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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止︱美国中餐馆曾被诬为“色诱”白种女人
真没想到,现在已成为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不可或缺而且非常受食家欢迎的唐(中国)餐馆,早年在美国落地不能生根!大约在百年前,已駸駸然有文明大国风范的美国,竟然爆发了一场意图把唐餐馆赶尽杀绝的“战争”!加州大学戴维斯校区法学院讲座教授G.J. Chin(赵健民[Chew Kin Man],也许,有一天,赵教授会告诉大家,何以和赵近音的Chew会变成Chin[可能是移民官视Chiu为Chin之误])和一位在该校任教的加州律师J. Ormonde,联名写成将于明年在杜克大学的《杜克法学学报》(Duke Law Journal)第六十七卷发表的论文《针对唐餐馆的战争》(The War against Chinese Restaurants);笔者所据,见于4月中旬的papers.ssrn.com。美国唐餐馆血泪交缠的“奋斗史”,在小说(主要写劳工的惨情)以及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e)关于美国唐餐的发展历史中,略有所见,但见诸学术性文字,这还是第一次。
说来有点不可思议,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二三十年间,唐餐馆在美国竟然成为打压清洗的对象。为什么工会和“卫道士”(保障妇女权益的社会人士,当年离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趣尚远)会起而围攻抹黑唐餐馆?答案有二。第一、他们认为中国人(应指开餐馆的及其华裔员工)看准“女性的生理弱点”(intrinsic female weakness),色诱之余,尚飨之以鸦片,令其上瘾以遂交媾目的,暗示“白种女性”在唐人引诱下成为被“性侵”的“受害人”。第二、唐餐馆投入市场,等于加入餐饮业的竞争,色香味不及唐餐而价钱较昂贵的“西餐馆”生意自然受打击,这影响了白种人(包括餐馆老板及在其中工作的各色人等)的生计,工会于是出头抗议!
以老美自诩“文明人”的眼光,这两点理由根本不是理由,当时的有识之士亦觉得如此露骨打击唐餐馆,等同于反对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太离谱,说不出口。事实上,“白种女性”(当年“黑种女性”仍受歧视不能自由进入劳工市场)因为“贪玩贪食”或为“稻粮谋”而与中国人结成露水姻缘,可说是各取所需和互利互惠的“联谊活动”,绝非单方面施暴强求,号称自由平等的美国,竟要中国人受罪,岂有此理!
正是由于无法理直气壮由议会立法“铲除”(elimenate)唐餐馆,在工会的鼓动下,各地纷纷巧立名目,打压唐餐馆。芝加哥用的是排华的“分区法”(Zoning),所有“人烟稠密”的区域都不准开设唐餐馆;洛杉矶禁止非公民从事餐饮业生意和工作,当时中国人哪来的公民身份,等于禁绝中国人从事餐饮工作;波士顿则不发营业执照给中国人,唐餐馆自然开不成;纽约警方更强横,命令白人迁出,不准进入中国城……这些由市政府市议会或警方片面“制定”的“法例”,绝非法治文明社会的产物,更令人吃惊的,则是美国劳工联盟(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指示全美各地工会,禁止白种女性在“亚洲人开的餐馆工作或进食”——把打压范围扩大至亚洲人,但矛头直指中国人,路人皆见!
论文作者爬梳百余年前的报刊,找出不计其数“向唐餐馆宣战“(declared war)的新闻,这里仅录数则,可见约百年前美国民间对华人歧视之一斑。
1918年5月2日《华盛顿先驱报》报道“纽约地区检察官宣布歼灭杂碎客栈”(Chop suey caravansaries,类似有员工可过宿设备的“美食车”);1913年2月16日《华盛顿时报》指“(白人厨师和侍应)劳工向唐餐馆宣战”;1891年6月6日《奥哈玛日报》(Omaha Daily Bee)说“群众步行示威杯葛唐餐馆”……这类新闻各地都有,时间横跨十九至二十世纪!
