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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社会工作专业存废之争:不妨转为职业型教育
5月7日,一封中山大学校友要求校方保留该校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联名信引发争议。该信对校方一边说撤销该专业、一边又说“整合进”社会学专业等莫衷一是的说法表示质疑。该专业存废之争,在中大内部和校友圈,或可视为近年老校区拆迁、课堂安装摄像头等一系列事件引发的对学校行政管理层不满的延续,也是互联网上掌握了一定传播话语权的年轻一代争取权利的新事件。
单从学理和教育规律来看,如果中大只是改成按专业大类培养,并无大错。但在现有体制和大环境下,单单撤销专业,会打击本就受困的社工行业,引起悲情。更何况是业界号称“中国社工看广东,广东社工看中大”的精英大学这么做,会带来示范效应,冲击本就脆弱的社工教育和行业发展。
该事件随着中大社会工作专业创办人蔡禾的回应,影响迅速扩展到校园之外,在全国社工业界引发热议。正值社会工作专业在中国复建30年,这一事件把该专业在高校和社会上地位不高、自本世纪初大范围开设以来遭遇的窘境、现有办学模式弊端等问题,推向社会层面进行讨论,或成为社工专业加速改革的十字路口。
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前世今生
中国的社会工作专业,以1987年恢复开办、2000年开设香港理工大学师资班这两个节点为标志,经历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的民政团工妇模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自由主义模式两个阶段。据相关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0多所高校设立了社工专业,每年培养3万多名社工人才。
从理想的角度看,2000年开始的社工专业发展,可以成为西体中用、西方人文社科本土化、文科应用型专业高教的实验。而实质上,由于和1999年启动的教育市场化改革并行,社工专业这场改革,在市场化的高等教育中,因“成本低”、“上马快”、 “就业范围广”,成为高校一本万利的创收专业,其大幅扩招并未重视教育质量,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呈现出大跃进态势。社工专业事实上成为了满足指标的工具,学科发展本身需要的资源条件、学生本身应该享有的权利、行业本应获得的专业人才素养等关键问题,都被忽视了。
这一大跃进的后果是,主动热爱专业的优质生源少,社工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都不足,学生就业质量、行业待遇和地位普遍不高。而社会层面仍存在不少误解,比如时至今日有不少地方还是把“社会工作”理解为居委会社区工作、老年社工变成了老年院护工、企业社工变成了人力资源管理,甚至部分社会企业变成了资本借慈善之名敛财的工具。
笔者作为“浙江省首家开办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学院的第二届学生,毕业后做过招生和就业工作,后转至欧洲学习社会学,又从事过几年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在这十五年的“亲密”接触过程中,以被实验者、逃离者、带有批判眼光的半参与者等身份,观察到了其中的一些问题。
笔者认为,社工专业,本质上是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高教理念和模式,是以人性、人道、人文为基础的助弱型专业,但在中国的本土化过程中,遭遇了监管和行政体系、功利主义思潮等现实因素的挑战。尤其随着国家治理方式的大规模转变,原有的专业改革模式遇到了阻碍,急需转变思路。
中国现有的社工专业教育,大体基于香港模式,主宰社工学界的大佬们,也基本出自2000年创建的香港理工大学社工硕士师资班等平台。而香港的社工教育模式,是殖民时期英国对本土的社工教育模式加以改造、在原英联邦国家加以推广的。美国的社工模式也基本移植了这一套。
这种社工模式,最完美的发展土壤,需含三个要素:基于天主教、新教社会基础的人道行动,世俗化的社会治理,自由主义式的“小政府、大社会”治理理念。而当代的社工专业,是基于这三种要素的更社会化的职业分工。
很显然,中国社会环境和这三个要素迥异。业界也在探索各种本土化路径,比如结合本世纪初改革前的民政社工机制,发展分别适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不同需求的社工模式;政府以社会管理为名,吸收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大规模购买社会服务,社会工作得以这些形式、以及社区工作等形式获取部分专业对口的合法性承认。但只要根本土壤不一样,脱胎于英美和中国香港的社会工作模式就会在本土化过程中遭遇更多冲突。
作为高等教育的社会工作专业
这一“根本土壤”,除了历史传统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外,中国高等教育的问题也影响了社工专业发展。
