50多个国家,如果要协调构建一个大的自贸区,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要投入非常大的精力和成本,投入和产出比例严重失衡。事实上也没有必要,这些国家基本都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在WTO框架内实施贸易自由化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当然,中国可以选择性地和它们中的代表性国家签署自贸协定。毕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水平、开放程度、风险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中国不可能和所有相关国家都保持紧密经贸联系。除和巴基斯坦已经签署自贸协定外,目前正在谈判和研究自贸协定的包括海合会、斯里兰卡、马尔代夫、格鲁吉亚、以色列、摩尔多瓦、尼泊尔等。事实上,中国可以优先和经济发展水平高、对外开放度高、辐射能力强的沿线国家谈判自贸协定。这有利于带动整个“一带一路”的贸易与投资。
第七,扩大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使用。在国际贸易中,不可避免涉及使用何种货币进行交易。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绝大部分国家存在贸易逆差,仅有少数国家存在贸易顺差,而且顺差规模有限。和中国的对外贸易也存在相同的情况,中国是顺差国,“一带一路”国家是逆差国。对于这些国家而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持续性地获取外汇购买进口品。中国利用自身储备的美元对这些国家进行贷款和投资是非常必要的,毕竟美元是当今第一大国际货币。但是,即便中国外汇储备规模巨大,也只能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一带一路”建设,可使用的美元有规模限制;另一方面,在“一带一路”国家大量使用美元,反而会稳固美元国际货币的地位,不利于推广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大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使用可以增强这些国家贸易逆差的可持续性,同时降低中国和“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和投资的交易成本,还有利于提升人民币国际货币的地位。
[本专栏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IWEP)国际贸易室开设,解读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势。全球视野,中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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