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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天价索赔,这一针值30万欧吗
近日,长期居住英国的女子孙某回国时患病,在沈阳“北新区某医院”打点滴时,被护士遗落在椅子上的针头扎伤。之后,她索赔30万欧元,还在医院党委书记的办公室对医院领导、工作人员进行谩骂,踹坏了沙发,在办公室中便溺……最终,该女子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辽沈晚报》5月2日)
上门胡闹式“维权”绝不容提倡,受到法律惩罚也是必然的。但是,要反问一下,那个新闻报道中都没有出现全名的“北新区某医院”,就完全是“受害者”吗?就不该对自己的过错付出沉重代价吗?
护士将针头遗落在椅子上,扎伤患者,存在严重的感染风险,使受害者陷入包括感染艾滋病在内的巨大心理恐慌中。这不是受害者在“矫情”。
医院究竟该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沈阳这家医院最初只愿意负责消毒,协商多日才肯出500元检查费,并承诺“如果孙某因此染病医院会负责到底”。媒体报道的时候也隐匿了医院的名字,维权困境可见一斑。
前不久,美联航殴打乘客事件发生后,受害者随即聘请律师要告美联航,事后庭外和解达成赔偿协议,有传言称赔偿金达1.4亿美元,引来一片议论。
虽然“惩罚性赔偿”已经写进了中国的《侵权责任法》中,但至今没有司法判决做出过“天价赔偿”。相反,还有个别消费者因为提出天价索赔,身陷囹圄。
维权需要法治化,这有赖于执法者建设更多管道,理直气壮地为受害人的正当索赔权保驾护航。在“惩罚性赔偿”已经写入中国法律的情况下,司法判决就不能自缚手脚,就应该让那些不负责任的经营者,无良商家付出惨痛代价。
另一方面,消费者无论如何也必须在法律的渠道内进行维权,寻衅滋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注定不能维权,反而会让自己从有理者变成无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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