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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刊文:医保异地结算需逐渐进行制度“补课”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截至5月5日,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各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现已开通100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异地结算的推行,是民众尤其是很多“候鸟老人”的福音。过去不在原籍生活的人,一旦住院看病,费用都要回到原省份报销,费时费力,对于病人来说不啻是“二次伤害”。而异地结算普遍化之后,参保人只要结算自己应付的部分,其他的直接由医保部门跨省清算。在人口流动常态化的社会,异地结算的改革是顺应时代和民心的重大举措。
医保异地结算不只是联网这么简单,过去之所以进展缓慢,根源在于背后有复杂的利益博弈。中国各省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这也决定了各地的医保政策存在很大差异。因为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额度等标准不同,如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去发达城市看病,报销具体是依照哪个地区的标准,就成为很现实的问题。按照欠发达地区的政策,异地就医可能保障力度不够,而按照就医地的政策,医疗条件好的地区又难免担心,太多人拥入会给本地造成过重的医疗负担。
从过去的一些试点来看,各地政策不同的确给异地结算带来一些困扰。比如大力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海南,为了吸引旅游人口,很积极地推动医保异地结算。在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现实问题:因为多数省份和海南签约时,采用了海南垫付的方式,但后续却发现一些省份的回款不及时;因为全国缺乏统一的病重目录、药品目录、服务项目编码代码等,病人在海南就医回到参保地报销时,却发现报销金额存在差异;此外,一旦省份之间出现问题,也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万事开头难,国家医保异地结算系统的建设是有意义的第一步,明确了全国联网的大方向。但仅仅技术层面的联网,不代表所有问题的解决,海南等省份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不是孤例,很多地方都有可能遇到。这需要各省份之间更多协调,更主动承担自身的责任。当然,就国家层面来说,也需要为医保异地结算的顺畅推行,在制度层面进行更具体的“兜底”。比如加大力度推进医保政策的全国统筹,尽量缩小不同地区的医保待遇差距,建立有效的异地就医的监管协调机制等。医保异地结算目前来说还是新事物,难免遇到各种新问题,在探索过程中逐渐进行制度“补课”,才能确保医保异地结算的效益最大化。
(原题为《理顺医保异地结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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