中国的高等教育,会把学校和专业分成不同级别,然后按政府制定的等级目录制定招生名额和财政预算。比如,目前社工是二级学科,设置在作为一级学科的社会学之下。而不同大学的社工专业,又会以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或是地方性学院作为区隔,决定文凭的质量以及进入社会的等级。
等级若限于官僚化的行政体系,应用到考核官僚本身,有韦伯所说的科层官僚制理性化的合理之处。但是,用到旨在自由创造、探索未知的高等教育和研究中,就大不一样了。学科和专业的归属,应根据学术规律分工或结合,而不应出现官僚化的三六九等。目前高校去行政化,停留在校方各级的官僚头衔怎么配、教授能不能决定校务等问题,遮蔽了等级这一根本性问题。
大学本身天然具有偏好研究的属性,加上目前国内偏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使得论文等研究性质的指标,成为大学主流的考核指标。虽然各个专业都受此体制之困的影响,但不同的专业和这套体制的相斥程度是不一样的。一些可量化度高、符合科技与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更容易得益于这套制度,甚至可以说这套制度就是专门为这些专业打造的。
这就导致了“学术研究”在短期内仍将主导社会工作这样的职业型专业。如果校内没有其他兼顾公平的考核方式,社会上对人文社科专业本就有“无用”之印象,在意识形态和功利主义教育的双重压制下,社会工作这样重视实践、经济回报不高的专业,其教育质量和社会地位,在短期之内很难获得提高。
此外,1949年前从属于教会大学的社会工作专业,在1950年代被废除。废除前的那套教育遗产,在废除后,分布在团、工、妇、民政等系统的专门学校中以各种形式运行了几十年,积累了大量丰富的业务经验,可以称之为民国之后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第二阶段。而这阶段的教育遗产仍未得到系统的理论检视。
法国的社会工作制度
针对中国社工教育的主要问题,笔者以为,在大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应把社工专业转为职业型教育,实现招生数量和教育质量的平衡,本科阶段可强调更专业的人文社科基础理论,以实务带动社工理论创新,可继续探索工作室制、学徒制等专业教育。此外,还可参考高等专门学院这一法国的形式。
国内目前讨论较多的是英美和中国香港模式、北欧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笔者认为借法国社工体制的他山之石,能进一步探索完善一种更适合中国的社工体系。
法国的社会工作制度建立于1905年政教分离法案颁布后,逐渐形成了“社会服务”体系:国家、教会与市场。国家通过一体化的预算和人才培养,培养准公务员身份的“社会服务助理”,机构性质接近中国的事业单位,社会服务系统保国家福利救助系统的基本保障、保平等;教会继续做政教分离改革后保留下来的人道事业;市场化的各类小型协会、非政府组织,保国家和教会不能照顾到的弱势人群需求。这三种类型的组织,在法律面前地位一律平等,根据自身的工作范围和业务内容接受政府拨款与社会捐赠。
法国的社会工作教育,是共和制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大学、高等学院、职业学校均等化发展。不过在法国,除了少数大学和地方政府合办社会服务职业学院外,大学本科阶段一般不设立社会工作这一职业型专业,接近的是在社会学大学科下的“社会发展”等专业。至于职业人才培养,主要在国立的和地方的“社会服务学院”或社工学院进行,以职业教育的专门学院来保障社会服务助理人才。
要进入社会服务学院,学生一般需要参加选拔考试,通过后作为职业性学生,享受国家专门补助,通过学徒制和岗位制等形式学习两年后,获得社会服务助理职业硕士文凭,通过内招和外招两种形式进入各方向的公共社会服务机构工作。而教会的各种人才培养学校,几百年来一直承担着社工人才培养任务。市场化的社工组织,则按市场化运作机制,吸收各种专业人才加入。
中国的现实条件既不同于英美,也不同于法国。但是在目前的环境下,中国的社工专业,向东(美国)看时也要向西(欧陆)看,既要向右(自由主义)看也要向左(左派遗产)看。归根结底,除了要保障这个行业的教师、学生和从业者,有体面的收入和地位外,在专业方面,要像林耀华先生说的“把种子埋进土里”,检视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乡土中国”图景,在中国历史和社会制度习惯中,建立一套专业、开放又独立的教育体系——对中大社工专业如此,对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更是如此。
(作者系法国中欧城市学会召集人,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社会学博士生。微信公号“边城记”Deau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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