1879年3月15日,《哈泼周报》上刊发了一幅木刻版画,标题为“品味问题,”图说:“孔子:基督徒口味怎么连沙子都吃得下!”图中,华人摸着干瘪的肚子,走进了凯尔尼开的餐厅,但桌子只保留给想参选总统的共和党参议员布莱恩(图右一)和工人党主席凯尔尼(右二)墙上菜单写的 “hoodlum”指参与排华暴动的流氓;图左方墙上贴着支持排华法案的议员名单,每个人都是这家餐馆的贵宾。显而易见,美国本土餐饮业对唐餐馆所以“群起而攻”,皆因竞争力不足令业务受打击引致,这种横蛮无理的做法,含有重大种族歧视成分,其难为社会普遍认同,可以理解。事实上,上述所见这类“无法无天”的法例及警方不依法律的指令,大都不能充分贯彻,比如工会禁止白种女性在唐餐馆工作(及进食),可说无人理会,以其不仅有违社会规范且无法获司法界认可。
《论文》还引述多份地方性报刊(如《丹佛邮报》《密苏里日报》及《毕斯比日报》(The Bisbee,亚里桑那州小镇),在十九世纪末期的有关新闻,它们有不少诸如唐餐馆以狗肉(chop suey[sui]的主要成份)、鼠肉甚至童肉(human children in the menu)为食材的报道,而唐餐馆厨房臭气冲天(stench)不符起码卫生条件的流言更“街知巷闻”……总而言之,唐餐馆一无是处,不是“文明人”应去的食肆。
1849年于旧金山开张的全美第一家唐餐馆Macao and Woosung这类“疯言疯语”,致使1870年全美有六万三千多华人但唐餐馆寥寥可数、于其中工作的华人只有一百六十四人——1849年全美第一家唐餐馆Macao and Woosung于旧金山开张,内部装修犹如清朝大户人家,老板叫Norman Asing(袁生)。不过,随着“民智渐开”,加以上述种种谣言止于食家,到了1920年,在美华人虽然数量下降,但在餐馆工作的华人已达一万一千四百余人。唐餐馆已为老美接受,于兹可见。
随着社会进步,加上清末中国驻美公使团多少发挥一点弱国外交的作用,中国烹饪慢慢受消费者欢迎,唐餐馆也愈来愈多,以至无论大城小镇的大街小巷都可见XX酒楼的招牌。不过,作为一门生意,唐餐馆为另一“先天缺陷”所害——虽然中华厨艺为食家称道,却因“出身寒微”而无法提高品牌,甚难走出廉价餐馆的阴影!
《排华法案》第一页说到底,唐餐馆在美国发展之路崎岖难行,其根本原因应为1882年别称《美国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原名太长,不录)的立法,华人被视为次等公民,到处受歧视,唐餐馆之受中伤、排斥,是意料中的事。加以在此期间,唐餐馆供应的菜肴主要是国人不知为何物的“杂碎”,种下了唐餐低贱的祸根。杂碎这一菜式诞生于1850年前后(一说创作者是袁生),厨师把残羹剩菜的厨余“炒成一碟”,低价卖给在“金山”当苦力、矿工和洗衣工人的华人,虽然其廉价吸引了不少低下阶层的本地食家,却为中上阶层所不屑。
这种情况,即使1943年《排华法案》解除,亦无明显帮助。直至1965年修改移民政策,香港、台湾和内地华人有较高机会持工作证进入美国,由于当中有不少厨子,唐餐馆的品质才不断升级;而中国菜不再仅限于炒面(十九世纪末唐餐馆有Chow Chow的别称)、杂碎和咕噜肉,不同地域的华人移民带去了不同地方色彩的厨艺和食材,唐餐在七十年才开始绽放异彩……据“美国中餐馆协会”(Chinese American Restauramt Association. CA-RA)去年底的统计,现在全美有唐餐馆四万五千余家,比麦当劳(一万四千一百四十六家)、肯德基(四千四百九十家),Pizza Hut、TACO Bell和Windy's这些热门快餐店的总和还多,“中华料理”之受老美欢迎,彰彰明甚。
1880年旧金山开的一家中餐馆受早年卖贱价“杂碎”之害,迄今唐餐馆仍无法摆脱廉价餐馆之名,唐餐不管如何色香味兼“镬气”俱全,就是很难跻身高价美食之林。据美国消费者食意调查机构ZAGAT(萨加特为创办人的姓氏)去年公布的数据,1985年纽约、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一顿唐餐馆晚饭平均价二十四美元二十美分,同期日本餐馆的价格为三十一美元十八美分,两者差价只是七美元十八美分;到了2013年,唐餐加至三十二美七十八美分,日餐则跳升至六十二美元七十三美分,两者差价达三十美元!
非常明显,在考虑食材价格升幅有异等因素后,唐餐馆因历史性原因叫不起价,因此边际利润较低,而日本餐馆在日本经济全盛时期才全面进军美国,“富国贵餐”,遂叫得起价,加上日本餐馆没有人头涌涌的厨房,工资成本较低,盈利遂颇可观,利钱因此远在唐餐馆之上!
日本餐利润较高的诱因,令中国人(和韩国人)争相开设各色各样的“日本料理”,去年底全美有约二万五千家日本餐馆,日本农林部的估计是只有约一成的老板是日本裔;一项对华盛顿特区三十三家日本寿司店的调查,显示中国大陆人和韩国人当老板的各十二家,日本裔的只有六家(余下三家可能是中国台湾人当老板)……
“出身低下阶层”的唐餐馆,随着中国经济蓬勃兴盛,富N代赴美留者众及愈来愈多富裕阶层人士移居美国,还有外交使团及商界人士频频访美,它们少不免要以中国佳肴宴请当地仕绅,为了满足这方面的需求,供应美食收费不廉宜的唐餐馆便如雨后春笋。当然,出得起钱的消费者令唐餐馆升级,只要货真价实,假以时日,唐餐质劣价贱的形象必会大变。事实上,由于中国全方位崛兴,美国的唐餐馆即使抢走本地餐馆不少生意,肯定不会再遭杯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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