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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肉搜索”说“不”

2022-02-18 16: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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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肉搜索”说“不”

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的悲剧,如果随便对他人进行人肉搜索,是极容易侵犯他人隐私权的,那么人肉搜索是否违法,一旦违法,会受到哪些处罚呢?

所谓“人肉搜索”其实就是以“人”为媒介来搜索,跟普通的百度谷歌之类的并不同。比如,我们要了解一个人,那么可以通过在论坛发贴的形式发起人肉搜索,也许正好有个网友他认识你所要了解的那个人,那么他就可以以跟帖,发帖的形式将该人的信息回复给你并公布于网上。这就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是违法的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

(二)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

(三)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

(四)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五)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

(六)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肉搜索造成受害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说到的赔偿责任,又细分为人肉搜索造成的实际侵权行为和精神损害赔偿。

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而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大庆市妇女联合会

身边妇联|贴心妇联|温暖妇联

原标题:《对“人肉搜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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