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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法院推出悬赏保险险,举报“老赖”奖金由保险公司支付
中新网昆明5月2日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该院率先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悬赏保险险,举报“老赖”获奖奖金将由保险公司买单,以促进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盘龙区人民法院称,目前法院强制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制度不健全,束缚了执行人员的手脚,限制了执行工作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一种思路,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将会存在部分申请执行人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相关悬赏费用、推送悬赏公告手段有限等问题。据此,该院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合作推出悬赏保险险,进一步推进金融保险业在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例如经判决,认定赖某欠陈某人民币50万元,赖某拒不履行,陈某申请强制执行。为更好保护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赖某逃避债务,人民法院发布悬赏令,向社会悬赏被执行人赖某财产线索,奖励金额人民币2.5万元。于是,陈某花了2500元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悬赏保证金保险。
在法院发出悬赏令后,接到了举报人赵某对被执行人赖某财产线索的举报,举报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经查证该账户存有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并且该到期债权已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可以对其采取执行措施。核实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即刻赶往XX省XX市,成功扣划了50万元存款,将款项发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
最后,人民法院根据悬赏具体规定以及申请执行人申请内容,将2.5万元悬赏金发给了举报人赵某,该奖励费用2.5万元全额由保险公司承担。
盘龙区人民法院表示,大力推动保险与执行工作的有效结合,充分运用保险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法院执行工作状况,是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个重大创新和举措。各家金融保险行业主体与该院应力争实现执行领域保险服务覆盖全面、突出解决执行难的社会现状,逐步建立起司法悬赏保证发展需要的保险制度,促进多方合作共赢。
(原题为《昆明盘龙法院推出“悬赏保险”险 举报奖将由保险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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